大陸足壇近兩年掀起反貪腐風暴,其中揭開反腐大幕的中國國足教頭李鐵收賄、行賄一案,28日在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檢方指控李鐵在擔任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男足國家隊主教練,以及足球俱樂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條件,涉嫌「踢假球」,並在球員遴選、合約等事項上提供協助非法收賄與行賄等,共涉及5項罪名,涉案金額近1.2億元人民幣(約台幣5.31億元)。李鐵當庭表示認罪,將擇期宣判。根據咸寧中院官方微博消息,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李鐵一案,檢察機關提請以收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追究李鐵的刑事責任。
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至2021年,李鐵利用擔任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男足國家隊主教練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及個人在球員入選國家隊、贏得比賽、簽約俱樂部等事項上提供協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共計人民幣5,089萬餘元(折合台幣2.25億元)。
2019年,李鐵為當選男足國家隊總教練,請託他人提供協助,後於2020年給予他人100萬元(折合台幣442.5億元)。 2019年,李鐵在卓爾俱樂部任職期間,為謀取當選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提高卓爾俱樂部影響力等利益,與該俱樂部負責人商定,請託他人提供協助,該俱樂部給予他人200萬元(折合台幣885.1億元)。
2017年至2019年,李鐵利用擔任卓爾俱樂部總經理、主教練職務上的便利,為華夏俱樂部在球員轉會、贏得比賽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後收受華夏俱樂部給予的共2,675萬元(折合台幣1.18億元)。
2015年至2019年,李鐵先後在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任職期間,為贏得比賽或獲得有利比賽結果,與俱樂部負責人商定,請託其他足球俱樂部在比賽中配合或者消極比賽,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給予相關人員錢款共折合3,905萬餘元(折合台幣1.72億元)。
在庭審中,檢察機關提出了相關證據,被告李鐵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鐵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李鐵在今年初央視製播了年度反腐大片中,現身鏡頭前懺悔,並表示「我是非常後悔的」,奉勸「還是要踏實,也要走正路」。而「李鐵對著鏡頭說非常後悔」更登上微博熱搜榜首。
另外,足壇貪腐風暴中,指標性人物中國足球協會前主席陳戌源受賄案,26日上午在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陳戌源被控受賄逾3.5億元台幣,遭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同日還有另外四起足壇腐敗案於湖北多地法院分別一審宣判,其中包含中國田徑協會前主席於洪臣受賄案,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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