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日 星期四

創業通常只能一次,但用部落格來創業可以有很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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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3 第1262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Mr.6
創業通常只能一次,但用部落格來創業可以有很多次

有的人創業想開咖啡廳,有的人想搞代購,有的人想做網站,有的人想賣團購。

無論是哪種創業,大部份的時候,只有一種獲利模式,一次機會(one shot)。

幾年前有一位創業家來找,他說,他想創業,我告訴他,你應該從寫一個部落格開始。

他愣住,表情詭異:「我……我不太會寫作。」

這句話背後的意思應該是:「你別搞錯,我是要創業,不是要出名寫部落格,別把我和那些部落客扯在一起!」

同一場對話,我們繼續聊到為什麼我會這樣建議。

他說,「你在四年前開公司,一次就成功,是為什麼?」

我說,其實,我不是從四年前才開始創業的。我從很久很久以前就開始「創業」,只是沒開公司,以個人名義在做而已。

「什麼?」他問,「那你當時的商業模式是什麼?」

他想問的是:你那時候的所謂「創業」,是真的嗎?有存在過嗎?靠什麼賺錢?

接下來,我也就知無不言、暢所欲言的講了--

我告訴他,我如何在工作的時候,做了某一件事情,讓我在一年之內平均每個月多出一∼二萬的收入,那時候,我有使用寫作部落格,當時是2005年,我還沒三十歲。

接下來我告訴他,我如何在被迫離開原工作的公司時,很快的產生了幾乎是原本高階主管的營收,每個月達到十萬台幣的平均收入。

然後我告訴他,我如何以一個人,接到一個超過50萬台幣的專案,而只需要每周去開會一次即可,讓當時滿懷熱望的我有專案可投入之外還留下大量的時間可休息。

以上都是曾經發生過的事實,收入不多,剛剛好足夠,不必再看老闆的臉色。

而那時候,我的公司甚至還沒成立,我是以「部落客」身份取得平均月入十萬元以上的成果。

最重要的是,我沒寫代言,沒搞通告費,沒有被招待去旅遊寫文……。

我的「獲利模式」都是大家沒聽過的,卻是真真切切的獲利,而且獲利來源都是來自於──

部落格

最後,我告訴他一個結論──

「兄弟,創業通常只能一次機會,頂多兩次。」我說:「但有了部落格,創業可以有『很多次』。」

沒人打靶一次就中,專業靶手亦同,因此,我們都需要「很多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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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Katie Weilbacher)

 
「Mr.6」的本名為劉威麟,美國史丹佛電機、管理雙碩士,14歲移民加拿大,而後移居美國矽谷,互聯網經驗超過15年,出版12本書,返台後投入創業投資與網路產業,與在矽谷創業成功賣出公司的弟弟劉威廷共同經營「Mr.6行銷團隊」,繼續經營最愛的網路產業,助企業挑戰更高效益的網路解決方案,邀請Mr.6演講或授課請來信:help@mr6in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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