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你們相信,他真的是我的兒子
「法醫,這是我兒子。」老林神情哀戚跪在遺體前。
「你怎麼那麼肯定?」遺體因泡水腫脹,面貌已模糊難辨,身上沒有任何證件,年紀約二十五歲左右,死亡時間大概是三天前。
「他右手臂有一個蠍子的刺青,我兒子也有。」老林急著翻開皮夾,拿出與兒子的合照,斬釘截鐵地說:「法醫你看,一模一樣。」
的確是一樣的刺青,但無法單憑刺青和照片就斷定兩人有親子關係,為了慎重起見,我還是向檢察官提議檢驗DNA。
DNA檢驗結果出爐當天,老林一早就到地檢署等待。
等待時,老林在法警室來回走動,喋喋不休細數與兒子的點滴,好像在回憶,但更像在法庭開庭,彷彿急著向法官補充父子間的連結……
「我兒子三天前說要跟朋友去海邊玩,結果就沒消息了,我急得要死。檢察官,你看我還有報案收據。」老林拿出報案收據遞給檢察官。
「唉,我老婆去年才剛過世,現在又失去兒子,教我怎麼活!」老林講到激動處掩面落淚,我忍不住請老林坐著休息,稍安勿躁。
但檢驗結果跌破大家眼鏡,死者不是老林的兒子。
「老林,這孩子不是你的喔!」原本有點擔心,想必對老林來說這結果和死刑沒什麼兩樣。
「法醫,我知道結果會是這樣。」還以為老林會無法負荷、情緒失控,沒想到他異常淡定。
「什麼意思?」所有人目光瞬間全盯著老林。
老林若有所思沉默一陣,接著開口:「請你們相信,他真的是我的兒子,拜託讓我領屍體好嗎?」
「不好意思,死者跟你沒有血緣關係,你就不能領屍體啊!」帶著被老林耍的不快,檢察官語氣強硬。我不禁猜想,老林是不是想失蹤的兒子想瘋了?
「檢察官,我答應我老婆要好好照顧兒子,我只想讓他入土為安,和他媽媽葬在一起,請你讓我領回屍體可以嗎?」說完,老林突然下跪,雙手合十,嘴裡喊著:「拜託!拜託!我可以寫切結書。」
同仁都被弄糊塗了,最精密的科學證據都證明死者不是他兒子了,為什麼要執著這具遺體呢?法律規定不行就是不行,我們柔性勸導,請老林回家休息,並表示會多留意失蹤少年的消息,老林別無他法,落寞離開。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他如此堅持?
幾天後,突然接到以前轄區地方記者的電話。
「楊大哥,我錦義,你還記得嗎?」
「當然啊,有什麼事嗎?」
「你們署前幾天是不是有一件溺死的年輕人案子?」
「哇,你消息很靈通耶,果然就是這樣才升官!」
「哈哈,不是啦,有一個老林打電話到公司,希望媒體可以幫他領回兒子的屍體。」
天啊,老林真的還不放棄!但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他如此堅持?
我和錦義、老林約在咖啡廳。
「老林,你都找媒體了,我們就開誠布公地說吧。為什麼你知道DNA結果會是這樣?」
「在科學證據上,他不是我的小孩,但是我養了他二十五年。」老林眼眶泛淚。
「所以那孩子是你的養子?」錦義提問。
老林抹去淚水,清了清喉嚨,問了一句:「楊法醫,你覺得什麼是家?」
天外飛來一筆的人生考題,我遲疑停頓。
「直系血親共同生活。」錦義見我沒答,便開口說。
「這是受法律保障的家。」老林盯著遠方,自言自語地說出口。
「老林,你究竟有什麼苦衷直說吧,我看看能幫上什麼忙。」一時之間難以回答,只能先帶兩人回到正題。
老林是位船長,出船時間比在家時間久,夫妻倆幾乎只靠電話聯絡,有時行船到美國更是失聯狀態,遠距離的感情難以維持,即便老林對太太忠心耿耿,太太還是耐不住寂寞,發生婚外情。
暌違半年的休假終於到來,老林興高采烈打開家門,太太卻像在閃躲什麼似地,敏感的老林察覺到他們之間的改變。
老林忍不住質問太太。不知是羞愧還是憤怒,太太的雙頰漲紅,向老林坦承:「我懷孕了,但是孩子不是你的。」
太太因為太過寂寞外遇,自覺對不起老林,提出離婚。但老林對太太的愛超越一切,他希望能和太太繼續走下去,孩子他也會視如己出,且會永遠保守祕密。
「我答應太太這輩子都不會告訴別人,唉,為了孩子我還是打破約定了。」老林傷心地掩面痛哭。
聽完老林的話,我能感受到老林無條件的愛,即便太太犯錯,兒子非親生,他們仍是老林一輩子緊緊守護的家。只是,故事雖打動人心,但回到現實面,說故事也沒用,一定得有科學證據才行。
於是,我想到交叉比對的方式。我們聯絡死者母親的家人,請舅舅配合抽樣檢驗,證明死者是老林太太的孩子,那法律上老林和太太是合法夫妻,也就間接證明死者的父親是老林,結局皆大歡喜!
老林領回遺體當天,特地繞過來向我道謝:「楊法醫,我不曉得要怎麼感謝你,大恩大德我會銘記在心。」老林含著淚水向我鞠躬,我趕緊拍拍老林要他免禮,能夠幫上忙我也很高興。
最後,老林轉身離開前,我想起那令人遲疑、關於「家」的問題,便叫住了他:「老林,在法律上也許直系血親的組成才是合法的家庭;但你對兒子、太太的奉獻與包容,已超越世俗、法規規定的家的樣子,你的大愛,是世界上最溫暖的家。」
●摘自時報出版《拼圖者的生命觀察:一位工作20年的法醫心得。新聞跑馬燈後的真實故事,解剖刀下的生命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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