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變成「占港」,街頭戰士的領導者提出了一個條件:梁振英必須辭職,因他未曾把下情完整上達,迫其下台,政府即可重啟政改,人大也可撤回決議,市民遂將鳴金收兵。
這條件帶出了兩組關鍵問號:梁振英有可能辭職或被辭職嗎?梁振英一旦下台,政改真的即可重啟,人大也真的會撤回決議?
前一個問號,並非不可能,董建華在二○○三年以「腳痛」為由而倉皇辭廟,即為前例。能走第一個特首,便沒理由不能走第二個特首,「棄車保帥」是政治格鬥常見之事,連梁振英本人的回應台詞亦以「假如在落實普選前有人事變動……」起始,可見此事絕非鐵板一塊。
然而董與梁的處境差別在於,二○○三年為的是「廿三條立法」事宜,在法理上屬於特區政府的內部爭議,北京與港府並未連帶綑縛。此番為的卻是關乎特區普選的人大決議,於此事上,梁振英就是中央,中央就是梁振英。在中央眼裡,梁振英投降等於中南海投降,除非中央確被香港街頭抗爭感動或撼動而有了堅強的意志變化,否則就算梁振英遞信辭職,習近平亦會二話不說把信拋到垃圾桶裡。
或換個角度看,人大決議根本是中南海對於香港政治鳥籠的屬性擺定,梁振英只是強硬而冷酷的執行者,即使梁振英走了,換來曾鈺成或林鄭月娥,方向和格局大抵亦是相同,鳥籠仍是鳥籠,改變的空間非常有限。
在政改事宜上,梁振英早已幾乎無關宏旨,退一百步說,就算中南海忽然軟化,把梁振英踩於腳底以作下台階,換了新人,一切重來,政改的起點恐怕仍必一樣;像玩電子遊戲,game over了一局,按一下reset鍵,開展新一輪的政治格鬥,兩造玩家各喊各的口號,互無交集,最終唯有再度街頭相見,又是「下台」,又是「重啟」,而這,或許已是最和平的結局。
北京為什麼強硬如斯?
理由太明顯,其實不必累贅複述。二○○三年的廿三條立法是特區/北京把某些東西加諸香港市民,市民拒絕,特區/北京覺得可以緩局,乃肯讓步不要;二○一四年則是香港市民向北京索求某些東西,北京不給,市民挺身反彈,特區處理失當,乃引爆強烈抗爭。「要不要」和「給不給」是兩組截然不同的政治決策,北京深信香港民主將對中央主權構成嚴重威脅,硬要她給,等同直接攻擊;而要求人大撤回決議更是對於中央政體運作的最大侮辱,如果答應,北京便很不北京,而這便不只是香港的大好事而更是全中國的大好事了。
西方傳媒把香港街頭民運稱為「Umbrella Revolution」。台灣比較文藝腔,將之譯為「雨傘革命」,香港比較直接,用粵語稱之為「雨遮革命」,稱謂不同,皆是革命。可是有學生領袖認為這並非革命而只是「運動」(Movement),因為他們要的只是香港民主而非北京倒台。學生到底是學生。你聲稱想要些什麼是一回事,對方認為你將取走的是什麼又是另一回事,在北京眼裡,你攻擊北京主權,當然是革命了,而倒過來說,如果香港的街頭戰士不願或不敢自稱革命,不妨把街上的十多萬把雨傘改個比「運動」稍高調的名字,「起義」,Uprising,豈不更有氣勢?
(作者為香港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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