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2日 星期三

USPTO鼓勵包容性創新活動,推出《首次申請者加速審查》試點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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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3 第488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USPTO鼓勵包容性創新活動,推出《首次申請者加速審查》試點計劃
   
深入報導 矽谷銀行事件後,聯準會利率政策何去何從?
   
研發創新 近十年網路安全專利申請數量激增,美國處於領先地位
淨零排放目標之達成與全球專利佈局戰略-由UKIPO CCS專利分析報告談起
   
智財管理 探索USPTO商標查核(Audit)制度
   
 
USPTO鼓勵包容性創新活動,推出《首次申請者加速審查》試點計劃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為了鼓勵全美更多的創新活動,及創建一個更公平和多樣化的創新生態系統,USPTO (美國專利商標局)於3月8日公佈了其包容性創新委員會 (Council for Inclusive Innovation , CI2)的《首次申請者加速審查》試點計劃 (First-Time Filer Expedited Examination Pilot Program)。藉由透過USPTO對其申請的快速初步反饋,也就是快速提供首次審查意見 (First Office Action, 1st OA),新舉措讓符合「微實體」(micro entity)資格、且是首次申請專利權的個人或微小企業受益;目標對象涵蓋了來自創新領域代表性不足的個人或群體,包括那些身處在服務不足的地理和經濟區域的發明人。

USPTO局長Kathi Vidal表示,這項新舉措是USPTO通過包容性創新委員會開展工作的另一種方式,旨在提升獨立發明人和小企業主,為他們提供保護創新發明所需要的資源和協助其創新,「他們很多都是專利程序的新手。透過加速審查過程,USPTO希望對申請初步審查的快速反饋,能讓獨立發明人和小企業主在早期階段做出關鍵業務決策」。

據了解,USPTO每年收到的專利申請中,大約有40,000份申請是至少有一位首次申請的發明人的。對於少數首次申請者來說,專利申請過程的等待時間可能會成為發明創新商業化的障礙;對於那些可專利的創新,加速審查可以使它們比平均水平更快進入市場。該試點計劃要求參加者在專利申請過程中接受合理的培訓,以便更有效地與USPTO打交道,並將加速審查的好處極大化。試點項目網站提供了一系列免費培訓資源供申請人使用,以滿足試點計劃需求。

《首次申請者加速審查》試點計劃將接受1,000份加速審查申請,此計劃充實了USPTO其他的加速審查計劃,包括支援 COVID、癌症免疫療法,及減緩氣候變化的速審計劃,並提供了USPTO努力創建公平和包容創新生態系統的又一個例子。

試點計劃詳情

符合條件的專利申請案可以透過試點計劃來申請,且無需支付37 CFR 1.17(h)規定的加速審查申請費用。USPTO將在2024年3月11日之前接受透過試點計劃進行的申請,或者達到1,000件申請為止,以較早達成者為準。

要符合試點計劃條件,申請人必須證明:

  • 申請案的發明人或在有聯合發明人的情況下,每一位聯合發明人未在任何其他非臨時案中被指定為唯一發明人或聯合發明人,
  • 申請人及發明人,或者如果有聯合發明人,申請人和每一位聯合發明人的總收入必須符合微實體的資格需求。注意:申請人必須在提交參與本次試點的申請日前,向USPTO提交SB/15A表格(Certification of Micro Entity Status – Gross Income Basis),以正式確認其微實體身份,並且
  • 發明人,或者在有聯合發明人的情況下,申請中指定的每一位聯合發明人都必須接受過USPTO專利申請流程基礎知識的合理培訓。[1]

此計劃並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 延續、部分延續、分案及繞路 (bypass)申請。
  • 根據 35 U.S.C. 119(a)-(d)或(f) 要求一個或多個外國申請的外國優先權申請案。
  • 根據 35 U.S.C. 371 規定以專利合作條約 (PCT) 途徑進入國家階段的申請案。

要參加計劃的專利申請案必須根據 37 CFR 1.51的規定,在此加速審查計劃申請截止前完成申請遞交。也就是說,申請必須包括:

  • 一份專利說明書,
  • 如有必要,附繪圖,
  • 至少有一個權利請求項,
  • 每位指定發明人符合37 CFR 1.63的宣誓或聲明(或符合37 CFR 1.64 的替代聲明),以及
  • 在提交本加速審查計劃之申請前或同一時間,支付所有適當的費用(即基本申請、檢索和審查費用,以及在有需要情況下繳納申請規模費用﹝application size fee﹞)。要確定哪些費用適合你的專利申請,可參考USPTO的費用表[2]。

申請人可以在收到專利遞交申請收據並確定申請包括上述項目後,才提交加速審查計劃申請,以避免根據37 CFR 1.51資料不完整而被駁回加速審查計劃申請。但要注意必須在審查員發出第一次OA前提出加速審查申請。

專利申請必須利用專利中心 (Patent Center) 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時說明書、權利請求及摘要必須以DOCX格式提交。此外,要參與此加速審查計劃必須使用PTO/SB/464表格進行必要的證明和申請。PTO/SB/464表格必須正式簽名並利用專利中心以電子方式提交;PTO/SB/464表格的修改版本將不被接受。


備註:

  1. Prepare for the patent application process
    The USPTO is committed to supporting and advanc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education for inventors. Participation in the First-Time Filer Expedited Examination Pilot Program will be most impactful for inventors who are prepared to actively engage in the patent application process. The following free USPTO training resources can help inventors build this knowledge:
    (1) The USPTO's live and interactive Path to Patent Series
    (2) The USPTO's self-paced Patent Process Training modules (scroll to the section titled "Patent process training – Tools for Filing an Application")
    (3) The USPTO Patents Pro Bono Program's self-paced Basic Patent Training Certification Course
    The USPTO's Nonprovisional Utility Application Filing Guide
    These non-USPTO resources are also available:
    (1) Invent Together's self-paced Inventor's Patent Academy
    (2) The Michelson Institut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s self-pac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education program
  2. USPTO fee sched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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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谷銀行事件後,聯準會利率政策何去何從?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聯準會(FED)在今年3月底的這場利率決策會議,恐怕是現任主席鮑威爾(Jerome Powell)上任以來,最不容易的一場。

就在3月初,鮑威爾在提交給美國國會的貨幣政策報告中,還信誓旦旦地表示將持續把通膨率壓回2%的目標,即使要付出經濟成長停滯、勞動市場疲軟的代價也在所不惜。但是3月中突然開展的一場小型金融風暴,像是在警告鮑威爾,繼續強力升息的代價可能遠比想像中更大。

先來觀察FED最念茲在茲的通膨數據。2022年啟動的升息、縮表,已經讓原本狂飆的物價有所收斂。根據美國勞工統計局(BLS)公布的最新資料,2月份的美國CPI年增率為6%,已經是連續第8個月呈現衰退,比起去年同期的7.9%更收斂許多(圖1)。而且,考量到去年第2季的高基期效應,接下來數月的CPI年增率,可能會下降地更快。

美國通膨情況已經連續數月改善

圖1:2021年至今美國CPI年增率變化
資料來源:https://www.bls.gov

雖然變化趨勢明顯,但FED更在意的,是通膨率距離2%的政策目標還有多遠。因此,在消弭這4%的差距前,不可能看到當前的緊縮政策轉向,只是接下來該如何拿捏升息的速度跟幅度,將是更為艱難的考驗。

從矽谷銀行(Silicon Valley Bank, SVB)被接管事件就可以看出,這波升息造成的周邊效應已經開始影響美國自己的金融體系。以舊金山灣區為根據地、客戶也以矽谷新創企業為主的SVB成立於1983年,資產規模曾經排名全美第16大,同集團內還有證券、創投部門,並不是經驗短缺、實力薄弱的是場新鮮人,卻因為客戶的恐慌性擠兌,在一夕之間面臨倒閉危機,落得被監理機關接管的下場。

SVB事件的問題癥結,就是金融業最害怕的流動性危機。在承平時期,銀行不需負擔過高的存款利息,反而還可以藉由相對低廉的資金成本尋求高報酬的投資或放貸標的。但當利率節節升高,銀行的存款利息負擔也會跟著增加,倘若此時投資、放貸的前景不佳,銀行無法從營運中獲得足夠利潤支付給存款人,流動性危機將因此產生。

圖2:矽谷銀行已經在3月10日被美國政府接管
來源:Minh Nguyen, CC BY-SA 4.0, via Wikimedia Commons

回到SVB的例子。在利率還處於低檔時,SVB買進了大量的長年期美國國債,並以國債的票面利息作為支付存款利息的之一來源。2022年,FED瘋狂升息之後美國國債的價格大幅下降,SVB所持有美國國債的票息也無法繼續應付利息支出,只能選擇認賠拋售跌價的國債。消息一出,客戶對SVB的清償能力產生懷疑,紛紛把存款提出,逼得SVB加大拋售債券的力道。如此惡性循環下去,終於引發2008年金融海嘯以來美國首樁的銀行擠兌事件,也逼得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在3月10日宣布介入接管。

大幅度升息使得美國中小型銀行經營愈發艱困

事後來看,急速升息並不是SVB事件的唯一原因。它以期限較短的銀行存款資金,投入期限較長的美國國債市場,不論標的多麼穩健,資產與負債期間的錯置本身就是問題;再者,FED早在去年初就開始升息,但矽谷銀行卻在這一年間對其龐大的債券部位毫無動作,最後當然只能認賠殺出。但是,包括矽谷銀行在內的Signature Bank、Silvergate Bank以及First Republic Bank等美國本土的中小型銀行,幾乎在同一時間出現危機,意味著狀況並不尋常。

為了亡羊補牢,SVB事件了FED與美國財政部啟動了一連串措施,像是增加聯邦存款保險的承保上限、成立銀行業短期融資計畫(BTFP)向金融體系注入緊急資金,在國際上也聯合了5大央行建立美元交換機制,以維持美元的流動性。

這些動作背後的目的,都是在確保FED下一次升息後,不會再出現新一輪的金融危機。不過,市場更擔心的是,假使FED繼續大幅度升息,下一波受到衝擊的除了金融體系,可能還有消費、就業、企業投資等實體經濟面向,屆時想要挽救只會更加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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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網路安全專利申請數量激增,美國處於領先地位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隨著網路創新逐漸受到重視,網路安全行業產值近年呈現穩步成長,從2016年的830億美元增至2021年的1390億美元,提高對數據風險和威脅的認識是過去幾年全球網路安全市場強勁成長的原因之一。法國軟體公司IS Decisions分析了21世紀以來全球所提交的2,438項的網路安全專利申請,其中美國和中國的申請案量領先,而前十大申請企業中就有半數來自美國。

IS Decisions利用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PATENTSCOPE檢索系統,統計2000年以來主要關鍵字有"cyber security"和"cybersecurity"的2,438項專利,分析哪些國家、行業和公司在網絡安全創新方面處於領先地位。

IS Decisions發現,絕大多數網路安全專利申請約(97%)都是2010年之後提交的,這也正是全球網路攻擊激增的標誌性一年,從每年網路安全專利申請的數量可發現,用於尋找有助於防止網路攻擊的新方法的投資、研究和開發數量巨大。

網路安全專利申請2020年達高峰

過去10年網路安全相關應用程式加速發展,與創新的快速成長有關。國際犯罪組織從2000年初開始大量資助專業網路攻擊,各國政府採取嚴厲措施對抗駭客,並進行刑事處罰和重刑。然而網路攻擊持續增加,2010年代發生了許多影響國家安全和企業資安的網路攻擊事件,發明家致力於尋找創新方法來防止攻擊,帶動這一時期網路安全專利申請開始增加,直到2020年申請量達到頂峰,全球專利局共計收到453件申請,但因全球新冠疫情造成經濟破壞,網路安全專利申請在2021年才出現下降情況。從圖一數據中可發現,過去10年網路安全創新飆升迅速,除了行動程式和雲應用被廣泛採用,人工智慧(AI)的使用產生了新的漏洞,因此格外需要新的安全解決方案。

圖一、全球網路安全專利申請(按申請年份統計)
圖片來源:IS Decisions

網路安全專利申請美國領先

在專利申請國別方面,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在2000年至2022年收到1,087項與網路安全相關的專利申請,位居榜首。美國估計擁有總數約110萬名網路安全從業者,規模為全球最大,讓美國在網路創新方面處於領先地位。

其次是根據WIPO管理的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簡稱PCT)所提交的跨國申請,PCT專利權人可以在締約的157個國家得到專利保護,自2000年以來共有326件申請案,在全球網路安全專利申請中位列第二。

專利申請數量排名第三(按國別排名第二)的是中國,中國知識產權局(CNIPA)共收到了304件網路安全專利申請。歐洲專利局 (EPO)以250份專利申請排名第四。在歐洲尋求專利保護的申請人可以透過歐洲專利局申請,歐盟正致力於提高網路彈性、打擊網路犯罪以及促進網路外交和防禦,並承諾投入4900萬歐元用於促進網絡安全和隱私系統的創新[1]。

圖二、全球網路安全專利申請(按申請國家統計)
圖片來源:IS Decisions

航空航天工業推動網路安全市場

在申請網路安全專利最多的前10大企業中,有5家來自美國,包括Honeywell、Qomplx、微軟、波音、IBM。拔得專利申請量頭籌的是中國電子科技集團,中國電科是由官方直接管理的國有企業,身為中國網信事業國家隊,共計申請了135項網路安全專利。緊隨其後的是從事航空航天和汽車業務的美國跨國企業Honeywell、專利申請數為114項;以色列汽車網路安全公司Argus Cyber Security則以67件申請排名第三。

圖三、網路安全專利申請前10大企業
圖片來源:IS Decisions

根據歐洲空中航行安全組織(EUROCONTROL)的數據,在2019年至2020年間,網路攻擊增加了530%,針對航空公司的網路攻擊達775起[2],在網路安全專利前10大申請企業中,有兩家來自航空和航天工業公司,顯示該行業面臨日益頻繁的網路攻擊,並選擇做出了對應。

而航空業日益增多的網路攻擊,帶動了航空和國防網絡安全市場的需求,《2023年航空和國防網路安全全球市場報告》指出,全球航空和國防網絡安全市場從2022年的662.1億美元,成長到2023年的755.3億美元,複合年增長率(CAGR)為 14.1%[3],航空航天業將是推動網路安全市場前進的重要推手。


備註:

  1. 參考資料:2020/5/20,EU grants nearly ��49 million to boost innovation in cybersecurity and privacy systems.
  2. 參考資料:2021/7,Aviation under attack: Faced with a rising tide of cybercrime, is our industry resilient enough to cope?
  3. 參考資料:2020/3,Aviation and Defense Cyber Security Global Market Report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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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雲卿╱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本文作者為世新大學智慧財產暨傳播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今(2023)年立法院在農曆春節前夕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氣候法原身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歷經8年修法,為我國於2050年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之目標提供法源基礎。氣候法奠定我國未來淨零策略之法制架構,更展現我國未來將氣候變遷的議題融入國家發展政策,以及產業策略重要面向。

2050淨零目標之設定

根據聯合國官網的資訊顯示[1],地球上的氣溫比19世紀末升高了1.1°C。過去十年(2011-2020)則是有記錄以來最溫暖的十年。氣候變化的後果包括極端乾旱、缺水、重大火災、海平面上升、洪水、極地冰層融化、災難性風暴,以及生物多樣性減少等。為了避免氣候變化對地標環境產生嚴重影響,並因此保護宜居的地球。

2015年,197個國家簽署《巴黎協定》,承諾將地球未來升溫的幅度控制在「遠低於」1.5攝氏度範圍,以減緩氣候變化。而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全球到 2050 年須達到碳排放淨零。因此在2030年前須將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減少45%,而促使2050年實現零排放之目標。

巴黎協定簽署之後,為了實現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國際社會對此召開多次國際會議,在2021年COP 26簽定之格拉斯哥氣候協議,首次明確表述減少使用煤炭的計劃,並維持將全球溫度上身幅度仍維持於不超過工業化前1.5°C的範圍內之標準。2022年底,全球二大經濟體,歐盟與美國陸續通過有關因應氣候變遷重要法案,2022年底歐盟執委會通過對於進口物品徵收碳稅,而美國則在2022年8月通過降低通膨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包含了對清潔能源電力提供稅收抵免;並就工業減碳製程提供補助和稅收抵免;另外有90億美元用於清潔技術之採購,為美國史上最重要的氣候法。[2]我國亦在2023年年初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將2050年淨零目標落入法規文字。

氣候變遷因應法奠定淨零轉型之法制基礎

氣候變遷因應法通過後,可預期未來國家發展政策,均須納入淨零、永續的思考和規劃。不僅如此,針對國內淨零轉型,行政部門於2022年年底公布12項具體行動方案,[3]其由國發會、行政院環保署、經濟部、交通部、金管會、勞動部、內政部、國科會、農委會等8個部會,根據氣候法之權責分工,訂定相關措施,由各層面落實淨零之目標。根據國發會之說帖,12項關鍵計畫預計至2030年,可提供約4兆元以上之投資誘因,並可望形成太陽光電、風電、電動車、儲能設備等4大產業,其中亦包括「碳捕捉、利用及封存」(CCUS技術)行動計畫。

碳捕捉、利用及封存(CCUS技術)行動計畫由環保署推動,為上述12項關鍵計畫之一。環保署盤點該項行動計畫相關現況之後,評估實施可行方案後,將實施計畫分為二階段實行,以降低計畫實施對於產業與民生之衝擊。目前採取之方式,在減碳前期之運作,以導入再生能源及以推廣低碳之生活行為為主要目標,後期則啟動CCUS技術,以輔助產業進行升級,進行減碳技術之實施,進而以減少碳排,而對於碳排的減量產生實際與直接貢獻。因此,現階段執行要點,將著重擴大使用再生能源之層面,包括提高電動車使用、低碳製程技術導入、與促進低碳碳建築之使用,輔以獎勵創新方式,以擴大實施規模為主軸。[4]

CCS與淨零的關聯性[5]

掌握去除大氣中二氧化碳之新興技術,且使其商業化,對於減碳目標之達成,至關重要。除碳技術包括碳捕和儲存,是指二氧化碳進入大氣之前捕獲二氧化碳並長期儲存(或隔離)的又稱為碳封存碳收集及儲存等(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CCS),另外捕獲二氧化碳,並將其回收以供進一步使用,這稱為碳捕獲和利用/使用 (Carbon Capture and Unilise, CCU)。在二氧化碳被捕獲、儲存、使用的一連串過程,則被稱作「CCUS」(Carbon Capture Utilise and Storage)。[6]全球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指出CCS技術是在眾多應對氣候變化的方法之中,為最具成本效益之方式,此項技術,足以將遏制全球變暖的成本減少一半。因此,有關CCS的技術與淨零策略達成直接相關,並為各國所重視。以下說明全球CCS專利分布之狀況,以了解各國對於CCS技術之掌握程度。

全球CCS專利技術布局之概況

根據2021年UKIPO所公布一份有關全球碳捕集與儲存技術之報告[7]。其檢索2001-2018年有關CCS技術之專利,計有7441專利家族。報告數據顯示,CCS的技術相關專利,自2008年取得CCS專利優先權之專利,達到220個上下,發展到2018年全年約有900多個專利優先權,已接近2008年專利數量之4倍。

CCS專利技術主要申請國家包括美國、中國、加拿大、澳洲、日本與韓國。其次,數據顯示全球26%的CCS專利,是由前20名CCS專利申請人所持有。其中Exxon Mobil為目前全球擁有最多CCS技術專利數量之公司,自2011-2016年間有關CCS專利技術大幅提升,LG Electronics申請高峰在2009-2010年間,中國國家科學院與高通(Qualcomm),自2015年開始較過去積極申請CCS專利,2015-2018年CCS專利申請均穩定成長。

CCS專利申請的技術類別,橫跨物理、化學、資訊、機械與通訊相關技術,其中物理與化學相關技術為大宗。在物理與化學技術中,物理領域相關技術包括薄膜(membrane)、去氮、氣體分離(gas separation)、氣體混合(gas mixing)、空氣淨化媒介(air purifing agent)等,其中氣體分離技術佔全部CCS技術26%,而二氧化碳吸收技術佔有2.6%。

雖然英國的研究指出,美國與中國CCS數量相近。然而,2018年的另一篇專利學術研究則指出[8],美國與中國專利強度並不相同。中國僅有8.6%的CCS專利具有高強度,然而美國則有高達23%專利屬於高強度,該研究更揭露由美國清潔能源(Clean Energy)公司於22000申請專利US 6389814其專利強度最高,由許多技術所引用。2019年研究則分析CCS高強度專利,其中該篇文章也包含814專利,另外許多高強度專利為美國能源公司所擁有。[9]

結語

在碳權制度形成之後,有關碳捕捉與儲存等減碳創新技術,將可為企業與機構帶來稅收的抵免、政府補助與減低碳稅的成本,因此無疑將在未來數十年的國際貿易中扮演重要角色。對於相關領域技術的掌握,有助於企業找到符合企業本身之減碳營運策略。


備註:

  1. 聯合國,尋求宜居氣候:淨零承諾必須以可信的行動作為支撐,
  2. 2022年降低通膨法
  3. https://www.ndc.gov.tw/Content_List.aspx?n=6BA5CC3D71A1BF6F
  4. 同上註
  5. https://www.nationalgrid.com/stories/energy-explained/what-is-ccs-how-does-it-work
  6. UK IP office, Carbon capture, usage and storage :A worldwide overview of patenting related to the UK's ten point plan for a Green Industrial Revolution, 2021
  7. See supranote.
  8. Hong-Hua Qiu & Jing Yang, An Assessment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apabilities of 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Technology Based on Patent Analysis: A Comparative Study between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March 2018, Sustainability 10(3):877
  9. Mahdi Sharifzadeh a,b, Giorgio Triulzi c, a, Christopher L. Magee, Quantification of Technological Progress in Greenhouse Gas (GHG) Capture and Mitigation using Patent Data


《北美智權報》第329期更多精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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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2年EUIPO的註冊共同設計無效決定選輯(五)

《IP小辭典》專利申請案檢索報告

 
探索USPTO商標查核(Audit)制度
李翊群/北美智權 商標服務團隊
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主管在美國從事商業活動的商標權人註冊商標之審核及授與權利。商標權人在美國取得商標註冊,除了獲得權利之外,也因此負擔持續使用商標的義務。USPTO身為主管機關,監督商標權人有沒有確實使用商標在所有指定的商品及服務上,自然也是其權責的一部分。

鑒於近年來陸續發現有部分商標權人,為擴大商標保護範圍,而浮濫指定擬保護之商品、服務項目,實際上卻只使用在少數商品、服務之情形。USPTO實施了商標查核(Audit)制度,以督促取得商標註冊的商標權人在其指定商品、服務的範圍內,有確實持續使用其商標。在本文中,我們將介紹商標查核(Audit)制度、說明未通過查核(Audit)的後果,並提供對應此制度的建議。

什麼是商標查核(Audit)制度?

如前所述,為了督促商標權人確實、積極使用其商標,並防止商標權人將商標指定在他們實際並無生產或提供的商品、服務內容上。USPTO會在審查使用宣誓時,隨機挑選註冊商標,並就每類商品或服務指定2個項目,要求商標權人提出該些被指定項目的使用證據即樣本(specimen),以證明有確實使用其商標。

何時會執行查核(Audit)?

考量到市場上有無數變動因素,商標權人不可能「永不止息」地使用商標在「所有」商品或服務項目上,USPTO設了一個最低限度的標準,亦即「不得連續三年未使用商標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上」。在執行面上,USPTO會在商標權人提出「註冊後第5至6年」及「註冊後每10年一次」的使用宣誓隨機執行查核(Audit)。

查核(Audit)結果失敗的後果?

一般來說,在美國提出使用宣誓,只需要針對每一類申請,各提出一項商品或服務的使用證據即可。然而,一旦被官方隨機選擇而進入查核(Audit)程序,則審查員會隨機指定每類額外2項商品或服務,要求商標權人提出使用證據。此時,如果商標權人無法就任一被抽查的商品或服務提出使用證據,將會面臨以下情況:

(1) 如果無法提出被抽查項目的使用證據而刪除被抽查的商品/服務項目,官方就會進一步要求針對所有未提出使用證據的項目提出使用證據。也就是說,整件商標指定的所有商品及服務都會被拿出來檢視,對於提不出證據或是提出證據無法通過審核的項目,都會被要求刪除而且因為無法通過查核(Audit)而刪除商品、服務時,每類都要繳交刪除規費USD250/每次

(2) 如果商標權人未回應審查員的任何一次查核(Audit)官函,整件商標會被撤銷(cancel)。

(3) 如果商標權人不願意依官方要求,刪除提不出使用證據的商品或服務,整件商標會被撤銷(cancel)。

(4) 如果商標權人不繳清因未通過查核(Audit)而產生的刪除規費USD250,整件商標也會被撤銷(cancel)。

換言之,一旦進入查核(Audit)程序,商標權人就必須完全配合USPTO的要求,提不出使用證據的商品、服務就得乖乖刪除,並繳清規費。只要任何一個程序不願意配合官方,都會導致商標被撤銷。這將對商標權人的業務產生重大影響,包括失去商標保護和執行商標權的能力。此外,也會損害該商標權人的商譽,並在USPTO留下不良的記錄。

維護商標權利的建議:

(1)商標權人平日使用商標在指定的商品、服務,就要養成保留使用證據的好習慣。最好能針對所有指定的商品、服務項目一一列管,如此也好確實掌握自己有將商標使用在哪些項目上,哪些又是目前用不到的,或甚至將來也不會再用到的商品或服務。

(2)而當每次要提出註冊後的使用宣誓時,商標權人應審慎檢視其商品、服務列表,主動在該次宣誓書先將未使用的項目刪除(才不會產生規費)。相信如果平時有做到上面第(1)點提到的逐項列管使用證據,不僅可以清楚自己該主動先刪除哪些商品、服務;真的面臨查核(Audit)時,也可從容應對。

結論:

USPTO商標查核(Audit)制度是現今美國官方監督商標權人落實商標使用的一個重要措施。通過落實該制度,官方得以確保商標權人積極使用其商標,同時促進市場公平競爭。遵守查核(Audit)制度相關規則對於企業維持其商標註冊和相關保護非常重要。通過落實本文提供的建議,商標權人可以為潛在的商標查核(Audit)做好準備,並確保能夠永續經營其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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