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6日 星期三

智財與AI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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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第525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WIPO公布世界智慧財產權指標報告: 2022年全球專利申請數創歷史新高、近七成來自亞洲
藥物治療方法專利無須採用藥物先驅化合物分析: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v. West-Ward Pharmaceuticals International (Fed. Cir. 2019)
   
法規訴訟 生成式AI產出之著作權登記: USCORB 2023年著作權登記案
   
智財管理 智慧局公布第3季專利商標申請趨勢 台積電、台新銀行雙雙奪冠
美國白宮發布AI行政命令 提示2024年USPTO重點工作項目
   
 
WIPO公布世界智慧財產權指標報告: 2022年全球專利申請數創歷史新高、近七成來自亞洲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近日公佈《世界智慧財產權指標》(WIPI)年度報告,在印度和中國創新者的推動下,全球專利活動再次寫下新紀錄!2022年全球創新者共提交了346萬件專利申請,比去年同期成長1.7%,這也是連續第三年實現專利申請成長,中國、美國、日本、韓國和德國是2022 年專利申請量最多的前五大國家。

2020年和2021年COVID-19大流行,加速了工作和生活模式的轉變、刺激新商品和服務進入市場,也讓商標申請類別數量出現了驚人的成長。但在2022年回歸正常後,商標申請下降14.5%,工業設計(Industrial designs)申請活動同樣繼前四年成長後,2022年下降2.1%。根據WIPO統計,2022年大部分智慧財產權申請活動發生在亞洲,分別占全球專利、商標和工業設計申請活動的67.9%、67.8% 和70.3%。

表一、2022年全球智慧財產權申請統計

項目

2021

2022

成長率(%)

專利

3,400,500

3,457,400

1.7%

商標

18,182,300

15,543,300

–14.5%

工業外觀設計

1,513,800

1,482,600

–2.1%

資料來源:WIPO

專利:中國申請量最多、印度成長最快

根據WIPI報告顯示,中國和印度的專利申請量大幅增加,成為2022年全球成長的主要驅動力。2022年,中國申請人提交了約158萬件專利申請(1,584,664件),緊隨中國之後的是美國(505,539件)、日本(405,361件)、韓國(272,315件)和德國(155,896件)。在主要專利申請國當中,中國(+3.1%)、韓國(+1.9%) 和美國(+1.1%) 在2022年提交的專利申請量都比2021年增加,相較之下,德國(-4.8%) 和日本(-1.6%)的申請量則是減少。

雖然中國創新者提交的專利申請量繼續在全球總量中占近半數,但中國的成長率已連續第二年下滑,2021年中國專利申請成長率為6.8%,2022年已降至3.1%。反之,申請量排名第七的印度,則在2022年成長了三成(31.6%),並連續11年保持成長,在前十大專利申請人中沒有任何其他國家可以比擬。

【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345期:營業秘密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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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治療方法專利無須採用藥物先驅化合物分析: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v. West-Ward Pharmaceuticals International (Fed. Cir. 2019)
郭廷濠╱專利師

從先前的文章中,已知美國法院對於藥物化學構造是否顯而易見的相關專利侵權案件認定已經穩定採用藥物先驅化合物分析,且歷時已久。惟仍有出現少數法院無須採用藥物先驅化合物分析而仍採用的情況,本文將以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Corporation v. West-Ward Pharmaceuticals International Limited.(Fed. Cir. 2019)案[1],來探討藥物治療方法專利無須採用藥物先驅化合物分析的例子。

藥物先驅化合物分析

先驅化合物分析 (lead compound analysis) 是用於認定系爭化學構造是否可以由先前技術所揭露的化學構造修改而來的方法,其為一種兩步驟認定 (two-part inquiry)。

第一步驟為所屬領域中具通常技術之人是否會從先前技術公開的構造中選擇化學構造來當作先驅化合物。

第二步驟為先前技術是否足以使得所屬領域中具通常技術之人有理由或動機改良先驅化合物來完成系爭專利化學構造。

藉由先驅化合物分析的使用,得以讓美國法院對於藥物化學構造是否顯而易見的相關專利侵權案件認定更加客觀公允。近20年來關於藥物先驅化合物分析之專利案件的內容探討可參考第342期《深究藥物先驅化合物分析 (上)》、及第343期《深究藥物先驅化合物分析 (下)》。

案件背景

本案被告West-Ward學名藥廠因為向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提出了Afinitor® (成分為依維莫司,everolimus) 的學名藥許可之簡易新藥上市程序 (ANDA) ,原告諾華 (Novartis) 藥廠於是向美國德拉瓦州 (the District of Delaware) 的地方法院提出專利侵權訴訟,主張被告West-Ward學名藥廠侵害了系爭專利的申請專利範圍,被告West-Ward學名藥廠則主張原告諾華藥廠的藥物專利係顯而易見,地方法院採用先驅化合物分析,並要求被告West-Ward學名藥廠須提出證據及清楚且具說服力之程度,來證明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會有動機選擇依維莫司來當作先驅化合物。被告West-Ward學名藥廠未能提出證明,故地方法院經過判決後認定系爭藥物專利不因顯而易見而無效。被告West-Ward學名藥廠不服地方法院的判決,所以提出上訴。

本案系爭專利與主要化學構造

本案系爭專利為美國專利第8,410,131號 ('131專利)[2] 為一癌症治療 (Cancer Treatment) 相關專利,'131專利之申請專利範圍總共有9項,以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為獨立項,其餘皆為附屬項。其中,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最具代表性,一併列出如下:

1. A method for inhibiting growth of solid excretory system tumors in a subject, said method consisting of administering to said subject a therapeutically effective amount of a compound of formula I (圖1.) wherein R1 is - CH3, R2 is - CH2 - CH2 - OH, and X is = O

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為一種抑制人體體內固態排泄系統 (excretory system tumors) 腫瘤的方法,所採用的治療方法為給予有效治療使用量的化合物,化合物構造如圖1.所示,其中,R1取代基團為 - CH3、R2取代基團為 - CH2 - CH2 – OH,以及X為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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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AI產出之著作權登記: USCORB 2023年著作權登記案
王思原/世新大學智慧財產暨傳播科

2022年9月21日,Jason M. Allen以其得獎畫作《Théâtre D'opéra Spatial》向美國著作權局(USCO)提出平面美術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遭到拒絕。申請人不服,提請USCO重新審查,但得到相同結果。申請人仍不願放棄,於2023年7月12日提請著作權局複審委員會(USCORB)進行第二次重新審查…

本案背景

2022年8月,Jason M. Allen在美國科羅拉多州舉辦的年度美術競賽中,以畫作《Théâtre D'opéra Spatial》奪下首獎。由於其畫作是以Midjourney AI生成圖像為基礎修改而成,從而引起各界關注。2022年9月21日,Jason M. Allen(下稱申請人)以該畫作向USCO提出平面美術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

圖一:《Théâtre D'opéra Spatial》


圖片來源:USCPRB, Re: Second Request for Reconsideration for Refusal to Register Théâtre D'opéra Spatial

雖然申請書並未揭露AI使用情形,但USCO早已知悉,所以審查官要求提供使用Midjourney創作的相關資訊。根據申請人的說明,他至少輸入了624次修改和文字提示,才獲得Midjourmny圖像的初始版本。之後再使用Adobe Photoshop消除初始版本的缺陷並創作新的視覺內容,並使用Gigapixel AI「放大」圖像,增加其解析度及尺寸。基於上述揭露,審查官要求申請人聲明放棄由Midjourney生成的部分。申請人拒絕審查官的要求,並重申對其就作品中AI生成部分享有著作權。USCO拒絕登記申請,理由是系爭作品內含申請人與Midjourney「盤根錯節,難分難解的貢獻」。

2023年1月24日,申請人要求USCO重新審查其拒絕登記決定,認為審查官誤解人類作者要求。USCO重新評估後,並再次得出結論,如果不將申請限於申請人自己對作品的貢獻部分,則不能登記該作品。USCO解釋,由Midjourney生成,構成該作品基礎的圖像,並非受著作權保護的原創作品。USCO接受申請人使用Adobe Photoshop進行的「視覺編輯」包含足夠原創性的說法。然而,由Midjourney和Gigapixel AI生成的部分必須被排除。由於申請人試圖登記整件作品,拒絕聲明放棄AI生成部分,所以USCO無法核准申請。

2023年7月12日,申請人提請USCO進行第二次重新審查。依37 C.F.R. § 202.5(c) 之規定,第二重新審查由USCORB負責。依37 C.F.R. § 202.5(g)規定,USCORB就第二次重新審查所為之決定,構成USCO最終決定。申請人於此次請求中主張USCO在認定Midjourney生成圖像缺乏人類作者時,忽略了使用Midjourney創作所必需的人類創作關鍵元素。他認為他對Midjourney圖像的「創作性貢獻」(creative input),包括輸入一系列提示、調整場景、選擇聚焦部分,及決定圖像風格等,與其他類型藝術家所表達的創造性並無二致,應足以獲得著作權保護。他進一步主張,基於合理使用原則,系爭作品應具可登記性。這是因為合理使用原則允許對受保護的著作進行轉化性使用。申請人認為,就本案而言,AI生成的基礎作品僅構成素材,而他透過自己的藝術貢獻對其進行了轉化。因此,無論AI生成的基礎作品是否受著作權保護,提交給USCO的整件作品都應該具可登記性。其次,他聲稱,USCO拒絕登記Midjourney和其他生成式AI平台生成的內容,實際上是對各種工具效益的作價值判斷,而且否定這類工具輸出的著作權保護將導致權利的空白。最後他認為,USCO要求就AI生成作品,列出每種工具及使用該工具所創造的比例,是不合理的繁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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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局公布第3季專利商標申請趨勢 台積電、台新銀行雙雙奪冠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智慧局TIPO於10月30日公布了2023年第3季我國智慧財產權數據。今年第3季智慧局受理3種專利申請合計18,310件,較去年同期略增1%,其中,發明專利12,670件,增加1%;商標申請23,632件,下降7%。發明專利中,我國台積電申請443件,連續8年居本國人之首,外國人以三星電子285件躍居第一;商標部分,本國人以台新銀行264件、外國人以騰訊38件最多。

專利申請

TIPO數據顯示,本國人發明專利與外國人三種專利均為正成長。我國智慧局受理申請之3種專利件數共18,310件,其中,件數最多的發明專利申請12,670件,較上年同期略增1%,另新型(3,782件)及設計(1,858件)件數,則變化不大。本國人在發明專利增加1%,而外國人在三種專利分別成長1%-14%不等(表1)。

表1. 最近3年各季本外國人三種專利及商標申請情形


資料來源:智慧局112年第3季智慧財產權趨勢,2023-10-30

本國人發明及設計專利件數分別以台積電及長庚科大居首

台灣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中,申請數量大多呈現雙位數之成長率。其中,台積電申請443件,以第3季而言,已連續8年高居第一;台達電申請67件,成長103%,增幅最大;新唐申請62件,成長88%再創新高(圖1)。

圖1. 2023年第 3 季本、外國發明專利申請前十大法人


資料來源:智慧局112年第3季智慧財產權趨勢,2023-10-30

設計專利前五大申請人中,長庚科大(33件)是唯一入榜的學校,更首度躍居第一,申請件數為該校的最高紀錄,成長率亦最高。台達電件數(14件)增加100%,成長顯著,另超合(10件)則為首度入榜,名列第五(圖2)。

圖2. 2023年第 3 季本、外國設計專利申請前五大法人


資料來源:智慧局112年第3季智慧財產權趨勢,2023-10-30

台灣企業及國營事業之發明專利件數均為正成長

今年第3季台灣本國人發明專利申請4,830件,其中,企業3,912件成長6%,而學校375件及研究機構105件則均為負成長。另金融三業件數 (銀行、保險、證�陷螺f) 56件下降10%,而國營事業21件則成長91%。

企業申請件數中,大型企業3,242件成長7%,而中小企業670件小幅下降。學校部分,成大31件續居第一,崑山科大21件為私立學校之首。研究機構以工研院33件最多。此外,土銀11件,同時位居金融三業及國營事業各單位之首。

外國人發明及設計專利分別以三星電子及BMW最多

第3季外國人發明專利申請7,840件,較去年同期略增1%。前五大國家(地區)中,以日本申請3,100件最多,另南韓件數(884件)增加28%,成長最快(圖3)。前十大申請人中,南韓三星電子之件數(285件)躍居第一,與南韓韓領(168件)、日本東京威力(168件)、日本力森諾科(67件)及日本信越化學(65件),分別創下該公司史上最高紀錄;其中,南韓韓領件數增幅高達291%,成長最為顯著(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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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白宮發布AI行政命令 提示2024年USPTO重點工作項目
黃蘭閔/北美智權 智權法規研究組

美國總統2023年10月30日發布AI行政命令,在專利事務部分,責成USPTO於2024年發布AI發明人指引,並釋明AI相關發明的專利適格性問題。惟,若美國公眾要求放寬AI發明人定義,不是USPTO按現行法規所能處理,將需等待美國國會討論及修法。

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2023年10月30日針對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簡稱AI)的開發使用發布行政命令(以下稱AI行政命令),智慧財產是其中關鍵,為促進AI產業發展,美國著作權局(United States Copyright Office,簡稱USCO)、美國專利商標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簡稱USPTO)皆被賦予新的工作目標。在專利事務部分,預料USPTO將依其要求,於2024年發布及更新AI發明相關指引,但若美國公眾要求放寬AI發明人定義,則需等待美國國會討論及修法。

2024年USPTO依AI行政命令應辦理事項

這項AI行政命令的Section 5.2(c)寫明,為促進創新並釋明AI技術可授予專利客體相關問題,責成USPTO局長Kathi Vidal於AI行政命令發布之日起

(1) 120天內發布AI發明人指引

就發明過程中誰是發明人、使用AI(含生成式AI)的情境,向USPTO專利審查官和申請人發布指引文件,依AI系統在各種發明情境中扮演的不同角色,舉例說明應如何分析每一情境、判斷哪個或哪些人是實際發明人。期限推估約在2024年2月底前。

(2) 270天內發布後續指引

就AI與智權相關的其他議題發布後續指引,USPTO局長可按其必要性自為判斷,內容可能包括更新專利適格性(patent eligibility)指南,以利處理AI及重要新興技術創新衍生議題。期限推估約在2024年7月底前。

(3) 規定期間內向美國總統提出建議報告

AI行政命令發布之日起270天或USCO發布著作權AI研究報告之日起180天內(時限取後截止者),與USCO局長磋商,之後再列出著作權及AI相關可考慮的潛在行政方案項目,向美國總統提交建議報告,內容應涵括USCO研究報告所列議題,包含使用AI後產生的作品應給予何種保護範圍、AI訓練時應如何處理著作權保護作品問題。

公眾初步觀察

2023年7月及9月間,白宮曾兩度與美國AI代表企業開會,與會企業領袖並皆承諾會以負責安全的方式投入AI創新發展,反映拜登政府亟欲打造更安全的AI發展環境,確保美國在AI監管政策發展上也能與時俱進,與世界各主要國家相比,不落人後。

而行政命令本質上是美國行政部門的工作目標宣誓,AI行政命令的發布,因其內容為USPTO、USCO發布了明確的工作項目及完成時間表,可以預見,數月之後,USPTO必然須發布相關公告以為回應。

在AI領域的法律、商業問題部分,USPTO未曾發布過清楚全面的指引文件,不過可以確定的是,現在AI系統還不能作為美國發明專利單一發明人,可是產生AI模型訓練數據的技術發明,有機會被認定具專利適格性、獲USPTO授予專利權。

其中,AI系統是否可作美國發明專利發明人的問題,USPTO應會繼續蒐集相關資料、發布指引文件、展開必要修法程序,但要大幅改變美國現有的AI技術智權保護制度,比方讓AI系統作美國專利發明人,其實由DABUS的挑戰歷程已說明美國專利法規目前的侷限,假使美國公眾逐漸形成共識、要求放寬AI技術發明的發明人定義,USPTO可能會建請美國國會順從民意、修改相關法規。

至於專利適格性問題,USPTO已表明,其審查基準足以因應AI技術發展態勢,但為回應AI行政命令要求,或許會再釋出更多說明例,進一步解釋AI相關發明的專利適格性考量要點,並可能連帶更新35 U.S.C. 112書面描述(written description)及可據以實施(enablement)要件審查基準,歸納法院新出判例教示及USPTO的解讀詮釋。

其實,專利適格性問題一直是近年美國專利的焦點議題,但美國最高法院再介入的意願不高,似乎傾向這類爭議應以立法手段解決,2023年美國最高法院陸續拒絕多件35 U.S.C. 101相關調卷令請求,而美國參議員Thom Tillis及Chris Coons 2023年6月22日聯名提出新修法提案《2023專利適格性恢復法》(Patent Eligibility Restoration Act of 2023),編號S.2140,但截至本文撰稿之時,尚無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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