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台灣! 早安,先生。
很高興再見到各位。上個月和上上個月時,我研究了作者自助出版的問題,先是考慮支持它的理由,接著是反對它的理由。
那是一場有趣的討論,先生。
哎呀,謝謝!但這個月我想提供的不是一堂課,而是一個例子,希望你們覺得這個例子好玩;聽我說它的寫作狀況與出版史之後,也希望你們覺得有所助益。不過我們先來聽故事:
酒保將貝克啤酒(Beck 's)的杯墊放在吧台上,並將她的羅伯.洛伊(Rob Roy)放在杯墊上。就在這一刻,她發現他在看她。她想轉過去看誰在看她,但保持不動,想分析自己的感覺。她沒法將它明確化,無法偵測是頸背的哪一根筋在刺痛。她只知道有人在看她,對方是男性。
這當然是一股熟悉的感覺。男人總是在看她。從青春期開始嗎?從她的身體逐漸從女孩變成女人開始嗎?不是,比那更久。即使在她的童年,也會有些男人看她,憧憬地凝視她,並且常常帶著憧憬以外的意思。
在明尼蘇達州的和利(Hawley),北達科塔線(North Dakota line)以東三十哩處,他們就是這樣看她。那些目光跟著她去了雷克勞(Red Cloud)與聖保羅(St. Paul),以及接下來的其他地方。現在她來到紐約,毫無意外,男人仍然在看她。
她舉起杯子啜飲,一個男人的聲音說:「打擾一下,那是羅伯.洛伊嗎?」
他站在她的左手邊,是高個子、修長的男人,體面地穿著海軍藍的休閒西裝外套與灰色的長褲。他的上衣是活動衣領的襯衫,佩戴斜紋領帶。他的臉有魅力卻並非英俊,第一眼看起來年輕,但她看得出他已經活到有一些皺紋的年紀。他的黑髮也稍稍摻著灰髮。
「不甜的羅伯.洛伊,」她說。「為什麼問?」
「在每個人都點柯夢波丹(Cosmopolitan)的世界,」他說。「一個女生喝羅伯.洛伊,老派得令人非常開心。應該說,是女人。」
她垂下目光,想看他喝什麼。
「我還沒點,」他說。「我剛到。我很樂意點這個,但舊習慣改不掉。」接著酒保來到他面前,他點了尊美醇(Jameson)加冰。「這是愛爾蘭威士忌,」他告訴她。「這一帶以前當然更有愛爾蘭色彩。更無法無天。幾年前,這裡是很危險的地方。在城裡的這一區,像你這種年輕女人,在沒有伴的狀況下走進一家酒吧,不會覺得自在。就算有伴,這也不是女性來的地方。」
「我猜這裡變很多了。」她說。
「甚至改了名。」他說。他的酒來了,他拿起杯子,將它舉向光線,鑑賞它的琥珀色。「大家現在叫它『柯林頓』(Clinton)。是拿翟威.柯林頓(DeWitt Clinton)的名字來命名,不是因為比爾[1]。翟威是一段時間前的州長,他挖了伊利運河(Erie Canal)。不是個人功勞,不過他讓這件事完成了。還有喬治.柯林頓(George Clinton),他也是州長,在憲法實施以前就開始當,做了七任。之後他當了一任副總統。但這些事都發生在你出生以前。」
「是差幾年。」她同意。
「甚至也比我出生還早,」他說。「可是我在這裡長大,就在離這裡幾個街口的地方,我可以告訴你,當時根本沒人叫這裡『柯林頓』。你可能知道大家以前怎麼叫它。」
「『地獄廚房』(Hell's Kitchen),」她說。「現在大家不叫它『柯林頓』的時候,還是會這樣叫它。」
「嗯,那樣更生動嘛。當初是房地產業者支持要叫『柯林頓』,因為他們覺得沒人會想搬到叫『地獄廚房』的地方。大家若記得起這一帶多亂的時候,可能的確就會那樣沒錯,但現在這裡打扮得漂漂亮亮,貴族化、雅痞化,幾乎把這裡砍掉重練了,舊名字反倒增加了一點聲望。一抹時髦的黑幫色彩,不曉得你懂不懂我的意思。」
「如果你怕熱──」
「就不要進廚房。」他接口。「我在這裡長大的時候,差不多是西幫份子(Westies)在管這個地方。他們不像義大利黑幫那麼極度有效率,但他們多采多姿又嗜血,足以彌補那方面的不足。街上離我家隔一戶的鄰居男人就失蹤了,從沒人真的找到他的屍體。只有人發現他的其中一隻手,出現在五十三街和第八街交叉口某一戶的冰箱裡。他們是希望他死掉很久以後,還能用他的指紋來辦事。」
「有用嗎?」
「很幸運,」他說。「我們永遠不會知道。西幫份子現在大部分都消失了,他們以前住的廉價公寓都變得花俏起來,現在都是股票經紀和律師在租了。你是哪一個?」
「我嗎?」
「股票經紀?還是律師?」
她露出笑容。「恐怕都不是。我是演員。」
「那更好。」
「這代表我一週上兩次課,」她說。「為了公開選角和甄選活動跑來跑去。」
「還有當服務生?」
「我在雙城有做過。我猜我開始沒錢的時候,也得在這裡做。」
「雙城?」
「雙子城(The Twin Cities)。明尼亞波利斯(Minneapolis)和聖保羅。」
「你是那裡人?」
他們聊她的老家,他在過程中告訴她,他名叫吉姆。她跟他說,她叫珍妮佛。他從這一帶延伸去講了另一個故事──他真的是一個很會說故事的人──這時,她的羅伯.洛伊已經喝完了,他的尊美醇也一樣。「我來付下一輪的酒。」他說。「然後我們拿酒去找張桌子如何?那樣更舒服,也比較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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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談著這一帶。
「有愛爾蘭人,當然了,」他說。「但這只是一部分。有幾個街區完全就是義大利人,還有波蘭人和其他東歐人。也有很多法國人,在戲院區的餐廳工作。其實什麼都有。聯合國總部在城另一邊的東河畔,可是你在廚房這裡就有自己的聯合國大會。第五十七街是一條分隔線,以北是聖胡安山(San Juan Hill),那裡住了一大堆黑人。如果要長大的話,在這裡長大很有趣,但沒有明尼蘇達的可愛年輕人會想搬到這裡來。」
她對「可愛年輕人」這個字眼挑起眉毛,他對她微笑。然後他的眼神變認真,說:「我要坦白一件事。」
「噢?」
「我是跟蹤你到這裡來。」
「你是說我連羅伯.洛伊都還沒點,你就已經注意到我嗎?」
「我在街上看到你。那一刻,我以為──」
「怎樣?」
「嗯,你在街上。」
「我想是啊,如果你是在那裡看到我的話。我不……,噢,你以為──」
「我以為你是阻街女郎。我原本沒要提這件事,我不希望你想得很糟糕──」
她納悶,那怎樣想得很好?
「──因為不是你看起來像,也不是你穿得像在外面看到的那些女孩。事情是這樣:這一帶可能是花俏起來,但不代表妓女就消失了。」
「我有注意到。」
「比較是因為你走路的樣子,」他繼續說。「不是說扭腰擺臀,不是你步態本身的關係,而是你給我一種感覺,你不急著上哪去,或甚至說,你也不太確定自己要上哪去。」
「我在想要停下來喝一杯,」她說。「但不確定自己想不想,還是該直接回家去。」
「這樣就說得通。」
「而且我沒來過這個地方,不曉得這裡正不正派。」
「噢,現在夠正派了。幾年前就不是這麼回事。即使是現在,一個女人單獨──」
「我懂了。」她啜飲自己的酒。「所以你覺得我可能是妓女,」她說。「所以你就進來了。噢,我真不願意讓你失望──」
「我之所以會進來,」他說。「是我猜你是,但希望你不是。」
「我不是。」
「我知道了。」
「我是演員。」
「我敢說是好演員。」
「我猜時間會證明囉。」
「通常會,」他說。「我可以再請你喝一杯這個嗎?」
她搖頭。「喔,我覺得不行,」她說。「我只是進來喝一杯,我甚至不確定自己想不想。我已經喝兩杯,真的已經很多了。」
「你確定嗎?」
「恐怕是。不只是因為酒,也因為時間。我得回家了。」
「我陪你走。」
「噢,沒必要。」
「有,有必要。不管這裡是地獄廚房或柯林頓,都有必要。」
「噢……」
「我堅持。這附近比以前安全,但跟明尼蘇達差多了。我猜你在明尼蘇達其實也會遇上一些討厭的傢伙。」
「嗯,你說中了。」她說。她在門口說:「我只是不希望,就因為我是女生,所以你覺得有必要陪我走回家。」
「我陪你走回家,不是因為你是女生,」他說。「我陪你走回家,是因為我是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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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家門口這段路很有趣。他對他們經過的半數建築物都有故事可說。以前這一棟住過殺手,下一棟則有惡名昭彰的酒鬼。儘管有些故事令人不安,她走在他身邊還是覺得安全無比。
他在她家門口說:「我有機會可以上去喝杯咖啡嗎?」
「但願可以哪。」她說。
「這樣啊。」
「我有一個室友,」她說。「所以不可能,真的。我對成功的想法,不是在百老匯演出,是賺夠錢有自己的房子。她在家的時候,我就是沒有隱私可言,而且那個討厭的女生老是在家。」
「太可惜了。」
她吸了一口氣。「吉姆?那你有室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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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有,就算他有,這地方還是大到足以讓人擁有隱私。一間大客廳,一間大臥房,一間寬敞的廚房。他告訴她,這是有租金管制的公寓,不然他永遠負擔不起。他帶她瀏覽過整間公寓,然後才抱住她,吻她。
「也許,」擁抱結束以後,她說。「也許我們還是該再喝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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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作著夢,這個夢既混亂,也令人感到混亂。然後她突然睜開眼睛。她有一瞬間不曉得自己身在何處,然後她意識到自己在紐約,意識到這個夢是自己在和利童年時代的回憶,或是再造。
她在紐約,在吉姆的公寓。
在他的床上。她轉過身,看見他一動也不動地躺在她身邊,她從被子底下溜出來,本能地小心行動。她安靜地走出臥房,找到浴室。她用了馬桶,偷看了浴簾後方。對於單身漢的公寓來說,這裡的浴缸驚人地乾淨,看起來很誘人。她不覺得身上髒,不完全是那樣,但是也算接近。倦怠,她覺得自己的狀況是這樣。倦怠,非常需要盥洗一下。
她打開蓮蓬頭的水,調了溫度,踩進水霧下。
她沒打算過夜,睡著並非她的本意。羅眠樂,她想。也就是FM2,約會強暴用藥。它就會讓你睡著,或是接近睡眠狀態,然後讓你之後記不起來自己發生的事。
也許是因為這樣。也許是被嗑藥的對方弄得也嗨起來。
她踏出浴缸,用毛巾擦乾身體,回到臥房拿衣服。他在她離開的時候沒動過,一直躺在被子底下。
她穿了衣服,對鏡子檢查過儀容,找到皮包,塗了口紅,但沒化妝,很滿意這麼做的成果。然後她在倒映中瞄了床上一眼,開始搜索公寓。
他的皮夾,放在他丟到椅子後方的灰色長褲裡,裡面放了將近三百元現金。她拿了錢,但留下信用卡和其他東西。她在他放襪子的抽屜找到稍稍超過一千元的錢,她拿了,但沒動滿是零錢的美乃滋罐。她檢查了冰箱,還有廚房檯上的拉絲鋁製器皿組,但冰箱除了食物和飲料外,什麼也沒有,其中一個器皿裝了茶包,其他兩個空空如也。
可能就這樣了,她推論。她可以更徹底地搜索,但那只會浪費時間。
而且她真的得離開這裡了。
可是她首先得回到臥房去。她得站在床邊,低頭看他。吉姆,他這樣自稱。吉姆斯.約翰.歐洛克,這是他皮夾內卡片標示的名字。四十七歲。實際上老到足以當她父親了,雖然和利那位生下她的男人,比他大個八、九歲。
他沒動。
FM2,她想。愛的藥丸。
「也許,」她那時說。「我們還是該再喝一杯」
我跟你喝一樣的,她告訴他。把藥加到她自己的杯裡,然後跟他換杯子,這不過是兒童的把戲。之後她只擔心他會還沒脫衣服就昏倒,但沒有發生,他們親吻、愛撫,往他的床移動,脫下各自的衣服,投入對方的懷抱,一切都非常棒,真的,直到他打呵欠,肌肉鬆弛下來,癱軟在她的懷抱裡。
她面對著他,讓他仰臥躺好,看著他入睡。然後她碰碰他,輕輕撫摸他,在不吵醒沉睡巨人的狀況下誘出反應。羅眠樂,慾望之藥,方便任一種性別的人做約會強暴。她用嘴吸吮他,爬到他身上,騎他。她的高潮很猛烈,而且只有她高潮。他沒同享,她從他身上下來時,他的陰莖軟軟地癱在他的大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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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利時,她父親習慣晚上到她的房間來。「小貓咪?你睡著了嗎?」如果她回答,他就會親吻她的額頭,叫她繼續睡覺。
然後半小時過去,他會回來。如果她睡著了,如果她沒有聽到他叫她的名字,他就會溜進來跟她同床。並且碰她、親她,這一次不是親在額頭上。
發生這種事時,她會醒過來,但不知為何知道要假裝睡覺。他就做了那些事。
過沒多久,每次他進房間來,她都會假裝睡著。她會聽到他問她睡著沒,然後她安靜躺在那裡不動,接著他就到她的床上來。她喜歡這樣,她也不喜歡這樣。她愛他,也恨他。
他們最終放棄了偽裝。他最終教她如何碰觸他,如何用她的嘴接觸他。最終、最終,他們幾乎什麼事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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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花了一番工夫,不過的確又讓吉姆硬起來了,這次她弄到他高潮。他最後發出可聽聞的呻吟,然後幾乎又立即沉進深深的睡眠裡。她筋疲力竭,覺得好像是自己吃了藥一樣,但她逼自己去浴室找漱口水。她找不到,最後含一口他的愛爾蘭威士忌來漱口。
她逗留廚房,然後回到臥室。她做完自己得做的事之後,覺得閉上眼睛躺在他身邊也無所謂。一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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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早上,她該離開這裡了。她站著俯視他,有一瞬間,她似乎看見他的胸膛隨著緩慢而平均的呼吸而起伏,但那只是她的大腦在作祟,因為他的胸膛其實根本沒有動靜,而且他完全沒在呼吸。他的呼吸已經完全終止,就在她將廚房刀從他兩根肋骨之劍插進去,刺入心臟以後。
他無聲無息地死了。La petite mort,法國人這樣稱呼高潮。小小的死亡。嗯,小小的死亡使他發出了一聲呻吟,但真正的死亡結果是無聲無息。他的呼吸停止,再也不會回復。
她將一隻手放在他的上臂,他皮肉的冰涼,讓她覺得是他業已安息的跡象。她幾乎是渴望地想著,他變得多麼安祥啊。
就某種意義說來,她沒有必要殺這個人。她在他睡覺時,可以同樣有效率地洗劫他,藥物會保證他不在她出門之前就醒過來。她會用這把刀,是回應某種內在的需求,那股需求其實很緊急。滿足這個需求,讓她立刻返回了睡眠中。
在和利的老家,她母親的廚房裡,有你所能想像出的各種刀。刀具架突出十二把刀,其他裝滿了一只淺淺的抽屜。她有時會看著這些刀,思索它們,想著可以拿它們去做什麼事。切割,戳刺。刀那一類的玩意呀。
「你是我的小兵。」她父親老是這樣說,她中學畢業的那一晚,她就自覺像一個士兵,聽見名字被叫喚以後,她就前進,立正以接受證書。她感覺得到觀眾的交頭接耳,男人與女人彼此說著她多麼勇敢。可憐的孩子,經歷了那一切。
她從沒碰她母親的刀子,就她所知,那些刀仍然在和利的廚房裡。不過幾週以前,她離開她在聖保羅的公寓,連著去明尼亞波利斯河邊的幾家酒吧,跟她回家的那個年輕人,刀具架裡有一組刀子,跟她母親的一模一樣。
他真不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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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離開那間公寓,關上門,確定門鎖上了。這棟建築物沒有電梯,共有四層四戶,她下了三層樓,走出大門,沒有遇到任何人。
該想想搬家的事了。
這不是因為她製造了一個模式。上週那個男人,住在賈維中心(Javits Center)附近豪華頂樓的那一個,他是被悶死的。他的個頭很大,體格像摔角手,但藥物讓他無力,她唯一得做的就是拿枕頭蒙住他的臉。他遠遠沒清醒到會掙扎。再之前那個人,那個廣告主管,他讓她見識他之所以會在任何社區都有安全感的原因,哪怕不是身在中產階級社區也一樣。他在床邊桌的抽屜放了一把上膛的槍,如果有哪個竊賊不幸闖進他家,嗯──
她搞定他以後,拿出手槍,讓他的手握著槍,將槍管塞進他嘴巴,然後擊發一顆子彈。如果別人不檢查得太仔細,可能會認為那是自殺,就像他們認為摔角手是心臟病發一樣。或者,他們或許會認為這三起都是謀殺案,但甚至不會猜到它們都是同一人的手筆。
即便如此,搬家也無所謂。在人們開始在街上、酒吧裡注意到她之前,找個別的地方住。不管這裡是柯林頓或地獄廚房,不管你想怎麼稱呼這個地方,她喜歡這裡。這裡很適合居住,不管以前發生過什麼事。不過,就像她與吉姆都同意的一樣,整個曼哈頓都是宜人居住的地方。這裡沒留著任何壞鄰居,稱不上是有。
無論她上哪去,都很確定自己會有安全感。
我這則短篇小說,當初是寫給一本紐約小說集《黑色曼哈頓》(Manhattan Noir),編者就是我。過一陣子之後,我的朋友羅贊(S. J. Rozan)邀請我為她的選集貢獻一則小說,那本選集名為《黑色布隆克斯》(Bronx Noir),背景設在紐約市的另一個區域,結果我發現我又寫了同一個人的故事。我猜她抓住了我的心,因為後來我又寫了幾則她的故事,寫到第四則時,我意識到自己在以一次一單元的方式寫長篇小說。我寫完以後,檢查這些故事的一致性,在開頭加了幾頁序幕來定調,與「棘手罪案」(Hard Case Crime)出版社合作,以《逃之夭夭》(Getting Off)為名,出版了這本書。
全書現有英文版發售,電子書與實體書都有。單則故事也有電子書的發行。不過沒有一篇已譯成中文,雖然我希望這個狀況很快就會改變。不過就目前說來,各位是得以一窺其貌的首批讀者。
希望各位喜歡這一趟小說遠足。下個月,我打算回去講一些寫作的材料。我能否以一個提醒來暫時作結?我每隔一陣子就會發送電子報。內容是英文,包括我正在書寫及出版之物的大量資訊。當然免費,你只要寄一封郵件到lawbloc@gmail.com,主旨寫「NEWSLETTER TAIWAN」,我很樂意將各位加至訂閱清單。
註:
1指美國前總統比爾.柯林頓(Bill Cli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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