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左路線與文革災難下,一九七八年習仲勛先生順民心在廣東試點「改革開放」,獲豐碩果實。去年改革開放四十周年紀念大會,習近平主席說,中國或面臨難以想像的驚濤駭浪。
歷屆領導人已喊「認真學習憲法」近廿年,近年頻喊「全面貫徹憲法實施」;經濟改革承諾也不少。外界期待端出耳目一新方案,習近平演講卻只重申「改革開放進行到底」,沒宣布新措施,喊出「加強黨的領導」,「該改的、能改的我們堅決改,不該改的、不能改的堅決不改」。外媒統計,提到黨一二八次、社會主義七十八次、改革八十七次、開放六十七次、市場僅五次。
各界解讀什麼是「該改的、不該改的」,標準是建政七十年實踐檢驗?是人類歷史教訓?是民心與普世經驗智慧,還是德蘇的馬克思主義?
習近平說「沒有可以對中國人民頤指氣使的教師爺」,那,一、不妨聽聽人民的反思聲,二,回顧領導人歷來對人民承諾,尤其要將「憲法的靈魂在實踐」體現於人民生活。
舉幾個體制內去年底建言:
十二月十五日經濟學家茅于軾說,中國的市場化主要障礙是權力干預;「需要政治上的清明,言論的自由,老百姓的監督,強調獨立的司法」。
十六日向松祚指出,經濟轉型脫實向虛,成長恐斷崖式減速,需三大改革:稅改、政改、國家體制改革。
十七日「法治三老」李步雲、郭道暉、江平,提醒不能以黨代政代法,籲設違憲審查制度。
上述建言可說給習主席曾提的改革承諾做民意與專業的後盾;呼應習的「依憲執政、憲法全面實施、健全釋憲機制」、「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人民六要求與「人民生活的美好嚮往,就是我們奮鬥的目標」。
但人大與法院的現況,遠不足以將六要求落實在人民生活。相較台灣已有七七三號憲法解釋,人大常委會少有釋法,更未曾做出一件「宣告違憲」的解釋;另大陸最高人民法院以下,除齊玉苓案(其有效性亦已移除),無一判決引用憲法權利條款做為基礎。這讓數十年來關心大陸法治改革的筆者失望不已|憲法司法化居然如此蒼白。
北京正在「沒任何藉口」的十字路口,去向為何?其實藍圖與承諾北京早已有之,就等著徹底實踐憲法與承諾。
中共建黨九十七年、建政邁入七十年,對人民許諾尤其憲法,北京有充分時間大量實踐累積正反教訓、有各國經驗得以攻錯。
茅于軾退出共產黨組織,說「共產主義的思潮已過去了…不想再留在黨內了。」世界朝民主、法治、憲政、人權的方向轉變,「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這是個客觀事實。」
筆者期盼習總書記慎思取道,並全面實踐憲法與承諾;共產黨要繼續領導,要提出「何時完成實踐憲法兌現承諾」的時間表,並提出可行憲法治國計畫。
習主席不妨跟一九六九年到小農村「六年與民同生共感」的暖男習近平對話。期待習主席,不會讓他深愛的十四億人民承受驚濤駭浪,而能如革命的先行者孫中山先生帶人民衝破君主專制,開創中華民族偉大未來,也為兩岸的「良制一國」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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