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發展遊艇觀光,愈來愈多人喜歡包船出遊,前往小琉球、澎湖。本報資料照片 | | | 台灣是遊艇王國,高雄愛河灣、亞灣、興達港陸續規畫遊艇碼頭,近日航港局發文重申非自用遊艇不能運送乘客,業者批此舉是向海致「禁」。民代認為,法規限制遊艇要原點進出,不能如同客船A上B下,不合時宜也失去彈性。海洋局回應,遊艇與客船依據法令不同;航港局強調已朝修法方向努力,將會鬆綁。高雄是遊艇製造重鎮,近年遊艇載客往小琉球、澎湖縣觀光商機大,5年後泊位預計從114席提升至556席,居全國第一。市議員陳致中說,日前航港局發文,強調根據船舶法遊艇不得運客,禁止經營乘客運送,可以A進A出,但A上B下卻是違法,不能比照客船載客,法規迂腐跟不上時代。市議員黃捷也說,法規不合時宜,限制海洋休閒發展,失去向海致敬、還河於民精神。 航港局官員說,遊艇有分自用或非自用遊艇,依據船舶法,兩者都不能從事載客運送行為,若是非自用遊艇,可透過包船或加入俱樂部,同一批人來回就沒問題,但不能中途載客,最近發生遊艇事故等亂象,必須正視。 立委賴瑞隆指出,過去台灣重視遊艇製造,觀光休閒剛起步,法令存在限制,各單位溝通後達成共識,本月在立法院提出修正動議。航港局長葉協隆說,非自用遊艇會以英國商用遊艇管理方式當參考,針對定義文字修正,讓業者更清楚如何營運,鬆綁限制增加彈性,也強化乘客安全管理。 海洋局副局長黃登福回應,遊艇屬「船舶法」遊艇專章管理,客船屬「航業法」的船舶運送業,過去遊艇以海上活動或釣魚為主,現在型態改變,可能海上活動後去興達港或蚵仔寮漁港,遊客會在中途落地。 台灣遊艇公會理事長龔俊豪指出,主管機關因娛樂漁船施壓擴大解釋,要求非自用遊艇不能載客,要團進團出,等同打壓、消滅遊艇觀光。 「政府推向海致敬,法令卻變成致禁!」遊艇業者張鴻文說,小型遊艇購價約400萬,船舶停靠維護等費用年約40萬,揪團收費補貼支出無可厚非,政府限制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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