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寫這篇文章的現在,許多人大概不是已經在凱道上,就是在前往凱道的路上了。希望今天一切順利,大家辛苦了。尤其我有許多好朋友這一陣子都為了今天忙得腳不沾地,很想抱抱他們。
對我來說,今天不只是為了誰可以結婚誰不可以而已。或著應該這麼說,我覺得這一陣子我們所在奮鬥與爭辯的,其實並不是「結婚」(更不是愛情),而是那個「可以與不可以」。
從護家盟好長一段日子以來的說法,我們其實早就可以知道,他們在意的真的不是倒底是修民法還是立專法,不是家庭的組成應該以什麼為基礎,不是婚姻到底是不只專屬於一男一女,不是同性戀到底可不可以、應不應該、有沒有資格結婚。
他們真正在意的,是你到底可不可以是同性戀,他們想要的是把同性戀徹底從我們的生活痕跡中抹去,從法律裡、教育裡、生活裡。這些「會有模仿效應」、「同性戀是後天影響」跟「自己的小孩自己教」的說法終歸都只在講一件事情,同性戀不應該存在。
有些人對此的回應方式是強調同性戀是天生的,因此不可能被「消滅」,再由此延伸到,既然同性戀「已經」存在,那麼他們就應該獲得保障。對於這樣的論證我總有一點點不安,因為我總在這之中讀到一種無奈的悲情,一種不得已。
當然,對於許許多多、許許多多因為性向而受盡歧視、排除與刻板印象的苦頭折磨的同志來說,這些悲情傷痛與不得已絕對是真實到不能再真實的。但我也會想,我們有沒有可能把整個論述再往前推一步,讓同性戀不只是一個無奈的身份現象,而更是一種積極的表現?
對我來說,我的理想並不是婚姻平權而已
而是我希望、我認為,同性戀可以、甚至應該是一種「選擇」,也就是盟盟們說的,所有人都可能並可以「跑去當同性戀」,因為同性戀可以再不羞恥、再不無奈、再不悲情。
我是一個人生過得很無趣、很「正典」的人,我人生裡經驗過的情感關係型式非常的單純,我從小就是照著這個社會教我的方式長大,也按照那些無所不在的異性戀樣本體會、開發、塑造我的感情,直到年紀大了之後才在很多地方上開悟,也才開始能夠去理解關於情感跟慾望的一些事。
例如我一直以來交往的對象都是異性,可是當我回想自己過去的一些「同性密友」時,我會意識到其實在某些時刻我對對方的感情可能比我當時以為的要多很多,也複雜很多。
例如我後來也有遇到讓我覺得很心動的女孩子,也開始不覺得性別會在我挑選情人、伴侶時扮演太重要的角色。例如再後來,我開始去品味了解我在遇到男體和女體時,會產生哪些相同又不同的慾望。
又例如我雖然現在跟一個男人在一起,但我總說如果我哪天分手了,我一定要去找一個女生交往。但我想要的那個交往關係,可能會是不涉及性欲的,並且一定不涉及婚姻。
在我現在這段親密關係裡,我一直覺得很舒服自在的一點是,我的感情並不是一種「不得已」。
我不是因為所有人都是異性戀所以覺得我跟一個男生在一起再自然不過,我不是因為我只能當異性戀才去當異性戀的;相反的,我是在「跟男人在一起」與「跟女人在一起」對我來說都是可能選項的情況下,「暫時」「選擇」當了一個異性戀。(不過當然,要說這個「選擇」是完全的自主可能也不一定,因為縱使在我心中可能是一樣的,也不能改變社會上對這兩個選項的差別待遇,以及這種差別待遇的氛圍可能對我的影響。白話說就是,當異性戀畢竟比同性戀輕鬆一點。)
我不認為以愛情為基礎的親密關係是人生必備,但我確實從我個人的親密關係裡學習、理解了很多事情(雖然我還是因為個性上的各種膽小難搞懶而缺乏嘗試的勇氣、機會與意願)。
大約是從我20出頭開始稍微比較理解性別議題後,再搭配上因為同志運動,以及後來性解放、毀廢派等意識形態與行動給我的觸發,我覺得我這十年來大約就是一直在從我的親密關係裡,拼湊、探索我自己的很多個性,還有我對情感的需求、我對慾望的想像、以及我需要甚麼樣的關係等等。直至走到今天,也許我還沒發掘完,但我終於可以比較清楚的說出,我期待的關係藍圖,那其中的依附型態、慾望比重、溝通模式。
我覺得這一切之所以有可能,最重要的因素是我終於能夠並且願意放下「一對一的異性戀關係是常態」的假設。而這個放下之所以發生,絕對必須歸功於同性戀的存在、毀廢派的存在、女性主義的存在、性解放的存在。
如果今天同性戀不是一種可能,那麼異性戀也不可能是一種真實的存在;如果今天基進不存在,那麼保守也就會失去意義;如果今天多重性伴侶不存在,那守貞也就只是一種萬不得已。
盟盟很喜歡說,他們擔心同性婚姻合法後會讓人想要嘗試同性戀。我總想,如果是這樣,那不是很好嗎?如果每一個人都有機會去嘗試各種不同的情感與慾望,然後從中找出最適合自己、最舒服的方式,讓自己從中獲得快樂與滿足,那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嗎?
可以選擇自己的身體與情感要怎麼被使用(或是要不要用),並且從運用的過程中發掘自己身體的能量(性和慾是很有力量的事情啊!),讓人變得柔軟或堅定,變得敏感(沒有雙關!)或強硬(還是沒有雙關!),然後從此出發,學習如何對待、領會他人,在我看來,都是勇敢而自由的事情。也只有在這些選擇中,我們才有辦法描繪出自己的形貌,變成一個稍微完整一點的人。
其實,人都是有趨吉避凶的本能的
如果我們的社會對同性戀並不寬容,如果同性戀在我們的社會裡持續被視為悲情、無助與羞恥,那麼大部分的人恐怕都不會想要「變成」同性戀,或是會隱藏自己是同性戀的事情,讓你看不到。而事實上,就算同性戀真的可以結婚了,我們的社會離那個可以讓人歡喜自在選擇當同性戀的日子恐怕還遠得很。同性戀還是得面對家人的不接受、路人的異樣眼光、各種仍時時與同性戀相綁的污名、以及盟盟們讓人難以招架的「愛」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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