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詐助理費前天被檢方起訴,嘉義地院仍裁定羈押禁見,嘉義看守所昨天指出,戴寧情緒波動大、食不下嚥,會報請同意由心理師關懷;市議會前天發文給嘉義地院指議會開議期間,依地方制度法不能拘禁議員、收押應先詢問議會,院方昨天函覆指會期前就拘禁,不適用地制法;戴寧的委任律師已對羈押提出聲明異議。 看守所指出,戴寧前天戒護出庭,很晚才押解回看守所,出庭得知被檢方求處24年重刑,還無法交保,情緒起伏波動大。 嘉義市議會前天發文嘉義地院,指議會開議期間,依地方制度法不能拘禁議員、收押應先詢問議會,嘉義地院函覆指出,地制法規定應僅限於保障開會期間仍為自由之身者,而非會期前就已遭逮捕、拘禁的議員,能在會期內有免於被拘禁特權。 院方認為,戴寧被逮捕拘禁時,是在市議會會期前,裁定羈押禁見並不違反地制法的規定。 起訴指控戴寧當3屆議員涉詐助理費518萬餘元,嘉義地院指出,扣案證物足認定戴寧犯嫌重大,但她拒認罪,有證人的說法曾改口,恐有串證之虞,權衡比例原則後,裁定羈押禁見。 戴寧的委任律師陳澤嘉說,羈押理由因戴寧不認罪就認定會串證,令人無法接受,已提出聲明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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