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撰文這天,正是以前放假的「行憲紀念日」。此刻回顧總統政見發表會中,憲法到底是「護國神山」或是「神話」的爭論,感觸良多。侯友宜說:「中華民國憲法就是兩岸政治上的護國神山」。賴清德回應:「中華民國是護國神山,是我從來沒有聽過的神話!」「這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接受,才有可能!」
原來賴清德認為台灣安全的護國神山,有賴「中華人民共和國接受」?奇怪,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不接受「中華民國」,難道會接受「務實台獨」?台灣的自主、安全,必須等對岸接受,那還談什麼主權獨立?賴清德以及民進黨的兩岸定位,一向都不管中共是否接受,甚至經常故意說些刺激中共的話;但對中華民國憲法、九二共識的兩岸論述,卻動輒拋出「中國(共)不接受」來推拖。所以搞了半天,「本黨說的」就不用管中共接不接受;「別人說的」就要中共接受才算數,就是雙標嘛!
中華民國憲法能成為兩岸關係、台灣安全的護國神山,正因為它既能確立台灣(自由地區)不受中共統治的民主體制,又有著對「一中」的宣示。因此,蔡英文總統在二○一六年宣示將「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執政七年多來,雖然有些類似玩火的擦邊球行徑,但從未說過把憲法、中華民國當「神話」的褻瀆語言。
在中華民國憲法下,台灣與大陸都是「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但憲法施行區域則是在台澎金馬「自由地區」。所以我們可以選出中華民國總統、立委以及民意代表,不用管中共是否接受、同意。對岸不是「另一個國家」,而是中華民國的「大陸地區」。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授權以法律來特別處理兩岸人民交流各種問題,因此兩岸關係條例與各項法律設定了邊境管制,也使大陸地區人民要入境台灣時必須受到限制(所以不可能有什麼「服貿通過中國會有五千萬人來台灣搶工作」的鬼話)。這就是宣示「一中就是中華民國」的同時,也確立「自由地區」的自主安全。
有人看到憲法增修條文的「國家統一前」就火大,但正是這幾個字確立兩岸目前的「分裂」但又「非兩國」,呈現一個各方均可接受的細緻安排。而且「國家統一前」也並不代表「終統」、更不代表「急統」。就像一個少年立志「我『買房前』不結婚」,也不代表他「非買房不可」。
更重要的是,中華民國憲法加上司法院釋字四九九號解釋,確立了「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是中華民國絕對不可動搖的憲政秩序,因此「一國兩制」就絕對不在我們的選項中。就算無法改變大陸地區由中共統治的事實,但自由地區堅守民主體制,絕不讓步,正是憲法設下的底線。
前總統馬英九到中國大陸的祭祖之旅,可以公然表述中華民國憲法的「一國兩區」,可見大陸對於中華民國是默認的。我們不可能要求對岸明示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就像中華民國政府的所有法令措施都不會冒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字眼。但這種不說明的「默契」,正是兩岸、外交事務常見的作法。中共不用明說「接受」,但兩岸官方可以相互交流,能夠締結各種協議,承認雙方的各種文件,這就是不言而喻的「接受」。
所以,愛護並遵守中華民國憲法,既有自由也有安全。侯友宜說這是「護國神山」,一點都沒錯。曾宣誓「遵守憲法」,也期待明年能夠再宣誓一次的賴副總統,盍興乎來?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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