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M先生到底到了沒?只見他翻看地圖,拿著指南針跟一個不知道什麼東西,跟算命的一樣比了很久……
我揉著站得發痠的小腿,心裡直嘀咕:「喝個牛奶有必要弄個牧場嗎?不過是去蘇格蘭露營五天,有必要把整間露營用品店的東西買下來嗎?用租的不行嗎?」
M先生像挖金礦般地買著最新最輕最耐用最防寒的帳篷、睡墊、睡袋,就連各式煮食用品也一應俱全,喝茶的茶杯還是鈦金屬做的喔,又輕又炫又耐用。幾十公升大的背包當然也沒漏掉,我被迫買了一個全新背包,強調女性專用,受力平均、支撐良好、絕對不傷脊椎跟腰。貴死我了。
背包裝好,鼓得跟山一樣,一點縫隙都沒有,這根本就是搬家嘛。但能去爬英國最高峰Ben Nevis,順便欣賞蘇格蘭高地的風景,總是個難得的機會。
有情調的野餐
出發當天跟特種部隊魔鬼訓練沒兩樣,早上八點背著重死人的背包從Staines坐三十分鐘的火車去London Waterloo,再搭地鐵去London King's Cross。從London King's Cross坐四個半小時的火車到Edinburgh,從Edinburgh轉火車到Glasgow,最後再從Glasgow坐三個半小時的車到Fort William。沿途只要雙腳一踏上月台,就是背著幾十公斤的露營行頭,用逃命速度追趕另一個月台的火車,終於在晚上十點半抵達Fort William的住宿地點。
第二天,以為蘇格蘭爬山露營之旅就此展開,哪曉得M先生告訴我,我們距離那五星級露營區還有徒步5英里的距離。
走到時已經是中午了,我的背跟腰正式離家出走,再也不願意回來接受背包的荼毒。紮好營,享受一下用辛苦換來的茶水,一口氣還沒喘好,M先生說要走回Fort William的鎮中心逛逛,反正下雨沒事幹。也就是說,Ben Nevis還沒爬,我們就走了至少15英里,不含在鎮中心閒晃的里程數……
終於又走回營區,接下來是生火煮飯。我看著M先生興沖沖用著全新炊煮用品,胡亂地弄出晚餐,等到正式躺平已經快要午夜了。真奇怪,不是度假嗎?怎麼比平常還辛苦?連灰姑娘都會覺得自己的命好了。
第三天天氣不好,不能爬Ben Nevis,M先生於是打開地圖,閉眼手一指,用他心裡不知哪根比例尺估算出我們要去的瀑布大約5英里遠,而且炊煮用具也要帶著,因為要「有情調」的野餐。沿途風景真的很讚,空氣好,人車又稀少,我心想在瀑布前野餐好像真的不錯。兩人一邊走一邊讚嘆蘇格蘭的環境,綠得都不知怎麼形容才能描繪那種透著清新的美。然而,走到肚子都餓了,腿也痠了,我問M先生到底到了沒?只見他翻看地圖,拿著指南針跟一個不知道什麼東西,跟算命的一樣比了很久,才宣布我們要先走到一個停車場,從停車場往前約3.5英里,才可以看到瀑布。我餓得前胸貼後背,好不容易走到瀑布,已經面色發白、兩眼渙散,連瀑布長啥樣都看不清楚了。
M先生正要準備生火煮食,卻突然一陣狂風暴雨,兩人狼狽收拾器具,躲在傘下看地圖找避雨的地方,「離這2英里的地方有個古堡廢墟,應該可以避雨。」M先生說。等我們全身濕透地找到了該廢墟,卻發現它根本只剩傾倒的城牆、滿地的石塊,其他什、麼、都、沒、有!沒辦法了,只好躲在保暖的緊急救命鋁毯下,胡亂弄了幾個雨水佐泥土與青草的三明治充飢,望著灰撲撲、濕答答、冷唧唧的蘇格蘭高原,在心裡罵完這一生知道的所有髒話。
吃飽了,天氣也放晴了,風景真的很美,我們再度走8英里回停車場。當時約下午六點,各路人馬紛紛跳上車開回他們的營區,只有我們兩個沒有車,而且要再走6英里才能抵達營區。
爬回營區已是晚上九點半,連酒吧的餐廳都打烊了,我真想哭。兩眼昏花地拿出很厲害的炊煮用具,再次胡亂煮個東西吃,在半夜一點前躺平。
明天?聽說明天天氣好,是爬Ben Nevis的最佳時機呢!
我好想死……
邁向攻頂之路
第四天,天晴。蘇格蘭天氣好的時候真是世界級的美景啊!天空藍得不知怎麼形容,草綠得字典裡找不到合適的形容詞(其實是國學程度不夠好)。M先生裝備整理好了,連同網路上不知哪裡印出來的地圖放在口袋裡,手一揮:「走,爬Ben Nevis去!」
爬山?我只想回家。
出發時是中午十二點半,先跟著遊客尋著一般登山路線上山,沿途的風景很別致,在陽光的照射下連石頭都特別漂亮!我們爬上了半山腰的一個平台,上面有一座很美的湖。我跟M先生說咱們可以在這裡野餐,細細觀賞四周風景,可是他殘酷拒絕我,堅持今天一定要登頂。
我不情願地繼續走,走到一個T字路口,全部的人統統右轉,M先生卻堅持不從眾,因為來路不明的地圖說要左轉。之後愈走愈荒涼,時而看到鹿群揚長而去,時而看見猛禽飛過,不知等等會不會看到餓死的登山客?
下午三點半,我們走到一個山屋,趕緊生火煮食,吃完下午四點多,天氣轉陰暗,雲都飄到山頭停好不動。這時,M先生很有自信地說:「依據網路下載的地圖,右邊峭壁就是Ben Nevis,那尖尖的頭即是山頂。也就是說,我們從峭壁正對面的這片山直直爬上去,到山頂再沿著山脊往右走,就可以攻頂了!」
先生,請問我們要去哪裡?峭壁正對面的這片山沒路沒著力點,身邊沒裝備、沒繩索,只有一根歪掉的登山手杖,是要怎麼上去?但M先生振振有詞說自己可以,只要像猴子一樣手腳並用,那種斜坡好上去得很!哪像我這麼沒有冒險犯難的精神,只會出嘴抱怨?我氣得卯起來證明給M先生看什麼叫「爬三十公分滑二十公分」,三不五時還劈腿,手腳並用卡在岩石間,上不上,下不下……
所以我們到底有沒有攻頂呢?
那天卡住之後只得悻悻然下山,隔天M先生不甘心,硬是要再爬一次。這次我們跟著人群之字形上山,在傍晚六點半攻頂,山頂的景色雖美,但滿地垃圾、黃金跟衛生紙,讓人遺憾。
值得嗎?我想想。
還會再去嗎?為了美景,還要再去!
再露營一次?小姐我革命都要去住旅館,乞討都要租車!
那個厲害的露營用大背包,就這樣只用了這麼一次。誰要請跟我聯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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