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地政局首創臨時中繼宅,讓烏日前竹區段徵收戶就近安置,昨天有5戶、今有11戶點交入住。圖/台中市地政局提供 | | | 台中市首創臨時中繼宅,讓烏日前竹區段徵收戶就近安置。地政局長吳存金說,市府設置臨時住宅,讓16戶徵收戶就近安置,自安置入住到土地點交後18個月,都免繳房地使用費。 市府搭建的臨時中繼宅,上月取得使用執照,並完成工程驗收,昨天有5戶、今天有11戶點交入住,入住戶不能領租金補貼,但可就近安置,使用期間免繳房租,也不必繳地價稅、房屋稅。 台中市地政局說明,烏日前竹區段徵收案面積110.71公頃,住宅區有55.22公頃,地主共1200多人,此案歷經3任市長、地方爭取27年,中途又因苗栗大埔區段徵收案而停頓,終於在去年7月23日動工。 市府表示,本案地主可分配抵價地為50%,區域內有3棵老樹全數保留;一般而言,徵收戶可領租金補貼,在工程期間自行租屋,市府首創中繼宅,落實居住權。 吳存金說,原本安置規模得達20戶,但考量部分年長徵收戶的生活習慣,市府放寬興建門檻為15戶,實際可提供16戶入住;中繼宅為地上1層集合式住宅,每戶配置3房2廳,室內面積近30坪。 地政局表示,為照顧安置戶,自入住到土地點交後18個月,無須負擔房地使用費,安置期間的地價稅、房屋稅、非私人使用等設備管理維護等,都由市府負擔;原本要抽籤決定安置位置,後來由住戶協調,再依協調結果分配入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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