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曾遇到一位兼任老教授,昔年是一位大將軍,在學期末了,他給了全班每一位同學一百分,教務處問他為何如此?他回應得非常經典:「個個都可愛,統統一百分!」
是啊,八十多歲高齡的老將軍,經驗過許多沙場上的硝煙彈雨,看到這些年輕的孩子,
個個都可愛,為何不可都給一百分?……
系裡面打電話來,要我儘快到學校去一趟。現在已經放暑假了,許多老師都出了國,有的才放假第二天便登機「回國」,他們大概提前作了期末考,家在國外,趕著回去團聚。我只是在家避暑,想要好好的讀讀非關課業的書,想不到依然不得安寧,問說要開什麼會啊?系辦說只請我一個人去一趟,難免狐疑。
進入系主任辦公室,主任只說,有一個學生我當了他,能不能改成及格?只要六十分就好。
教了好幾十年的書,這樣的要求還是頭一次遇到,系主任說了學生的名字,我一下子就想起來了,這個學生常常缺課,大家都知道我是有三次不來就死當的,他超過了許多,當然是當掉。我知道來不來上課跟當不當得掉不一定有必然的關係,然而學校存在於一個制度之下,凡是制度都有標準,上班的要上班,上學的要上學,做工的要做工。都不來上課,也可能聰明睿智,那就不必在這個制度之下苟且了,有的是大好前程可以去開創。這是我公開的說法。私下的想法是我不點名計較的話,就不太有計分的標準。單單依試卷打分數,而題目又是申論為多,難有一定的尺度。有一年在其他的系裡兼了一門課,那個系的學生實在不用功,當得多了一些,結果是他們的系主任親自打電話問我標準何在?我只好全班的成績統統每人加一定的分數,讓大家都可以過關,申論題要說有什麼一定的標準很難解釋。要加分都要加,不能說只把當掉的那些加加了事,所以那一次他們好多人得到了滿分,只好如此,要不就要有一百二十分的了。這是我維持一點可憐的公平的手段,以後人家當然也不會再找我兼課了。也還有其他的考察項目,如筆記、如小考,如隨堂口試。但是也同樣困難重重,學生請假沒來,就有權利要求為他們單獨測驗,也是不勝其煩。好在多年來自己費些事,也無大問題。但是系辦要求把已經送到教務處去的成績重打,從來沒遇到過。
原因不是因為這個學生有什麼特殊的背景,而是他知道他這一門過不了關之後,到教務處苦苦哀告,說是他會讓他爸爸打死。我沒見過他爸爸,也不知他爸爸有沒有打死人的前科,心裡有一點不是滋味兒,但馬上就想要給及格給了就是,雖然不一定因此才救了他的小命。你們讀書好不好關我何事?從教務處到系辦都要支持他,我幹嘛為難?馬上在一張便條紙上承認打錯了分數,給了個六十,就回家了。我細想這個學生,花樣不少,有一次他快到下課才來,顯然是怕給當了,隨手帶了一片機車上的擋雨板,說是在路上跟人家撞上了,耽擱了時間,要大家看看證物。我看他身上沒有一點傷,只說沒事就好,全班卻哄堂大笑,還有這一招的!這個學生缺課的理由很多,每一次都很有創意,這是最精采的。
大概過了幾個星期吧?我忽然急急忙忙的打電話給系辦,要求把那一門課的學期成績再拿回來給我重打。我發現有一個嚴重的忽略,是這才想到的,既然他都可以及格,那所有的當掉的學生也都應該讓他們過關,而且,全班都要加分!遺憾的是,來不及了。制度嘛,來不及了。那麼,我也就馬馬虎虎算了,這一件事便擱了下來。繼續讀我的課外書,不亦樂乎。我算不得什麼有原則的教師,心裡很明白。
也要檢討自己,怎麼會把自己搞成這樣?記得過去曾經得到教務處的一個非正式通知,大意是說,建議出題儘量出是非選擇簡答之類,以外沒多說,這個通知不僅是給我的,大家都有。但一看就知道,申論題很難把打分的標準說得釘釘板板,因而學生就有了抗議的空間,各級辦公室也不勝其擾。但是我想高等教育不考申論怎麼行?一向不怎麼遵守。高等教育甚至應該普遍開卷考試,我認為。律師與法官可以帶六法全書出庭,學者可以把參考書放在手邊作研究,為何學生考試不得開卷?多年後遇到一位在大學兼課的仁兄,他也主張開卷發揮,但是考試時間長達八個小時,足以證明不怎麼行得通,但是我個人是有史以來就開卷考試,很不同意背誦可以等同理解。試卷連同筆記一起交上來,以便查對。這樣子也不一定就完全公平了,盡心而已,不想讓平常用功的學生吃虧,「好人不吃虧」,這一點很重要。一直到離開學校為止,開卷考試這一項,執行到底,是否有用,無法確定。
新學期開學了,照例點點名,卻發現有一位男生不見了,不是點名他沒來,而是從點名單上消失了。這是怎麼回事?系辦助教跟我說,他被當掉的課程太多,有的是三修,也就是重修了三次,不能再修了,因此喪失了就學的資格。不用說,當掉的其中有我教的一門。進一步了解,方知要是我手中的一門沒當掉他,他是可以保留就學資格的。
因此有點自責,怎麼那麼大意,在依教務處要求重打那個學生分數的時候,怎麼沒想到其他人也應該同樣比照?沒有會打死他們的爸爸也應該讓他們過關。現在,要完全的公平是不可能的了,比如說歷屆讓我當了的學生,怎麼可能恢復他們應有的權益?然而同一班同一屆而有不同標準是說不過去的。補救已完全沒有辦法,心裡很悶,甚至於想,也許在性格上的堅持,是自找麻煩,這種堅持有必要嗎?記得有一次為研究所報考的學生閱卷,在集中的閱卷室,我一個小時看不了幾份,一連要看好幾天。卻見到一位原來從未出現的教授,翻卷子比數鈔票都要快,十分鐘不到,厚厚的一疊試卷就打完分數了,真是嘆為觀止。一份多少閱卷費他還不是照拿?我為那些來考的學生抱屈,你們那麼想要更上一層樓,但是辛苦的成績是給人這麼打下來分數的。可是誰也拿他沒辦法,我也不會去告密,真告會成為大笑話。
開始關心這個不知去向的學生,跟系辦打聽,知道他已經找了一個工作,好像是在大賣場打工。看來他身強力壯,大賣場給他的應該是要用力氣的工作,他有了工作,我心裡好受一點。卻依然忍不住會常常在其他同學那邊問起他,我想要是可能,我願意給他一點補償。但是我一無金脈,二無人脈,他真的要我幫忙,我可能一籌莫展。當一個教師,沒有什麼可堅持的本錢。
慢慢的知道他更清楚的背景。原來這個男孩子年紀要比一般的學生大一點,卻免服兵役,不是他的健康有問題,而是他有一個非常麻煩的家庭。父親早已去世,應該是個退伍軍人,母親有智障,也生了兩個孩子,他有一位姊姊,也是智障,而且,他家遠在彰化,家裡兩個智障都要靠鄰人照應,他是家裡唯一身心健康的正常人,也進入了大學,不幸的是家裡常常出狀況,一下子哪一個走失了,一下子差一點失火了,便是鄰居照應,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他常常要趕著回家處理問題,缺課,無法如期的交作業,考試也不會理想,都肇因於此。他總是緊緊的抿住嘴,後來想想,那應該是一種習慣讓自己忍耐的神情。想不起他跟我說過話了沒有。
很後悔沒有及早去了解學生。當然,要是給自己非當他不可的理由,很容易找到,但都被痛苦的自責擊潰。對他,我什麼都幫不上,但要給一個及格的分數是辦得到的。也許他因為有了這一個特殊的家庭,反而特別的逞強,不肯向我道出他的不得已。而作為一個老師的我,給人的印象是很嚴厲,對自己對學生都是如此。我用功的備課,你們就給我好好的上課,天公地道。誰知天下事總有我們想不到的地方,那個分數打什麼鳥緊?想當年,顧維鈞在哥倫比亞大學讀博士,北洋政府忽然要他回去當外交總長,年輕的他總認為學業未完成有點說不過去,哥大馬上發了張博士文憑給他,他也就成了重要的歷史人物。便是我自己的父親馬廷英博士,一篇論文得到了德國柏林大學跟日本東北帝大兩個大學的博士學位,當時德國他連去都沒去過,只能說,柏林大學太愛這篇論文了,也參一腳,有何不可?這位同學有這樣的一個家庭,他卻默默的擔負了照應兩個智障親人的責任,又要極力的應付學校的課業,無非是想,以後可以因為有了大學學士的資格,找工作容易一些,媽媽跟姊姊都可以過好一點的日子。
我要了他的電話,試著聯絡他,我什麼補救的辦法都沒有,那就鄭重的說一聲對不起吧。他非常驚訝老師居然會打這個電話給他,直說沒有關係沒有關係,他本來就有點不想念了。我想他不想念就是因為我這個老師,心中愧疚更甚。但是許多話也說不出更說不清了。
當年曾遇到一位兼任老教授,昔年是一位大將軍,在學期末了,他給了全班每一位同學一百分,教務處問他為何如此?他回應得非常經典:「個個都可愛,統統一百分!」是啊,八十多歲高齡的老將軍,經驗過許多沙場上的硝煙彈雨,看到這些年輕的孩子,個個都可愛,為何不可都給一百分?分數有什麼了不起?請國父來考三民主義,他未必能及格。我們曾經學過的東西,又有多少到今天還有用?連科目名稱、教授姓名等等也都忘得乾淨。
那天系裡要我回去作一場演說,剛剛講完,有個男子抱著個小娃娃到跟前跟我打招呼,居然是他,我反倒有點緊張。他已經結婚生子了,他要兒子來看看這位他的老師,顯然的,他沒有恨我,還有些肯定我。聽到了我回校演講的消息,就特地來見我。過了好幾年,看來他還是老樣子,緊緊抿著的嘴唇,似乎有點怕陽光的雙眼,好像總看到了一些我們看不見的東西。環抱著孩子的手臂強壯有力,那樣沉著的氣質依然。我一時也沒什麼話好跟他講,只客套了兩句,人生就是如此,最深的愧疚,最高的敬意,都只能藏在心裡,是表達不出的。他只管讓小娃娃叫我老師,我心裡想,誰是老師啊?別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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