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什麼? 原始洪荒時期的人類居住在大自然中,每天以採集者、狩獵者或畜牧者的身分接觸著動植物;而無論是老者或嬰兒、生產中的婦女或戰鬥中的勇士,死亡屢見不鮮。「生命是什麼?」這樣亙古不變的問題,必定也曾縈繞在我們老祖先的腦海中。 或許最初的人類對「生物體的生命」和自然界中「無生命物體的靈魂」並沒有清楚的區別。大部分原始人類相信,一座高山、一池清泉、一棵樹木、一隻動物或一個人,內部皆有靈魂寄居其中。這種相信靈魂到處存在的觀點最後雖然式微,但人類對「生命體內有些東西使之有別於無生命物質,且這些東西會在死亡的剎那離開身體」的信仰卻仍十分強烈。在古希臘文明,存在於人體內的這種神祕東西稱為「氣息」。後來則稱為「靈魂」,特別是在基督教中。 到了笛卡兒和科學革命時代,動物也和山川、樹木一樣,失去持有靈魂的資格,但人類可分成軀體和靈魂的二元論觀念,卻還持續普遍的根植在一般大眾心中,並一直延續至今。死亡對二元論者來說,是一道格外難解的謎題,為什麼靈魂會突然消失或離開身軀?它又去到何方?是臻至涅盤,還是回到天堂?一直要到達爾文發展出經由天擇篩選,使生物得以演化的學說後,死亡才算有了科學和理性的解釋。生物學家魏斯曼是達爾文的忠實信徒,他在十九世紀末首次解釋:快速的世代更替提供了全新的基因型,使生物能用一勞永逸的方式應付變化中的環境。魏斯曼有關死亡的論文,為死亡意義的探求和了解開展新紀元。 然而,當生物學家和哲學家言及「生命」時,他們所說的生命,並不是意指相對於死亡的那種生命,而是相對於無生命物質的那種生命。闡釋生命這種實體的特質,已成為生物學家的主要目標,但問題是「生命」好像暗示了有某些東西存在,那可能是一些物質,也可能是一些力量。於是幾世紀來,哲學家和生物學家嘗試認清這些生命物質或生命力量,但都徒勞無功。現實上,「生命」一詞只是將抽象的存活過程具體化,並不存在有獨立的實體。我們可以用科學的方式探討存活的過程,卻無法研究抽象的「生命」;我們可以描述、甚至嘗試定義「存活」是什麼,我們可以界定存活和不存活(無生命);事實上,我們還可解釋存活是一些無生命的巨分子作用下的產物。 生命是什麼?我們又如何解釋生命過程?自十六世紀以來就一直是熱烈討論的議題。情形大致如此:有一派陣營認為,生物和無生命物質並沒有什麼區別,支持這一論點的人,有時被稱為機械論者,後來改稱為物理論者。另外一派稱為生機論的反對陣營,則宣稱生物體具有一些特質,是無法在無生命物質中找到的,因此生物的理論和觀念是不能完全簡化為物理和化學定理的。在某些時期及某些學術機構中,物理論似乎取得優勢,但在其他時期及其他地點,生機論者似乎又占上風,到了二十世紀,我們已能清楚看出,這兩派陣營的說法並非完全正確,但也非全盤皆錯。 物理論者在「沒有抽象的生命物質存在」以及「生命在分子層面可用物理化學定理解釋」上的堅持是正確的。僅管如此,生機論者強力論述:「生物和無生命物質是不同的,生物有許多自發性的特徵,尤其是從歷史演進(演化)中獲得的遺傳程式,是無生命物質所沒有的,生物體具有多層秩序系統,這和無生命世界所發現的任何事物都不一樣。」這也很合理。若將物理論和生機論這兩大哲學思想去蕪存菁,並融合兩者的最佳原理後,所形成的思想學說稱為「有機生物論」,這正是主導今日生物學的新思典範。 (本文為節錄,完整內文請見這就是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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