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是在埔里的日子,就已經超過在馬來西亞度過的,那人生最初的十九年。如今,兒子也十九歲了。當年如果不選擇入籍,十八歲就不能依親居留了。即便用「僑生」的身分到畢業,之後如果找不到月薪四萬八的工作,就得離去,回到「僑居地」去,即便他土生土長於斯地……
……點了火,冒起煙。
如果你愛山,愛登山,對山有認識,你當大張旗鼓的寫山——南投多山,但你對山不熟。這裡是島上稀見的「內陸」,離海甚遠。但那山風海雨其實均離你甚遠。「看見台灣」攸關立足點,但你只有一隅立錐之地。
那天,你特意到波羅蜜樹下,眺望樹上纍纍碩果。你仔細聞,清風裡,彷彿有香氣浮蕩。架了梯子提了刀爬上樹,你鼻子貼近了聞。由低至高,一共摘了五顆,除其中一顆係「殺錯良民」,其實還沒熟;餘四顆都已「在欉熟」,重六至十公斤不等。樹上還有二十多顆,十多顆看來已「夠水」,隨時會「在欉熟」。
它是原產於印度及南洋群島的外來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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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後,起得比任何人都早,當然也比從前的自己早。
午夜的寧靜裡後園有蟲鳴,蛙鳴。那些聲音消歇之後,經過隧道般的黎明前的黑暗,是雞鳴——如果有月光,公雞即不時自喉嚨深處咳吐出惺忪鳴叫,略無倫次,大概也失眠了。之後是狗吠,不遠處寺廟的鐘聲。再一會,就是眾鳥的歡叫聲,天亮了。
除非是雨天,每日你都會踱到園裡去。花上兩小時,甚至更長的時間。當腦袋空空,昏昏沉沉時,手似乎並沒受多大影響——搬石頭,略略鋤地、扒土,移苗,採果,把不懂趨吉避凶的非洲大蝸牛逐一踩爆。有的陳年老蝸,殼頗厚,踩之陷進土裡,安然無恙,只好另以石頭敲擊之。不論殼薄殼厚,下場都是殼破肉綻,肉猶絕望的在碎殼裡冒著泡、抽動著,草綠色的肚腸,白色或黃色的卵。那一定很痛,但也是沒辦法的事。一隻小蝸牛就可以毀掉許多幼苗。
非洲蝸牛也是強勢外來種。
(醫生囑咐:不要做耗力的事。)
今年冬天,種了多年的甜檸檬,收成竟有百餘顆。初夏,土芒果也收穫了百多顆,與女兒合作製作了幾回芒果青,吃到牙床發麻。最後一批十來顆留著,快熟了才摘下。因沒施藥,大多數的果樹,結的果少,小,酸澀,且多蟲傷。果子多半沒法等到「在欉熟」。狂野的芭樂最典型,熟了後或被鳥吃得只剩一層皮,或裡頭遭蟲蛀得爛腐,剝開時可以看到群蛆鑽進鑽出。但今年的紅肉李一顆都沒得吃,結得不多,還沒熟就被風雨打落了。
一年多前,隔鄰建擋土牆時,挖土機把我的鐵籬笆推擠壓得蜷縮變形,甚至掩埋在礫石之下鏽蝕。擋土牆邊大小石頭一堆堆,猶可想見挖土機斗的模樣。對方雖曾言:「還沒完工,會扒給它平。」但看來真的只是說說而已。當初挖擋土牆基時,他曾悍然指著邊界我種的一排樹,說「這一排都要推掉」,還宣稱已跟地主談妥,我火大回嗆:「地是我租的,樹是我種的,你憑什麼挖!」隨即向游妻抗議,指著兩塊土地之間的界碑——「擋土牆又不是我要建的,要讓也是各讓一尺,怎麼挖到我的地來?」伊去疏通後,一向蠻橫的游某略有退讓,但太靠近邊界的幾棵樹還是不保,包括一棵刺蔥,樹幹有拳頭粗了。我以為那麼大棵的刺蔥不怕挖,以為即便挖斷,樹頭也會重新抽芽。雖然一身銳刺,但真正強悍的不是它。那前人種在邊界上的ana-ana(像釋迦又像紅毛榴槤)樹頭一樣被挖斷,抽出的芽卻不計其數。
其時,游某且指著邊角那株長太好傻乎乎的吊了一樹小棉羊的大棵呆木棉樹,嗆說,「擋土牆如果被它的根弄倒要你賠!」牆建好後,它的盡頭離木棉樹還有三米遠。木棉我種在國有地上鎮守邊界。這國有畸零地地目是「山坡保育區」,不能隨便挖,不能有建設。我們可是向地政處調閱過地籍圖的。
建擋土牆留下的瘡痍一直沒時間整理。看到那些再難還原的鐵籬,難免一嘆,得有愚公移山的精神啊。
長得過於繁盛的月桃,雖然花正開,你還是砍除了三分之一叢,樹頭斷根後移去邊隅;凹處填平、凸起的拉低,每天至少兩三個小時消耗在園裡。清理好後,從一端望過去,呈百公尺的石礫走廊,似是多出來的一塊地。然而在兩米高擋土牆的蔭影裡,能種的植物種類並不多,只能是耐陰的,要不就是存心讓它越牆。
古人叢植以為籬或守護護城河的九芎,兩年前隨處扦插,都長得數米高了。再不處理可要長成九芎林了。鋸去上段,堅實而窈窕的樹幹可用以搭建花果棚架,頭斷根後,則移去埋於圍籬旁。
枯枝敗葉堆。白煙,及爽脆的微響。
生活的這一部分,你似乎和父親並無不同,只是他待在園裡的時間更長。而土地不論是租的、買的,結局並無不同。村裡多的是那樣的例子,年輕人多在都市討生活,父母留守鄉間,一旦離世,房子很快就閒置朽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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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也寫作,工作之餘,在島嶼寫作。
如果把寫作比擬為病,你的「病識感」偏低。沒辦法像某些也許僅僅不過出版了一兩本書的同行那樣,屢屢自稱是作家/小說家、侃侃而談。也許因為寫作始終不可能讓你賴以維生,也不會有什麼讀者,必須有某些額外的理由支撐它的存在。
當初留下也不是為了寫作,沒那麼大的野心和抱負。得以居留的理由當然也不是寫作,那不被視為一項可以擁有居留權的技能。台灣(民國)不是個對移民友善的國家——大馬當然也不是。外國人要留下並不容易,需要某個讓官方可以接受的理由。留下,生活——首先當然是生存。
決心離開大馬,也許最堅定的理由不過是,對種族政治的厭憎,希望下一代能在比較公平的環境裡長大,不必承受種族政治的陰影或烙印,更可以「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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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從沒想到有一天會在一個叫南投的地方留下來。台灣太小,但本土化的強大動力能把芝麻放大。你總覺得《南投縣文學發展史》那樣的書有幾分可笑。好多陌生的名字,穿插著幾個熟悉的。日據時代你只記得張文環、陳千武、巫永福;當代人裡,你的老師柯慶明、李瑞騰教授和詹宏志、吳繼文等皆出身南投,但出生地真的那麼重要嗎?那些聲名超出自己家鄉的偏鄉之子,上昇之路或者經過台中(一中或一女中),或者逕直經過建中(北一女),多半還是落腳於台北——或台中,留在故鄉的少之又少。如果能力夠,必然能以大都會為舞台;如果連小小的故鄉都走不出去,重要也有限。因此所謂的地方的,也就是全國的。地方文學史不可能只記述他們留在故鄉的時間,而是以其整體的文學表現為對象,管他走到哪裡、走過哪裡。反過來,外來者除非夠重要,否則地方不會把他的名字留下。那名字被留下的,文學史也只關注他抵達以後的作品。之前的種種,泰半存而不論(除非此人「抵達」前已是個產出過名著的名家)。馬華文學史也是這樣對待「南來作家」的。
簡而言之,類似《南投縣文學發展史》和《台中市文學史》、《台北文學發展史》最菁華的一部分其實是重疊的,去蕪存菁之後,就是《台灣文學史》呈現的部分,其實也就是那幾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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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國家接納移民時,往往要求一定程度的文化同化,譬如來自越南、印尼或泰國的外籍配偶,常被迫快速學會「國語」,甚至「台語」(對於這島國之人每每驚訝你故鄉之人也會說「台語」,你總覺駭然)。你沒有同化的問題,雖然在你來自的地方,前者喚做華語(同樣令你驚駭的是,有的島民傾向把海外華人的共同語華語視為外語——拜託,連自身的民族語言都看做外語,那他們的內語——母語是什麼?那和閩南語只有些微語彙差異的台語,真的能讓他們安心嗎?你聞到反智的味道),後者叫福建話。不只流通於閩南,五百年來,也流通於廣大的南洋群島。它的語彙,甚至深入南島語族的共同語——馬來語,吸納了後者的若干成分,並反饋回「僑鄉」。
你完全沒有語言隔閡。但你能寫作台灣文學嗎?
台灣,這民國的消失點。
在台灣寫作馬華文學又意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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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定居埔里以來,二十年過去了。
單是在埔里的日子,就已經超過在馬來西亞度過的,那人生最初的十九年。如今,兒子也十九歲了。當年如果不選擇入籍,十八歲就不能依親居留了。即便用「僑生」的身分到畢業,之後如果找不到月薪四萬八的工作,就得離去,回到「僑居地」去,即便他土生土長於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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