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在我國中時曾禁止我和某些同學來往,只因為他們到我家吃完飯後,沒有將餐具擺正。」英國人東尼曾如此說。不過用餐禮節中最令我難以拿捏的,還是佐餐酒的飲用。
雖然不想誇大,但我的酒量在台灣人中算是數一數二的。尤其喜歡口感濃郁的干型紅酒,年輕一點的時候,和朋友一邊聊天一邊搭著下酒點心,一個人就可以喝光一整瓶紅酒。
現在很少像從前那樣喝了,但紅酒對我來說就像正常飲料一般。到別人家裡用晚餐時,若主人有提供紅白酒,我通常會毫不推辭地至少喝上三、四杯。
第一次在保羅的叔叔家作客,由於紅酒瓶就放在我面前不遠,為了省去主人倒酒的麻煩,酒杯空了以後我便伸手自行斟滿。
第二次自行服務以後,叔叔似乎注意到我的酒量,因此不等我一杯喝完,就開始不斷斟酒,讓我的酒杯幾乎沒有低於三分之一量的時候。瞬間令我想起在傳統的科隆啤酒酒吧裡,除非用杯墊將細長的啤酒杯口蓋住表示不再續杯,否則侍者就會不斷自動送上新的啤酒那樣的景況。
後來,我才在書上讀到,原來在西方禮儀中,客人自行伸手倒酒是對主人的不尊重。這意味著主人招呼不周,尤其女性更會讓人留下貪杯的印象,儘管在今日男女平等的社會亦然。
我大驚失色,難怪叔叔特別殷勤地服務我,原來我的動作似乎在暗示著:「快點拿酒來,你這小氣的主人!」
然而,到了婆婆蜜莉家裡,規矩又略有不同:蜜莉認為替客人斟酒時,一定要起身走到客人身邊,像專業餐廳一樣以不碰觸酒杯的方式俐落地注酒。
這樣來回幾次後,保羅在我身邊耳語:「妳這麼會喝,這樣人家太麻煩了,妳乾脆就自己去倒酒好了。」
這麼一來,又和我好不容易學會的作客禮儀相反了!於是,在幾次矛盾的經歷後,我乾脆採取最簡單又不失禮的方式,直接詢問一聲:「我可以自己來,你介意嗎?」
我在閒暇中閱讀《包法利夫人》時,其中一段文字令我印象深刻:膳食總管穿著絲襪、短褲,打著白色領結,衣服鑲了花邊,莊嚴得像一個法官,在兩個賓客的肩膀中間上菜,菜已一份一份切好,他只用勺子一舀,就把你要的那一份放到你盤子裡。
原來西餐對於「一人一份」的重視,十九世紀的福樓拜也看在眼裡。他鉅細靡遺地描寫包法利夫人對侯爵家排場的嘖嘖稱奇,連女賓可以喝酒這件事也讓她在心裡默默感到詫異。然而,在今日一般的西式餐廳中,這些早已不是新鮮事。顯然,用餐這門學問隨著時代不斷進展,或許新的餐桌禮儀也將繼續出現,永遠沒有完美的一天。
所幸,酒酣耳熱以後,無論主或客都放鬆了不少,這時各種繁瑣禮節都可以放在一旁。飲食或許是在種種異國文化差異中,最令人欣然體驗的項目吧。
*摘自時報出版《紅豆湯配黑麵包,異國戀曲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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