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見雜誌六月份用「謊言台灣」做封面故事,看了以後很有感觸。謊言不是現在才有,也不是台灣獨有的現象,只是現在的社群網路和科技發展讓謊言的可信度增加,且散布速度更快。
最近我在臉書上看到販賣萬寶龍鋼筆的廣告,號稱原價一三九九九,特價一四八○,加買第二枝六八○,僅限今天下訂免郵費,買到假的賠十倍。看了以後覺得好笑,最好買到假貨還能夠找到賣家來賠十倍。這樣的明顯詐騙廣告在臉書屢見不鮮,顯然有人上當。
另外一類很氾濫的假新聞,就是各種和健康相關的資訊,例如香腸不能和養樂多一起吃,吃生魚片會長胃腺蟲,以及各式各樣會致癌、防癌還有保健身體不同部位的偏方和運動方式,讓人無法判斷真偽。
二○一六年美國總統大選時,戰況激烈的選舉受到網路假新聞的影響不小。當時臉書執行長祖克柏還出面駁斥稱假新聞會影響選舉結果的說法是很荒唐的。現在已經證實,當時確實有系統性的網軍假新聞試圖影響選情,而不管是臉書或是Google的運算法,都可以被利用來作為希望影響特定閱聽人的工具。
最近在「傲骨之戰」影集中,就有一集的劇情描述訴訟律師如何利用臉書作精準鎖定(microtargeting),利用陪審團組成份子的人口特徵和生活習慣去下廣告,讓他們看到對自己客戶有利的假新聞,來影響陪審團的判斷。電視劇情或有誇大,但是有心人士利用科技散布假新聞以獲取利益則是事實。遠見雜誌指出,「二○一四年台北市長選舉堪稱是網路假新聞最氾濫的一次」。隨著二○一八選舉期程到來,我想大家都不希望大環境再充斥這些假消息。
不管在政治和選舉上、飲食健康生活上,或是理財決定上都是一樣,錯誤的資訊帶來錯誤的決定。要避免亂象擴大,一方面個人能做的就盡量做,包括不隨便轉發訊息並做好基本查證。另一方面要設法課責網路平台,讓他們擔負起應該有的社會責任,因為要對付利用科技產生的騙術,就要運用科技的方法最為有效。
臉書不能不負責任地說他們是科技公司,不是媒體。當你用散布訊息和刊登廣告的方式運作和牟利時,你就必須負擔起相關的責任,對自己平台提供的訊息負責。例如臉書應該擔負起向他購買廣告的商家或個人的實名審查作業,並且負起跨國舉證及協助司法調查的責任。這樣因為看到臉書廣告而被詐騙的消費者才不會投訴無門。而臉書擁有的科技和資源,可以輕易從後台判別購買廣告的網站是否為長期經營、有無大量客訴或不斷改名,還是屬於轉址或是只為短暫目的而設立,並評鑑公布其可信度給消費者參考。臉書最近才申請專利,透過電話收音的功能,收集用戶看電視的數據。科技可以用來侵犯用戶隱私,也可以用來保護客戶,端看其如何選擇。
查證新聞的正確性則相對困難,因為這牽涉到真假的定義以及對言論自由的保障。但是臉書至少可以提高養人頭帳號的成本,過濾並指認內容農場的來源,並支持各地紛紛成立的打假部隊,來挺身改革他們自己雖非故意,但確有貢獻的假新聞平台,才有機會從源頭做出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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