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報導,歐盟打算把核能和天然氣列為「綠色」投資標的,不過,成員國對這兩項能源是否夠格成為「永續」能源有很多歧見。歐盟執委會去年十二月卅一日深夜悄悄發送「補充授權法」草案給成員國。這項草案因為引起爭議,去年被延後發放兩次。
草案寫道:「有必要認識到,化石燃料和核能可以為歐盟經濟低碳轉型作出貢獻。」草案還說,對於核電,應採取適當措施來管理和處置放射性核廢料。草案要求新核電廠應在二○四五年前取得營建許可,並要求成員國在二○四○年前核准為現有核電廠延役。
而對於天然氣,碳排放量上限應該設定為遠遠低於燃煤電廠的碳排放量,而且天然氣應視為過渡能源,成員國應在二○三一年前發放新燃氣廠的營建許可。
歐盟成員國和歐盟執委會諮詢的專家有兩周時間要求修改草案,而後最終版本的草案將在一月中旬公布,接著歐洲議會將有四個月時間表決通過或否決此案。
如果草案獲多數成員國支持,就會成為歐盟法律,在二○二三年生效,核能和天然氣計畫將納入「永續金融分類標準」清單。
這份清單列出獲認可為「綠色投資」的經濟活動及必須達到的環境標準,意在鼓勵民間投資,歐盟也打算用來評估一些計畫能否獲歐盟公帑補助。
德國綠黨 拒「漂綠」核能
法國力主將國內主要能源核能納入綠色能源,但奧地利和正在逐步廢核的德國都反對。德國新任副總理兼經濟及氣候部長哈貝克和環境部長施特菲.雷姆克嚴厲批評此案。這兩名綠黨籍政治人物認為,這項草案無異於將核能和化石能源「漂綠」。
雷姆克說,可能引發環境災難、製造危險廢料的技術「怎麼會是永續的?」哈貝克表示德國不會支持草案,因為「這是對永續這一招牌的扭曲」。
歐盟東部和南部依賴化石燃料的國家則為使用天然氣辯護,希望會產生大量溫室氣體的天然氣至少能作為過渡性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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