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1日 星期四

中國首家互聯網法院正式掛牌 法官網上斷案 機器人寫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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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31 第201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法規訴訟 電影評論影片若涉及侵權,影音分享平台業者要負民事責任嗎?
   
深入報導 告別衰退,全球貿易再度升溫
   
研發創新 2060年台灣四成人口都是老人!如何抓住樂齡族群商機?
商業分析:平台經濟退燒後的下一步
   
智財管理 中國首家互聯網法院正式掛牌 法官網上斷案 機器人寫判決書?
   
 
電影評論影片若涉及侵權,影音分享平台業者要負民事責任嗎?
陳秉訓/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本文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助理教授)

打開影音分享平台,常會看到各種涉及著作權的內容在網路上流傳。製作非法內容物的影片提供者將構成侵權行為,但提供影音分享平台的業者是否也涉及共同侵權,而須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呢?

在影音分享平台(例如Youtube、Facebook等)上的非合理使用電影評論影片,其透過網路「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而且「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觀看該非法的評論影片。影片提供者基本上侵害了該電影著作的公開傳輸權(著作權法第26條之1第1項)。

影片提供者只是完成侵害行為的其中一環,平台業者也是重要的角色,因為非法內容物的傳輸主要是來自影音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服務。影片提供者和平台業者為侵害公開傳輸權的共同侵權人,因為非法內容物與傳輸工具是公開傳輸權受侵害的原因。根據民法第185條,對著作權人的損失,平台業者與影片提供者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過,關於平台業者的損害賠償責任,仍有相關的議題須釐清。

共同侵權行為如何認定?

首先,平台業者能否主張其並未和影片提供者合作侵害著作權,而僅是單純提供網路服務,故不應視為共同侵權人。根據智慧財產法院104年度民著訴字第50號民事判決,「共同侵權行為人間不以有意思聯絡為必要」,亦即,不管平台業者是否與影片提供者合作,其仍有共同侵權責任。只要「各行為人之過失行為,均為其所生損害共同原因」,即可「成立共同侵權行為」。

第二個問題是,平台業者能否主張其無法控制影片提供者的上傳內容物行為,故其傳輸非法內容物之行為非屬故意或過失行為,而不應負共同侵權責任。根據前述判決,法院對侵害著作權責任之認定,乃「採取過失責任主義,係以行為人具有故意或過失為必要」。

「故意」和「過失」如何認定?

「故意」係「指行為人對於構成侵權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如果平台業者明知非法內容物會從其平台傳輸至公眾,但卻仍執行該傳輸行為,則其應視為故意進行傳輸非法內容物之行為。「故意」另一種形式是「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此為間接故意」。如果平台業者知道其使用者有上傳非法內容物的行為,卻仍然准許該利用行為,或讓使用者註冊新帳號而繼續上傳非法內容物,則平台業者傳輸行為的「故意」仍可成立。

另「過失」指「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或者,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此為有認識之過失」。關鍵問題是平台業者是否「違反注意義務」。針對高訂戶數的影片提供者,平台業者靠其影片的閱覽而產生相關廣告收益,因而平台業者應有義務注意相關內容物的合法性,特別是在相關影片提供者已經遭到檢察機關的調查時,平台業者應該對該影片提供者的使用行為有警覺性,並且要注意上傳影片的內容有無違反著作權;否則應視為「違反注意義務」,以致其對非法內容物的傳輸行為被認定為「過失」。

影音分享平台業者要負賠償責任嗎?

最後一個問題是,平台業者能否根據著作權法第90條之7主張「不負賠償責任」。該條是針對「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的免責條款,而使該類服務提供者不與其服務利用人共同負擔損害賠償之責。根據著作權法第3條,「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指「透過所控制或營運之系統或網路,應使用者之要求提供資訊儲存之服務者」。影音分享平台業者依據影片提供者之要求,而准許其上傳電影評論影片至平台系統,故該平台業者即屬於「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並為「網路服務提供者」之一類。

適用著作權法第90條之7的前提是平台業者須符合第90條之4所規定的四項條件,包括(1)「以契約、電子傳輸、自動偵測系統或其他方式,告知使用者其著作權或製版權保護措施,並確實履行該保護措施」;(2)「以契約、電子傳輸、自動偵測系統或其他方式,告知使用者若有三次涉有侵權情事,應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3)「公告接收通知文件之聯繫窗口資訊」;(4)「執行[智財局所核可]之通用辨識或保護技術措施」。

平台業者較難達成的是第一項條件「確實履行該保護措施」。針對常態性上傳非法電影評論影片的使用者,如果平台業者沒有採取積極的管理措施,而僅是消極的做「通知取下」動作,並且准許相同使用者更換帳號後繼續上傳非法內容物,則應屬於未履行相關保護措施之狀況,而不能主張免責。

此外,儘管平台業者做到著作權法第90條之4的四項要求,其仍須達成第90條之7的條件。平台業者必須做到三件事才能主張免除賠償責任:(1)「對使用者涉有侵權行為不知情」;(2)「未直接自使用者之侵權行為獲有財產上利益」;(3)「經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通知其使用者涉有侵權行為後,立即移除或使他人無法進入該涉有侵權之內容或相關資訊」。

由於平台業者是靠使用者內容物的點閱來賺取廣告費,不易符合著作權法第90條之7的第二個要求。閱聽人觀看非合理使用電影評論影片,是因為該影片的「內容」,故因收視所產生的廣告收益即與該影片內容直接相關。因而,平台業者自然是利用影片提供者之侵害重製權行為而獲利,明顯而違反第二項要求。

當使用者的非法電影評論影片上傳行為有一定知名度時,例如該使用者的行為有媒體大量報導時,平台業者很難符合著作權法第90條之7「不知情」的要求。影音分享平台業者的經營風險包括著作權侵權風險,故有義務注意使用者之侵權行為。當大量媒體報導其使用者的侵權行為時,特別是相關資訊中已陳述該使用者所隸屬的平台時,相關平台業者將無法主張其不知情該使用者的侵權活動。

根據以上分析,影音分享平台業者對非合理使用電影評論影片透過其平台傳輸給大眾之行為,是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可能,該責任的可能性將隨著影片使用者侵權行為的知名度增加而提高。面對非法的內容物,相關平台業者可能不宜繼續以「事不關己」的態度面對,而應積極檢視相關使用者的行為,以免未來負擔鉅額的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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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衰退,全球貿易再度升溫
蔡佑駿╱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美國已經進入長期的升息循環,雖然歐元區和其他已開發國家反應較慢,但2018年開始,歐元區和澳洲啟動升息的機率頗高,加拿大已經在2017年中啟動升息了,這意味著全球已開發國家,會先後進入升息循環,這表示2011年歐債危機以來的貨幣寬鬆政策,終於告一個段落,各國央行貨幣政策會逐漸從鴿派轉為鷹派,收緊資金供給,調控降溫好轉的景氣速度。

全球近年來的貿易,在2014年下半年達到波段顛峰後,出現嚴重衰退,全球航運業重要的波羅的海乾散貨運指數(Baltic Dry Index, BDI),包含海岬型(BCI)、巴拿馬型(BPI)及輕便型BHMI(Handysize)都佔三分之一權重的綜合指數,更是一路從2008年狂跌到2016年初,指數最高超過11500,最低重挫到300以下,堪稱史上最嚴重的衰退。但這已經是過去式,因為2016年初以來,局勢已經大有不同。

圖1:2006年至今BDI指數走勢

資料來源:https://tradingeconomics.com

全球最大消費市場的美國,月出口額雖然還沒有回到2000億美元的高點,不過已經觸底反彈,重新回到上升趨勢;全球最重要的出口國中國月出口額雖然沒有重返歷史新高,但是2017年的情況有極高機率可以比2016年好轉。不過全球新興市場在製造出口的營運平均成本,已經逐漸被中國的營運成本上升所拋開,這對於中國出口產業來說,未來勢必會有更多競爭者,所以中國月出口額的年成長率,未來逐漸降溫,難以重返榮景是可預期的趨勢。

圖2:美國月出口額

資料來源:https://tradingeconomics.com

圖3:中國月出口額

資料來源:https://tradingeconomics.com

圖4:歐元區月出口額

資料來源:https://tradingeconomics.com

歐元區是全球另一個重要的消費市場,在多年的弱勢歐元環境下,歐元區的月出口額在2017年攀升到更高的水平,歐洲和美國的出口同步恢復成長動力。

圖5:澳洲月出口額

資料來源:https://tradingeconomics.com

圖6:加拿大月出口額

資料來源:https://tradingeconomics.com

而原物料出口國也是如此。澳洲、紐西蘭和加拿大的出口也在2016年第一季以後顯著揚升,包含俄羅斯、南非、巴西等多個國家,月出口數據在2016年第一季全面止跌回升,當然對於原油或能源出口依賴越重的國家,由於國際油價只會恢復到50美元附近波動,和往昔上百美元的油價水平落差甚大,所以俄羅斯或中東產油國,出口成長動力仍然比以往歷史水平來的差勁,除非國際油價能有強勁漲勢,否則傳統產油國要靠能源出口恢復出口榮景,幾乎無可能,澳洲因為有較高比例能源和原物料以外的出口項目,加拿大則是鄰近美國市場,受益非常明顯。

圖7:南韓月出口額

資料來源:https://tradingeconomics.com

圖8:台灣月出口額

資料來源:https://tradingeconomics.com

圖9:全球出口訂單指數

資料來源:https://www.wto.org

除此之外,台灣和南韓是科技產品與中階以上製造業產品為主的出口國,一年多來的出口成長也非常明顯。根據WTO的資料顯示,全球的出口訂單,在2016年初以來,確實明顯成長,而全球出口對應全球進口。這意味著,全球的進口也是成長需求旺盛,所以同步上全球出口成長加溫,而全球進口升溫,就代表全球的總體經濟在最近一年多來,其實是好轉的,同步比對已開發國家的就業情況、領失業金人數、民間企業釋出職缺數量,所有指標幾乎都指向,全球景氣撐過了近年來最低潮的時期。

圖10:美國通貨膨脹率

資料來源:https://www.newyorkfed.org

在景氣循環的過程裡,需求轉強,可以刺激商品和服務的供給價格揚升。2014年下半年以後,全球消費需求降溫,許多國家的通貨膨脹就逐漸走下坡,一方面是國際油價暴跌,全面拉低大多數國家的通貨膨脹,但是2016年情況就有明顯好轉,這是因為需求上揚,帶動商品和服務業的價格走升,進一步推動通貨膨脹,如果實體經濟沒有好轉,實務上是很難看見通貨膨脹維持揚升超過一年的,因為低基期效應只能維持一年,隔年就會因為數據墊高形成高基期,例如2017年後三季的美國通貨膨脹,雖然數據還沒出爐,但已經可以預期通貨膨脹會落在2.5%以下盤整,因為2016年下半年的基期實在太高了,所以2015年來的通貨膨脹升溫,實體經濟好轉是推升的動力之一,2016年以後,國際油價和原物料拉抬則是更大的影響力。

圖11:美國FOMC官員針對美元基礎利率表態人數分布

資料來源:https://www.federalreserve.gov

在美國進入下一波降息循環以前,相對熱絡的景氣,極高機率還可以維持一段長時間。從美國聯準會在2017年6月份的利率會議紀錄來看,在美元基礎利率上升到3%以前,美國乃至於全球景氣,較高機率還會是樂觀的擴張趨勢,如果美國的民間消費和就業市場持續成長,在基礎利率上升到3%以後,有轉為走下坡的跡象,那美國以外的國家受到負面影響的機率就會上升,然後帶動全球景氣進入蕭條,不過理論上這仍需要至少數季的時間,也就是2019年以前,我們仍然可以對景氣擴張保持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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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0年台灣四成人口都是老人!如何抓住樂齡族群商機?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老年人口已在2016年正式超越年輕人,而到了2060年,在100位台灣人當中,約有40位年齡超過65歲,其中更有四成是8旬老人。除了年輕人未來肩上要扛的擔子日益沈重,50∼75歲的樂齡族群才是將來消費市場的主力人口。但現今台灣對於老人食衣住行的各項需求可說樣樣不足,若能滿足年長人口的需求痛點,就能搶先掌握市場商機。

自從1993年,台灣老年總人口比率超過7%後,已成為高齡化(ageing)社會,2016年老年人口正式超過年輕人的總數,內政部推估明年老年人口比率將超過14%、2025年將再超過20%,若無意外,台灣將成為「超高齡」(super-aged)社會的一員。台灣人口結構邁入倒金鐘,預計到了2060年, 65歲以上老年占總人口比率將達到39.4%,也就是全台灣有近四成都是老年人,50∼75歲的樂齡族群將成為台灣消費主力。其中,80歲以上人口占老年人口的比率,將由2012 年之25.4%,大幅上升為2060 年的41.4%!

圖一、台灣高齡化時程推估

說明:圓圈內百分比數字代表三階段年齡人口結構百分比。
資料來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工業技術研究院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IEK)產業分析師楊家琳指出,不只是台灣,鄰近的大陸、南韓和日本同樣面臨人口老化問題,依此趨勢,樂齡族群將成為未來消費主力,企業應提早規劃滿足年長人口的需求痛點,就能搶先掌握市場商機。

隨著生理功能的逐漸退化,長者對於「生活自主支援」的需求居冠,而就廣義的「生活自主支援」,涵蓋包括支援長者生活所需的食、衣、住、行、日常及休閒娛樂,以滿足長者生活的便利性和自主性;但另一方面,卻有高達四成的樂齡族,對現有的生活解決方案其實是不滿意的,顯見在各方面仍有極大的改善空間。

食:食品技術創新突破 日本發展介護食品

楊家琳指出,因應生理的增齡變化,年長者飲食需求改變,「備餐不便、美味不足、營養不均、進食不易」,是樂齡族群飲食的痛點。幸而隨著食品技術發展,在2000年出現可保留食物原狀的「介護食品」(Universal Design Foods),並制訂出許多流通於業界的規格與標準。日本比台灣更早邁入人口老化,介護食品在日本發展最為快速,日本食品業者甚至共組介護食品協議會,依據食物容易咀嚼的程度將介護食品分為容易咀嚼、可用牙齒咀嚼、可用舌頭翻攪、無需咀嚼(泥狀類)等四類。

介護食品在日本銷售成長非常快速,從2011年的93億2,800萬日圓,增加至2015年的201億700萬日圓,年複合成長率21.17%,去年更創下超過225億日圓的銷售額。其中,介護食品零售市場發展潛力大,零售通路銷售額逐年成長,年複合成長率高達33.68%,比業務通路的16.61%高出一倍。日本富士經濟也預測至2021年,日本與食事相關的器具、用品及服務將持續成長,其中以高齡餐食配送服務市場最受矚目,規模高達1,357億日圓!

圖二、2011-2016年日本介護食品銷售金額(單位:百萬日圓)

資料來源:日本介護食品協會

成立於1959年的日本Healthy Food株式會社,至今已超過50年,致力於開發和銷售醫療機構和養老院所需的食品,像是吞咽障礙人士的食品、腎病患者的低蛋白質食品、糖尿病患者的低熱量食品,主要滿足老年人和疾病患者需求的營養補充食品,產品多達3,700項,是日本介護食品的領導品牌,擁有4,000家醫療機構、養老院、福利院及31萬戶家庭客戶,每日直接配送相關食品。主打樂齡消費者的介護食品在日本市場盛行已有時日,但台灣目前仍未見布局成熟的食品廠商,介護食品應是未來台灣開發銀髮族食品的參考重點。

圖三、日本介護食品的領導品牌Healthy Food

圖片來源:Healthy Food株式會社

表一、Healthy Food主要的介護食品類別 資料來源:Healthy Food株式會社
腎臟病系列食品高齡營養系列食品糖尿病系列食品
調整蛋白質的冷凍菜套餐、冷凍家常菜、蒸煮飯菜等。高密度流質食品、勾芡食品、軟食品、蛋白質補充食品、慕斯狀冷凍菜套餐等。調整能量的冷凍菜套餐、蒸煮菜、低熱量點心等。

衣:樂齡市場女性主導 造型服務潛力大

根據內政部統計,2161年台灣男女性平均壽命將增長至81.0歲及87.7歲,女性平均比男性多6.7歲。在60歲之後,同年齡的女性人口將會逐漸增加,邁入超高齡社會之後,樂齡市場更將為女性所主導,加上愛美是人的天性,因此,優雅品味、健康美麗的服務商機,勢將持續延伸至樂齡市場。

楊家琳指出,日本銷售第一的假髮廠商愛德蘭斯(Aderans),2015年全球營收超過800億日幣(約新台幣250億元),其中有一半營收是來自日本市場。愛德蘭斯經營女性專屬的品牌Fontaine,主打樂齡女性的優雅品味造型服務,除了可以到隱密的沙龍接受造型及產品服務,也可以請專業造型師到府服務,廣受日本熟齡女性歡迎。【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192期:2060年台灣四成人口都是老人!如何抓住樂齡族群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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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分析:平台經濟退燒後的下一步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只要閱讀一下每個fintech新創公司的簡介,毫不意外地,每家公司的願景中絕對都有「平台」這兩個字;然而,平台類商業模式最大的致命傷,就是「一將功成萬骨枯」:在服務越來越相似、利潤越殺越薄之下,絕對會有人被迫離開市場。這個時候,是該好好認識商業分析的重要性了。

段錦泉認為,嚴格來說,fintech其實一直都存在。「科技是個相對的概念,1960年代,剛開始出現自動提款機(ATM)時,民眾不需要到銀行也能領到帳戶內的錢,在當時就是一項先進的科技,」他細數,包括電子化的證券交易、信用卡、網路銀行、乃至於近期的電子支付、P2P借貸或比特幣,都只是科技演化下的產物罷了。

如果聚焦在這十年內伴隨著網路和電子商務興起的fintech趨勢,與過往最大的不同是出現了許多非傳統金融業的科技業參與其中,同時也改變了金融業長久以來的生態。舉例來說,金融科技領域的併購和投資金額,2010年時為90億美元,但到2016年就增加到250億美元。段錦泉認為,這是因為Fintech科技能夠透過橫跨不同產業領域來實現產品的差異化,但也勢必會對既有的監管體制造成挑戰。

然而,這波fintech產業的資金狂潮,在過去一年內發生了質變。從2010年開始,fintech吸納了相當大量的創投資金,尤其是2015年,單年的創投投資金額就上看600億美元,不過2016年卻開始急速衰退,只有第二季突破15億美元;今年剛結束的第二季雖然出現反彈,但比起2016年第二季,投資金額還是減少了近50%(圖1)。

圖1:2010年至今每季創投投資金融科技件數與金額

資料來源:Pulse of Fintech Q2 2017, KPMG

Fintech吸「金」力 2016年開始急速萎縮

區塊鏈(bitcoin)的投資更值得玩味。本刊在前期文章中(加密貨幣新趨勢:比特幣出現分裂、以太坊市值爆發)曾經提及,過去半年內的比特幣、以太幣價格都屢創新高,受到全球投資人瘋狂追捧;然而在同一時間內,創投對區塊鏈的投資卻未見增長,只投入了1.33億美元,遠不及2016年的一半。換句話說,這項廣受期待的技術,吸金能力恐怕也已悄悄下滑(圖2)。

圖2:2013年至今每年創投投資區塊鏈件數與金額

資料來源:Pulse of Fintech Q2 2017, KPMG

為何Fintech的魅力不再?段錦泉認為,著重交易技術的金融科技,在本質上很容易標準化,進而壓低利潤,無法取得相當市場規模的業者最後也只能選擇退出。「因為市場的進入門檻低,導致了企業的低利潤,」他以大陸的P2P借貸平台為例,2015年時,借貸平台的總數量超過5000家,但產業的收益率在2014~2016年內,也因為新進入者太多,從19.75%下降到9.76%,之後大陸的政策更進一步嚴格規範網上的借貸行為。截至2017年5月,還能維持正常營運的網貸平台,已經只剩下2000家出頭。

換句話說,這種交易技術型的fintech企業如果無法做出差異,遲早會面臨到被市場淘汰的風險。然而,在高度標準化、環境又瞬息萬變的商業戰場上,又該怎麼進行差異化?段錦泉認為,如果想要有先進且可持續的技術能力,勢必得培養商業分析的能力,也就是利用收集的數據找出留住客戶、提升獲利的空間。

深度分析能力才能打造永續競爭力

圖3:新加坡國立大學段錦泉講座教授

攝影:蔣士棋

這類俗稱為大數據分析的方法,其實業界並不陌生,但是經濟學者出身的段錦泉強調,商業分析所做的,遠遠不止於粗淺的數據分析而已。「例如我們可能從數據分析中發現A的信用比B好,所以應該跟B做生意;但只有這樣還不夠,我們應該要繼續問:A的信用比B好多到什麼程度?未來有沒有可能B的信用比A好?背後有什麼影響因素?」

因此,段錦泉認為,大數據必須進化成智能數據(Smart data)才能真正產出有意義的分析結果。2009年開始,他在剛就任的新加坡國立大學風險管理研究所推出了信用研究行動計畫(Credit Research initiative, CRI),提出結合違約機率、期間結構、違約相關性的深入信用分析來作為傳統信評制度的替代方案。其中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是可以預測公司未來五年內的信用風險變動狀況。「一家公司的信用程度不會永遠不變,眼前的好或壞都可能是一時的,而有了期間結構的概念,我們才知道可以在什麼時候、用怎樣的條件跟他來往。」

CRI創業至今,包括彭博社(Bloomberg)、湯森路透(Thomson Reuters)還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都與段錦泉合作,而CRI的覆蓋範圍,已經廣達121個國家內的65000家上市公司,但段錦泉還是不滿意。「這套系統應該要能更快對環境變化做出調整權重或增減參數的反應,可是這項工作現在只能靠人為干預。」

因此,如何以人工智能技術,將這種分析系統的人為干預降至最低,將是他的下一個目標。「Fintech不用大,可是要夠深,只要有特色,就不必害怕被淘汰,」段錦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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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家互聯網法院正式掛牌 法官網上斷案 機器人寫判決書?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備受關注的杭州互聯網法院已於8月18日上午正式掛牌,這是全中國乃至全世界第一家互聯網法院,將集中管轄杭州地區網路購物合約糾紛等與網路相關之案件,實現「涉網糾紛網上審理」的作業模式。然而,筆者比較在意的是大數據在互聯網法院的應用。念法律的人都知道,不管是律師、法官、甚至是檢察官,除了邏輯思考訓練外,「背誦」在專業養成的過程中,占了很大的比重,除了數不清的法律條文外,尚有與日俱增,數量不斷累積的案例。這些大量的資料在網路時代都成為了大數據,電腦在資料分析及邏輯運算上,理論上比人腦優勝(看AlphaGo如何擊敗一眾圍棋高手便應了解),大數據加上互聯網法院,會不會促成AI法官的產生?至少寫判決書這種非常耗時卻不得不執行的工作,往後應可交給撰稿機器人代勞了。

圖片來源:杭州互聯網法院訴訟平台

杭州互聯網法院可以說是浙江法院電子商務網上法庭的延伸及擴大,後者於2015年8月已正式上線,專門審理涉網糾紛案件。從原告發起訴訟到調解、立案、舉證、質證、視頻庭審、庭審結束、以及判�K等過程,均在網路上進行,早在2年前便實現了訴訟的全程網路化。與一般實體零售通路不一樣,電子商務零售業的買家跟賣家通常都是素未謀面,身在之處可能相隔十萬八千里,一旦發生交易糾紛,對買賣雙方而言都是很大的負擔。像是究竟要在「那裡起訴?要不要出庭?」等問題,便讓人傷透腦筋。從這個觀點來看,舉凡網路交易所帶來的糾紛,也應該在網路上解決,這是非常合理的。畢竟交易無距離限制,解決交易糾紛也應不受距離的限制。

雖然中國對外的網路政策非常封閉,然而,中國的電子商務、網路交易卻是全球最發達的。據調研數據顯示,中國大陸2016年電子商務交易額達人民幣26.1萬億元,同比增長19.8%,交易額約占全球電子商務零售市場近40%。隨著電子商務零售市場蓬勃發展,所引發的糾紛也越來越多。其中,全國又以杭州一地為甚。此無他,因為杭州是中國互聯網經濟發展最蓬勃的地區,有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寶、淘寶、天貓、網易等�萓h知名電商聚集,因此發生網路交易糾紛的比例也比大陸其他地區高,司法需求也較大。杭州市檢察院檢察長顧雪飛便曾於今年8月分的「一府兩院」工作會報上提到,今年1-7月杭州市檢察機關辦理的案件呈現「三多」特點,其中「一多」便是涉及互聯網之新形態犯罪案件增多。

其實自2011年起,杭州法院即積極探索新型網路空間的管治模式。直到2015年4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確定由西湖、濱江、餘杭三家基層法院和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d電子商務網上法庭試點法院。其中,西湖區法院審理互聯網金融糾紛和電子督促案件;濱江區法院審理知識�{權糾紛案件;餘杭區法院審理網路交易糾紛案件;杭州市中院則審理前述糾紛的上訴案件。同年8月,浙江法院電子商務網上法庭正式上線,專門審理涉及網路糾紛案件。截至2017年4月為止,浙江省全省已有15家法院加入電子商務網上法庭平台,而電子商務網上法庭所處理的涉及網路購物、網路支付等糾紛已將近2萬件。

互聯網法院 + 大數據 = 「自由心證」標準化,提升審判品質?

無論是在構想、內容元素、以及實際執行面,新出爐的互聯網法院在現行法律體制中都算是很前衛的:它除了將涉及互聯網的案件從現有審判體系中剝離出來專門審理外、並後續研判涉網案件,推進互聯網管治的法制化、規範化。以互聯網手段幫助法院審理案件,可以通過遠程視頻等手段開庭審判,大幅節約成本。

針對互聯網法院的效益,大部分人都把重點放在高效率 (省時) 及便民,其實互聯網法院比一般實體法院能更有效的利用大數據,而在案件數量急遽成長的今天,充分、有效、及適當的利用大數據,對於審查品質的提升,有一定的幫助。

在資訊泛濫的年代中,大數據充斥在各行各業,無所不在,而法律界占比最高的大數據就是判決書,台灣每年產出的判決書都是成千上萬計的,中國大陸幅員廣大,每年公開的判決書數量更是驚人。判決書對法官而言,是很重要的參考資料,記得一位台灣智財法院的法官曾經說過,在寫侵權案件的判決書時,他會「特別」用心,因為他知道對岸知識產權法院的法官會拿來研讀,用作參考。問題來啦,在電子商務及知識產權案件訟訴量與日俱增的今天,法官畢竟是人,時間與「腦納量」都是有限的,但這種情況下,判決書這種大數劇的分析整理對於法官辦案便非常有幫忙。

有使用過台灣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的民眾就知道,查詢系統主要是以「法院名稱」及「判決類別」來分類(如圖1所示),主要功能是讓使用者查詢特定案件的判決書,假設我今天要利用系統來查詢同類型或條件近似案件之所有判決書,那是不可能的任務。

圖1. 判決書查詢頁面

圖片來源:台灣司法院 網站

法官辦案都是依據自由心證的原則,據維基百科的定義:「自由心證是法官作出判決的基礎之一。所謂「自由」,是指法官不受詐欺、脅迫或賄賂等非法外力干擾,擁有自主判斷的能力;而所謂「心證」,是指法官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後,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的過程。」由此可見,「經驗法則」是法官判案的重要依據之一,然而,「經驗法則」的定義莫衷一是,只知道每位法官都有各自不同的「經驗法則」。

其實早在2008年,姜世明法官就已經點出此問題,在他《論經驗法則》的論文中指出:「經驗法則係證據法上之核心議題,有關自由心證、間接證明及表見證明等制度均有賴經驗法則之確立乃得被適切地運用。若未能對於經驗法則概念為適當地釐清,即甚易造成各法官因對於經驗法則之評價不同,而造成類似案情,卻有不同判決結論之情形。而此一情形,適即為自由心證被詬病之重要理由之一」。

姜法官十年前的一段話,點出了2個現今依舊存在的問題:(1) 同案不同判,(2) 經驗法則缺乏準則。

這2個問題不只在台灣存在,在對岸也一樣。對岸法院一直在�F調同案同判,雖然隨著時代不斷變遷,同類型的案子是不是一定要有相同判決也是一個問號,但大陸法院認為這至少是一個審判品質穩定的象徵。因此,大陸法界人士希望可以藉著互聯網法院的正式運行,利用大數據來提高辦案的質量,這主要指藉大數據分析提出「同案不同判」的預警。

法官是人不是電腦,很難把過去浩瀚如煙的判決書內容全部印在腦中,因此如果能輔以大數據分析,同案同判的可能性便能大大提升;此外,大陸法界人士也建議法院應該利用大數據建立一套預警機制,在判�K出爐前就能及時發現同案不同判的情�捸C而筆者則認為,如果利用大數據來分析浩瀚如煙的案例,對建立「經驗法則」的準則應有所幫助。

AI寫判決書比寫專利說明書來得恰當

最近專利界有一個熱門的話題,就是北京某科技公司已成功開發人工智慧專利撰稿機器人。其實用AI機器人撰稿在現在已經是很平常的事,像大陸的騰訊財經早在2年前已經開始用Dreamwriter (騰訊財經開發的自動化新聞寫作機器人) 來製作簡單的財經訊息,不過,像專利稿這類專業的「法律文件」,利用機器人就不一定人人買單。因此在現階段,專利撰稿機器人應該只能充當專利代理人的助理。

筆者認為AI撰稿機器人倒是比較適合去寫判決書。一般而言,審判的「好壞」都是以審判結果來評斷,很少人會批評判決書的品質。再者,判決書有既定的格式,且內容大部分都是事實的陳述,撰稿機器人應勝任有餘,法官可省下更多寶貴的時間來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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