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1日 星期四

和食古早味/你不知道的日本料理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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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31 第994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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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筆記 黎亞/當誤解攫住了你

新書鮮讀
和食古早味/你不知道的日本料理故事
文、圖節錄自時報出版
圖/時報出版提供
從歷史、社會、文化、文學的角度,深度介紹常見各類日式料理,再搭配由日本博物館提供的名家浮世繪,包括葛飾北齋、月岡芳年、歌川廣重、歌川國芳、勝川春亭、歌川豊國等人作品,透過畫作深入探索日本飲食今昔演變的歷史。

內容簡介:

 •豬排飯

  看日本人從不吃肉到全面接受肉食的歷史過程

  「洋食」不等於「西洋料理」

  豬排飯的誕生地

  •和牛與鐵板燒

  神戶牛的嚴格定義

  鋤燒(壽喜燒)與鐵板燒的誕生

  青木洛磯與紅花鐵板燒的傳奇故事

 •拉麵的文化史

  初期稱為中國蕎麥麵、南京蕎麥麵

  拉麵博物館

  中下階層的食物

  拉麵與泡麵的關係

  •日本的威士忌

  NHK日劇《阿政》的竹鶴政孝與竹鶴莉塔

  三得利創辦人鳥井信治郎

  堅持蘇格蘭原味還是日本人口味?

作者介紹:

胡川安

  生活中的歷史學家,身於何處就書寫何處,喜歡從細節中理解時代、從生活中觀察歷史。在日本、巴黎、美國和加拿大生活過。因為工作的關係,也在中國不同地方旅行。

  由於興趣龐雜,大學雙修歷史與哲學,研究所於國立臺灣大學雙修考古學與歷史學,目前於加拿大麥基爾大學撰寫博士論文,以殖民主義的理論解構中國古代帝國。

  身在學院之中,也耽於藝術、音樂和美食。對美食的涉獵,從路邊攤到米其林餐廳、從產地到餐桌、從食材到料理皆有,並透過知性理解飲食生活,以歷史和傳統瞭解美食。

  《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gushi.tw)網站專欄作家,文章散見於雜誌和各大媒體。

  Facebook粉絲頁:www.facebook.com/lifecircus.tw(胡川安的Life Circus)

搶先試閱:

握壽司的藝術

完整且不浪費食材(魚材),而且讓每一部分的魚肉都能發揮到最淋漓盡致,

就是師傅的好手藝。

美國總統歐巴馬去年訪問日本,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非正式的晚宴中邀請他到銀座的「次郎」吃握壽司, 很難相信這間餐廳位在銀座一棟老舊大樓的地下室。一九九六年,美國總統柯林頓也曾經到此用餐。這間餐廳在米其林的評鑑中為三顆星,是握壽司的名店,店裡沒有菜單,每天的菜色由「壽司之神」小野二郎決定。他是全球最為年長的三星大廚,據說九歲就已經入行,一輩子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壽司之神》這部紀錄片就以小野二郎為主角。他對食材與製作的挑剔,精準地抓住壽司的軟硬口感,連壽司入口瞬間與口內的細緻感受都要考慮進去,他在紀錄片的片頭對著鏡頭說:

一旦你決定好職業,你必須全心投入工作之中,你必須愛自己的工作,千萬不要有怨言,你必須窮盡一生磨練技能,這就是成功的祕訣,也是讓人家敬重的關鍵。

真是一段經典的日本職人宣言。對他來說,握壽司已是一門藝術,必須不斷地精進。用餐的客人們帶著品嘗藝術的精神前來,宛如欣賞一件偉大且鮮活的藝術品。然而,從握壽司的歷史來看,吃壽司不像欣賞藝術這麼嚴肅,而帶點輕鬆、簡單、美味的感覺,是很庶民的飲食文化。

壽司的起源

壽司一開始不是宮廷或是貴族的料理,而以平民料理的形式出現。《今昔物語》中,大街小巷都可見到壽司販賣。當時壽司的重點不在米飯,而在利用米飯發酵以保存海鮮。從壽司的語源來看,「酢(SU)SHI」漢字寫成「鮨」或是「鮓」,其實和發酵的酸味有關。東亞和東南亞飲食的重要傳統之一就是將米發酵,用以保存魚肉,是民眾在沒有冷藏技術之前,為了吃魚而發明的方法。

起源於奈良時代的「鮒壽司」,是比較早的壽司作法(現在關西的滋賀一帶還有 「鮒鮨」),使用琵琶湖中的鮒魚,不像現在的握壽司以海魚為主。鮒壽司的作法費時又費工, 春季捕獲鮒魚後, 先處理魚鱗和內臟, 之後將魚抹上鹽巴後儲存起來, 過了兩、三個月,魚體內的血水會漸漸排出。約略在夏季時將魚取出,洗淨後在魚身抹上沾過鹽巴的米飯,接著放入米飯的桶中儲存,並且放上重物幫助其發酵,存放的時間從數個月到一、兩年都有。

由於存放的時間過久,已經「熟成」了,所以鮒壽司也稱為「熟壽司」 (熟ホ�u司)。

由於經過長期發酵,所以鮒壽司有一種酸腐味,很多人無法接受,以為是壞掉的魚,但也有人就是喜歡這樣的味道。一般人吃握壽司習慣與米飯一起入口,但熟壽司的米飯發酵的時間過久,已經快變成米酒了,大部分人只吃具有風味的魚肉。

室町時代,在秋田與和歌山等地都將鮒壽司的發酵時間縮短,存放時間大約一個月,魚肉沒有那麼「熟成」,稱為「半熟成」,米飯還可以食用。目前秋田的「гУгУ�u司」就有這樣的壽司,稱為「半熟半生壽司」(半熟ホ�u司、生熟ホ�u司)。

或許有人覺得將米飯丟棄太可惜,所以發明出半熟半生壽司,使得米飯也成為壽司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就是後來的醋飯。我個人覺得發酵這樣的方法,可以提高魚肉的味道,雖然半熟成的壽司沒有握壽司那麼新鮮、具有生氣,卻有獨特的滋味。

發酵曠日廢時,進入江戶時代之後,製造清酒的人想出將酒粕加入米飯之中的發酵方式,成為醋飯,不需要在發酵過程中加入魚,如此節省了許多時間,因此這種壽司被稱為「早壽司」(早ォウ)。醋飯中的米醋除了含有醋酸,還有乳酸、有機酸、醣等成分,使得米飯也成為評斷壽司的重要標準。早壽司現在還是和歌山一帶的特產,但不再使用發酵米,改為冷的醋飯。它就是江戶握壽司的起點,而握壽司的「握」這樣的手法又和什麼有關呢?

壽司的模樣

江戶時代中期,關西地區的特產是「壓壽司」(押ウ�u司),其中的一種作法稱為「箱壽司」(箱�u司),在大阪和近畿地區流傳,現在依然是很有特色的鄉土料理。作法是將米飯和相關的食材放進木盒之中,嚴謹地排列整齊之後,進行緊壓。但江戶人性子急,乾脆就用手捏的方式,結合「早壽司」快速完成的醋飯,放上魚材就成了現在握壽司的形式。

日本的壽司形式不只上述幾種,每一種都有其源流與傳承,像是中國地方(日本有個地方叫中國,不要誤會)有溫熱吃法的蒸壽司(ハウ�u司);鹿兒島有酒壽司(酒�u司),採用當地酒所製成的酒醋,使壽司吃起來更具地方特色。

雖然有各式各樣的壽司作法,但是說到壽司,最多人關注的還是握壽司,而說到握壽司的話,一定得認識華屋與兵衛這個人,並瞭解「江戶前」的意涵。

 
時間會證明一切/全球最大書評網站goodreads讀者票選年度最佳歷史小說!
文、圖節錄自春天出版社
圖/春天出版社提供
《該隱與亞伯》超級暢銷作家傑佛瑞。亞契

挑戰寫作巔峰最新代表作!

內容簡介:

  若是梅西那天沒有選錯對象失去處子之身,

  如果不是亞瑟•柯里夫頓那天晚上沒回家的話,

  就不會有這個故事了。

  而他們哪個人才是有罪的人,老傑克心裡清楚得很……

  據說,哈利的父親亞瑟是在戰場上陣亡的。

  每回哈利問起父親的死亡,母親梅西頂多說他隸屬步兵團,在停戰協定簽署前戰死沙場。外婆則拿勳章給哈利看。舅舅史丹則說溜嘴:「要是當初聽我的,你爸到今天還活著。」可是一九二○年才出生的哈利,很清楚這一切都是謊言。

  愛逃學的哈利在碼頭的每天都是一場探險,直到哈利認識了住在火車廂的神祕老人傑克。他淵博有趣的知識讓哈利燃起了求知欲望,而美妙如天籟的歌聲則讓哈利能夠以合唱獎學金入讀名校,並認識了兩位好友吉爾斯和狄金斯。

  但是哈利的求學之路,卻遭遇重重莫名阻礙。碼頭工人之子的身分讓他飽受霸凌﹔而母親的茶館付之一炬,更讓他學費無著。還有一個跛腳男人總在暗處窺伺,不惜所有想阻止哈利去挖掘已經焊封的秘密。而這一切似乎都和那個必須壓低聲音、只容交頭接耳的禁忌話題,他父親亞瑟的死亡有關聯……

  錯綜複雜的人心,在說故事大師傑佛瑞。亞契的筆下,猶如掛滿水滴反射如珍珠的蛛網般,顯現閃亮卻又不可思議的背襯陰暗。作者書寫了守護稚子的慈愛、自私無情的罪惡、美好希望的微光,交織出迥異的人生面貌。在在豐富故事又衝擊讀者心靈,留下了牽動心魂的深深悸動。然後讓人不禁思索:如果注定要面對悲劇人生,我們又該何去何從?

作者介紹:

傑佛瑞.亞契 Jeffrey Archer

  一九四○年出生,畢業於牛津大學,英國文壇首席才子,跨足政界和文壇,生花妙筆寫下各種佈局精巧、刻劃生動的小說,並常以自身經歷融入故事細節,語言詼諧而情節生動,被盛譽為「英國的歐亨利(O. Henry)」。《時代雜誌》稱譽其為娛樂大師,說故事能力足以媲美大仲馬。

  亞契一生充滿傳奇與戲劇性,也是評價兩極化的爭議性人物。一九六九年成為英國當時最年輕的國會議員,後曾任保守黨副主席,一九九二年成為上院終身議員。他二十九歲即當選國會議員,在某次投資失利而瀕臨破產後辭去公職,專心投入寫作;以他自身經歷為藍本的小說在出版後大為暢銷。而後又投身政壇,於一九九二年再度擔任議員,並受冊封為貴族,但又在二○○一年被判提供偽證並影響司法公正,因而鋃鐺入獄。

  之後,他以自身坐牢的經驗為基礎,寫下三部大獲好評的《獄中日記》(Prison Diaries)描繪獄中見聞;《生而為囚》更被譽為二十一世紀的《基督山恩仇記》,創造寫作生涯的另一高峰。其他作品如《雪地拼圖》(Paths of Glory)及《別有洞天》(A Twist in the Tale)等,都曾在世界各地榮登暢銷排行榜,並譯為三十多種語言。是當代文壇難以歸類的奇葩。

從一九七四年第一部長篇小說《一分不多,一分不少》(Not a Penny More, Not a Penny Less)問世起,他陸續發表了二十多部作品,包括長篇小說、短篇小說和劇本多種體裁,題材則不離政壇風雲、國際衝突、家族爭鬥,巧妙的懸念設置、情節推進和適度穿插的情色描寫則助他榮登最暢銷作家的寶座。曾十一次榮登《星期日泰晤士報》暢銷榜第一位,作品累積銷量突破兩億五千萬冊,是世界上作品最暢銷的作家之一。

  亞契已婚,並有兩個小孩,現居倫敦與劍橋。

  www.jefferyarcher.com

搶先試閱:

梅西.柯里夫頓 1919

序幕

若是我沒懷孕,就沒有這個故事了。不蓋你,去濱海威斯頓員工旅遊的時候,我就打定主意要失去處子之身,只是沒想到對象會是這個人而已。 亞瑟.柯里夫頓和我一樣,出生在靜宅巷,我們甚至上同一所學校:梅里塢初等學校。但因為我比他小兩歲,所以他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我們班上所有的女生都傾心於他,但並不只是因為他是學校足球隊的隊長。 雖然在念書的時候,亞瑟從來沒有注意過我,但他從西部戰線回來之後,情況馬上就變了。他開口邀我週六去帕萊斯跳舞的時候,我都還不確定他到底知不知道我是誰,但老實說,我也定睛多看了他幾眼,才認出他是誰來。因為他留了小鬍子,頭髮像羅納.考曼那樣油亮亮地往後梳。那天晚上他沒看別的女生一眼,和我跳了最後一支華爾滋之後,我就知道他遲早要開口向我求婚的。 亞瑟拉著我的手,送我回家,到我家門口時,他想要吻我。我把臉轉開。畢竟,華茲牧師告誡過我太多次了,要我在婚前保持貞潔。而我們的唱詩班指揮蒙岱小姐也警告過我,說男人都只想要一個東西,一旦得手,就馬上失去興趣。我常懷疑蒙岱小姐的話是經驗之談。 下一個週六,他邀我去電影院看莉蓮.吉許的《被摧殘的花朵》。雖然我容許他攬著我的肩,但我還是不讓他吻我。他沒抱怨。事實上,他還挺害羞的。 再下一個週六,我允許他吻我,但他想把手伸進我襯衫裡的時候,我推開他。事實上,在他求婚,買婚戒,以及華茲牧師第二次宣布結婚預告之前,我都不讓他這麼做。 我哥史丹告訴我說,我是埃文河此岸唯一的處女,但我懷疑他所謂征服的豐功偉績,都只是在心裡進行而已。然而,我還是斷定時機到了,和再過幾個星期就要步入結婚禮堂的對象在濱海威斯頓纏綿,還有比這更好的時機嗎? 然而,亞瑟和史丹一下遊覽車,就馬上進了最近的一家小酒館。可是我花了一個月的時間來為這一刻做周詳的計畫,所以下車的時候,我彷彿熟讀好女孩性愛指引那樣,早已做好準備了。 我一肚子氣的走向碼頭,突然發現有人跟著我。我轉身,眼前的這個人讓我非常意外。他走近我,問我是不是自己一個人。 「是啊,」我說,知道此時亞瑟已經在喝第三杯了。 他伸手摸我的屁股,我本該一巴掌打在他臉上的,但基於幾個原因,我並沒有這麼做。首先,我想到和幾乎不太可能再見面的人做愛也有好處。而且我也不得不承認,他的攻勢讓我受寵若驚。 在亞瑟和史丹很可能正灌下第八杯酒的時候,他已經讓我們住進面海的一家客棧。對於沒打算過夜的客人,這家客棧好像有特別的優惠價。我們還沒走到第一個樓梯平台,他就開始吻我,臥房的門一關,他就迅速解開我的襯衫鈕釦。這顯然不是他的第一次。事實上,我也很確定我不是他在員工旅遊釣上的第一個女孩。否則,他怎麼會知道房價優惠的事? 我得坦承,我沒料到事情會這麼快就結束。他一從我身上爬下來,我就進浴室,而他坐在床沿點起一根菸。或許第二次會好一點吧,我心想。但等我出來,他已經不見人影了。我不得不說,我很失望。 若非回布里斯托的車程上,亞瑟吐得我一身髒,我應該會因為對他不貞而有罪惡感吧。 隔天我把發生的事情告訴我媽,但沒讓她知道那個傢伙是誰。畢竟,她沒見過他,也很可能永遠見不到。媽要我閉緊嘴巴,因為她不想取消婚禮。就算我懷孕,也不會有人知道,因為在還沒有人發現之前,亞瑟和我就已經結婚了。

哈利.柯里夫頓 1922–1933

1

據說我父親在戰場陣亡。 每回只要問起他的死,我媽頂多就說他隸屬皇家格勞斯特郡步兵團,赴西部陣線作戰,在停戰協定簽署的幾天前戰死沙場。外婆告訴我說我爸是個勇敢的人,我們單獨在家的時候,她還會拿他的勳章給我看。我外公很少對任何事情發表意見,但他耳朵聾了,所以也或許根本就沒聽見別人問什麼。 我唯一記得的另一個男人是我舅舅史丹,早餐的時候,他都坐在桌首。他出門上工時,我常跟著他到碼頭。他在這裡工作。我在碼頭的每一天都是一場探險。貨櫃船從遙遠的地方來,卸下貨物:米、糖、香蕉、黃麻、蘋果、錫,甚至煤(我最討厭煤,因為會留下明顯的痕跡,讓人知道我一整天都在幹嘛,惹得我媽不高興),然後再度啟航到我也不知道的地方。早上只要船一進港,我就急著想幫舅舅卸貨,但他都只是笑著說:「你很快就可以了。」但對我來說顯然並不夠快,而且,毫無預警的,學校的問題就來了。 我六歲的時候被送進梅里塢初等學校,我覺得根本就是浪費時間。我在碼頭什麼都學得到,還上學幹嘛呢?要不是我媽拖著我到門口,丟下我,然後下午四點鐘再來拎我回家,我第二天根本就不想去了。 我當時並不知道媽對我的未來另有計畫,她不想讓我和史丹舅舅一起在碼頭工作。 每天早上媽一丟下我,我就在校園裡蕩來蕩去,直到她走遠,然後就溜到碼頭去。我每天下午都趕在她來接我之前,回到校門口等她。回家路上,我會告訴她這天在學校做了什麼事。我很會編故事,但她沒過多久就發現我講的是什麼:是故事。 我們學校有一兩個男生也常在碼頭混,但我和他們保持距離。他們年紀比較大,塊頭也比我大,只要我礙了他們的事,就動手揍我。我也很留意領班哈斯金先生,要是他發現我在—套句他喜歡說的話—遊蕩,就會踢我屁股趕我走,威脅說:「要是讓我再看見你在這裡遊蕩,我就去向校長舉報。」 偶爾,哈斯金先生覺得太常看見我了,就去向校長打小報告。校長會抽我一頓鞭子,然後打發我回班上。我的班導霍康畢老師從未洩露我逃學的事,而且對我還不錯。我媽只要發現我逃學,就很生氣,會扣下我每週半便士的零用錢。但是雖然偶爾被大孩子揍,常吃校長鞭子,還會被扣零用錢,但我還是無法抗拒碼頭的吸引力。 在碼頭「遊蕩」的時候,我只交到一個真正的朋友。他名叫老傑克.塔爾。塔爾先生住在棚屋盡頭的廢棄火車車廂裡。史丹舅舅叫我離老傑克遠一點,因為他是個又蠢又髒的糟老頭。我覺得他並不髒,當然沒史丹那麼髒,而且沒過多久,我就發現他其實也並不蠢。 和史丹舅舅吃完午餐,咬一口他的馬麥醬三明治,吃他吐出來的蘋果核,喝口啤酒,然後我就回學校,好趕上足球賽。這是我覺得唯一值得參加的活動。畢竟,等我離開學校之後,我就要去布里斯托城市足球隊當隊長,或是造一艘可以航行全世界的船。只要霍康畢老師閉緊嘴巴,碼頭領班不去向校長打小報告,就不會有人發現我整天都不在學校,而我只要避開煤炭貨櫃,每天下午四點鐘準時站在校門口,我媽也不可能發現。  每隔一週的星期六,史丹舅舅會帶我去亞斯頓門看布里斯托城市隊的比賽。星期天早上,媽媽通常會押著我去神聖基督降生教會,那是我想逃也逃不了的事。華茲牧師一講完最後一段禱詞,我就衝向遊樂場,和同伴一起踢足球,然後才及時回家吃飯。 七歲時,所有瞭解足球的人都知道,我絕對進不了學校足球隊,更別提要當布里斯托城市隊隊長了。但就在這時,我發現上帝賜給我一個小小的禮物,雖然那不是我的腳。 起初我並沒有注意到,星期天早上在教堂裡,只要我一開口唱聖歌,坐在我周圍的人就都閉嘴不唱了。媽建議我加入唱詩班的時候,我想都沒想地哈哈大笑。畢竟,誰都知道,參加唱詩班的都是女生和娘娘腔。我本來不會理會這個提議的,但華茲牧師告訴我,唱詩班的男生是有錢可拿的,參加葬禮有一便士,婚禮則是兩便士。這是我第一次接受賄賂的經驗。但在我很不情願地答應參加試唱時,惡魔又決定在我前進的道路上樹立障礙:愛蓮諾.蒙岱小姐。 如果蒙岱小姐不是神聖基督降生教會的唱詩班指揮,我一輩子也不會和她有交集。雖然她只有一百五十幾公分高,看似一陣風吹就會倒,但沒有人敢嘲笑她。我覺得連惡魔可能都怕蒙岱小姐,因為我知道華茲牧師就很怕她。 我同意參加試唱,但堅持要我媽先預付一個月的零用錢。下一個星期天,我和其他小孩一起排隊,等著被叫到。 「你們永遠都要準時來參加練唱。」蒙岱小姐宣告,螺絲錐似的凌厲眼神盯著我。我也不怕死地瞪回去。「除非有人問你們話,否則不准講話。」我還是想辦法保持沉默,「在儀式進行當中,你們要隨時集中精神。」我不情願地點點頭。這時,老天保佑,她給了一條生路。「但最重要的是,」她雙手扠腰,說:「在十二個星期之內,你們必須通過讀寫測驗,我才能確定你們可以應付新的聖歌和不熟悉的詩篇。」 我很樂意在第一關就被刷掉。但我會發現,愛蓮諾.蒙岱小姐沒那麼輕易放棄。 「你要選唱哪一首呢,孩子?」我站到隊伍前面時,她問。 「我什麼都沒選。」我告訴她。 她翻開讚美詩本,交給我,自己坐在鋼琴前面。我露出微笑,想著我或許還有半個星期天的早晨可以去踢足球。她開始彈起熟悉的曲調,我發現我媽坐在前排椅子上盯著我看,就決定還是先應付過去比較好,就算只是為了讓她開心。 「一切美麗光明物,一切活潑生靈,一切聰明可愛物……」我還沒唱到「都是父手所造……」,蒙岱小姐臉上就浮現了微笑。 「你叫什麼名字,孩子?」她問。 「哈利.柯里夫頓。」 「哈利.柯里夫頓,你每個星期一、三、五下午六點鐘準時參加唱詩班練唱。」然後轉頭對站在我後面的那個男生說:「下一個。」 第一次練唱,我向我媽保證我會準時參加,雖然我知道那會是我的最後一次,因為蒙岱小姐馬上就會發現我不會讀書寫字。而那的確很可能會是最後一次,若非當時每一個聽到我開口唱歌的人馬上察覺到,我的歌聲和唱詩班的其他男生根本不是同一等級。事實上,只要我一張嘴,所有的人都沉默下來,那讚嘆、甚至敬畏的表情,是我在足球場上渴望得到的,如今卻出現在教堂裡。蒙岱小姐假裝沒發現。 她宣布解散之後,我沒回家,而是一路跑到碼頭,問塔爾先生,我該拿自己不會讀寫的這件事怎麼辦。我仔細聽這個老頭的建議,隔天我回到學校,回到霍康畢老師班上。校長看見我坐在前排,難掩驚訝,而看見我頭一次在早上的課專心聽講,就更驚訝了。 霍康畢老師從字母開始教我,不到幾天的工夫,二十六個字母我就全部會寫了,雖然順序未必每次都正確。下午的時間理當由我媽來幫我複習的,但就和我其他的家人一樣,她也不會讀書寫字。 史丹舅舅會歪歪扭扭地簽自己的名字,而且雖然可以分辨出「威爾之星」與「威爾德烏賓」的包裝,但我很確定,他其實沒辦法讀出標籤。儘管他不時碎碎唸,但我只要找得到紙頭,就在上面練習書寫字母。史丹舅舅似乎沒注意到廁所裡撕開的報紙總是寫滿了字。 一熟練字母之後,霍康畢老師就開始教我簡單的字彙:「蛋」、「貓」、「媽」、「爸」。這是我頭一次向他問起我爸,希望他可以告訴我一些事情。畢竟,他好像無所不知。但他似乎很不解,不懂我對自己的父親竟然這麼不瞭解。一個星期之後,他在黑板上給我寫了一個四個字母拼成的字:「book」,接著是五個字母的字:「house」,再來是六個字母:「school」。到了月底,我已經可以寫出第一個完整的句子:「The quick brown fox jumps over the lazy dog」,霍康畢老師說這個句子裡包含了全部的二十六個字母。我數了數,竟然是真的耶。 到學期結束,我已經拼得出「聖歌」和「詩篇」,甚至「讚美詩」了,雖然霍康畢老師還是不斷糾正我的發音。放假的時候,我已經開始擔心沒有霍康畢老師的幫忙,會過不了蒙岱小姐的測驗。而我也的確很可能過不了關,如果沒有老傑克取代老師的角色的話。  我知道我必須通過第二次測驗,才能繼續留在唱詩班。那個星期五練唱的時候,我提早半個小時到。我默默坐在階梯上,希望蒙岱小姐先叫到別人。 我已經通過第一階段測驗,而且是蒙岱小姐形容為「大獲全勝」的高分過關。她要求我們背出〈主禱文〉。這對我來說一點問題都沒有,因為我媽每天晚上替我蓋好被子睡覺之前,都跪在我床邊唸出這熟悉的禱詞,所以我倒背如流。然而,蒙岱小姐的下一個測驗就嚴格得多了。 這時我們已經練唱兩個月了,她希望我們可以當著全體團員的面大聲朗誦詩篇。我選了詩篇第一二一篇,這內容我已熟記於心,因為過去常常唱。「我要舉目向山,我的幫助從何而來。」雖然我可以翻到正確的頁數,因為我已經可以從一數到一百,但我很擔心蒙岱小姐會發現我其實沒辦法一行行一字字地唸。不過就算她發現了,也沒洩露,因為我又在唱詩班裡待了一個月,而其他兩個惡徒—這是她用的詞彙,我第二天問了霍康畢先生才知道是什麼意思—被趕了出去。 輪到我參加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測驗時,我已經準備好了。她要求我們剩下來的人依正確的順序寫出「十誡」,但不准參考聖經的《出埃及記》。 我把「不可竊盜」寫在「不可殺人」之前,而且也拼不出「姦淫」,當然更不知道這個詞的意思,但蒙岱小姐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又有兩名團員因為更微小的錯誤被趕出團之後,我才醒悟到我的嗓音必定很出色。 在基督降臨節的第一個星期天,蒙岱小姐宣布,她挑了三名新的高音歌手—或者應該稱為「小天使」,因為華茲牧師堅持要這樣形容—加入她的唱詩班,其他的人都因為犯了不可饒恕的罪孽而被拒絕入團,例如在佈道的時候聊天,吃糖果,還有兩個男生是因為在唱〈西面頌〉的時候玩遊戲被逮到。 下一個星期天,我穿著鑲白色皺摺立領的藍色長袍,是脖子上唯一掛著聖母瑪利亞銅像的歌手,表示我被選為童音獨唱手。如果不是蒙岱小姐在儀式之後就收回去,我一定會很驕傲的戴著聖母像回家,甚至隔天上學還戴去讓其他小孩看。 每到星期天,我就進入另一個世界,但我很怕這極度興奮的狀態不能永遠存續。

 
閱讀筆記
黎亞/當誤解攫住了你
《黎亞》書影。 圖/大家出版提供
深夜。在精神科輪訓值班的我接到一通急診照會,待我匆匆趕至現場,才愕然發現,患者是位年輕印尼女性,伴隨而來的則有雇主及可充任翻譯的仲介。他們指稱,這外籍看護大概是中邪或瘋了,因她突然出現許多難以言述的舉止。我望向她,褐膚女子睜大眼,一臉驚駭地指向空中,嘴裡喃喃說著什麼,一些無法被準確轉譯的話語;接著,她像被嚇退一般,向後踉蹌,似要傾倒。

我已忘記後來是如何處理的,只記得,當下的自己既沮喪又無力。由於那女子與我之間的巨大背景隔閡、語言差異,使我連辨認她的表現究竟是她文化情境中合理的反應,抑或真正的精神症狀,都顯得無比困難——而這已是八年前,我當第一年住院醫師時的事了,但我相信,同樣的無力感,必定無時無刻不發生在醫病之間。安.法第曼(Anne Fadiman)於1997年出版的報導作品《黎亞:從醫病衝突到跨文化誤解的傷害》(原書名:The Spirit Catches You and You Fall Down/當惡靈抓住你,你便倒下)已非新作,書寫的更是八○年代苗族移民與美國醫師的醫療衝突,然在我看來,這最終導致了悲劇的真實故事,放諸古今而皆準,恰正是世間各式誤解形成的戲劇化一例。

《黎》書描寫苗族小女孩李黎亞的癲癇求治經驗。1982年,黎亞在加州出生,當時她的父母才剛與其他苗人自戰亂寮國出逃、離開泰國難民營,帶著他們原生而深刻的苗族文化,輾轉來美落腳。三個月大時,黎亞開始發作重度癲癇,父母於是不斷帶她入院治療,但因語言及文化認知上的歧異,李氏夫妻無法遵照醫囑餵藥,經一連串事件後,黎亞成了植物人。

法第曼是位詳實而有耐心的記錄者。她在這本厚重的作品中,以雙軌並進方式,一如鏡頭切換,有節奏地交錯敘述黎亞罹病及苗族的身世,並對「如何引致了這悲劇」的問題,用數年時間挖掘,回答以民族起源神話、信仰儀式,和血淚斑斑的苗人遷移史。值得注意的是,透過法第曼西方之眼望去的苗族似乎遙遠而殊異,是支古老神祕、帶著濃重東方色彩的民族,他們殺狗宰豬牛祭祀、埋胎盤於家屋底下的習俗也簡直不可思議,但對照台灣民俗後,讀者會訝異發現,傳統台灣人作法相去不遠,諸如:刮痧拔罐(苗人亦然),起乩(苗族巫師「端公」治病時則替病家接通靈界),將胎盤拌石灰置入甕中,接著埋於床下或屋旁的土裡(苗族女嬰胎盤被埋在父母床底,男嬰胎盤被埋於房屋主梁柱附近)。因而讀《黎亞》時,我不禁要想,文化藩籬下,說不定對美國人——或者對自稱為「正統醫學」(conventional medicine)的西方主流醫學——來說,台灣民俗也一樣怪異難解吧?

《黎》書已花許多心力重建苗族世界觀,書中沒有提到的,則是如今蓬勃發展、被當成治療標準的西醫,在醫學史上其實亦由宗教衍生而來,疾病的解釋牽涉到罪惡與靈魂,醫治場所常也是宗教場所,只不過,西方醫學終究從「信仰時代」,進入了所謂「理性時代」。

那麼,不同的醫療系統該如何對話?本書最末,法第曼寫出可喜的轉變——經過這些衝撞,西方醫學已嘗試了解病人的解釋模式(例如,「你認為造成問題的原因為何?」、「這病最讓你害怕的是什麼?」),並學習引入其他醫療手段的可能;正如家庭醫業教導我們,無傷的狀況下,別去批評病人為自己健康所選擇的治療方式。世上或許並不存在著完美的溝通,任何個體間的訊息都有機會造成誤解,而承認誤解存在,大概就是彼此往消弭傷害邁進的一小步。我想,這便是距出版二十年後,《黎亞》仍需被一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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