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可利用最新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抵扣75%的研發費用加計抵扣。台商對大陸研發費用可以加計50%在稅前扣抵已非常熟悉,今年5月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三部在發佈的財稅〔2017〕34號文《關於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中,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發費加計扣除比例,從50%進一步提高至75%,如果台商同時是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則一方面仍可享受原先的15%企業所得稅率外,在研發費加計扣除部份可以選擇更高的75%進行抵扣。
關於今年34號文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條件,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員工總人數不得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可超過人民幣2億元,資產總額也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
2、企業的產品和服務不可屬於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類項目。
3、申請前一年及當年,企業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品質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科研嚴重失信等行為,企業也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4、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得分值不低於60分,且科技人員占比不可小於10%。
評價指標中包括科技人員、研發投入、科技成果三大類,滿分為100分;科技人員指標的滿分為20分,按科技人員數占企業職工總數比例分別評價;研發投入指標滿分為50分,企業可從以下兩項指標中選擇一個有利的指標進行評分,企業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評價和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總額的比例評價;科技成果指標的滿分為30分,按企業擁有在有效期內的主要產品或服務,相關智慧財產權的類別和數量進行評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業有以下情況之一,並符合上述前三個條件,可以不參加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直接就認定為科技型中小企業,一是企業屬於高新技術企業、近五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勵,並在獲獎單位中排在前三名、企業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企業近五年內主導制定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至於台商已經熟知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上有所不同,要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要時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註冊成立在一年以上
2、擁有對主要產品起重要作用的智慧財產權
3、科技人員占職工人數比例要不低於10%
4、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或實際經營年度研發費用,占同期銷售收入比例要求依銷售收入不同需達到不同比例,分別為不低於5%(銷售收入不大於人民幣5,000萬元)、4%(銷售收入不大於人民幣2億元)、3%(銷售收入大於人民幣2億元),同時要求大陸境內研發費用總額占比不低於60%
5、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的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比例不低於60%
6、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並在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品質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比較分析後可得知,科技型中小企業採用綜合評價指標,不像高新技術企業必須每個指標都達到,而且認定條件也比高新技術企業寬鬆,主要差異在雖可享受較高的75%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但並無企業所得稅的15%稅率優惠。
(本文發自上海,網址www.myChinaBusin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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