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晚上,德山宣鑒侍立在其師龍潭崇信之側,龍潭禪師要德山退下休息,德山遂告退走出去,不一會兒又回來說:「外面黑。」龍潭點了蠟燭交給德山,德山正要接過來,龍潭卻一口氣將它吹滅。 黑暗之中如何破黑暗?不是給他光明! 一般人認為,有光明即能破黑暗,去煩惱即能得智慧。在現實生活中,窮困的人希望有錢財當富翁;卑賤的人希望有地位變尊貴;孤苦的人希望得依恃變幸福。但從禪的立場來說,要看絕對而非相對。比如貧賤和富貴完全相對,但貧賤之中有不同的層次,富貴之中也有不同的等級。即使同為乞丐,有的高高在上,是乞丐中的貴族。即使同為富豪,有的自覺高人一等,有的自認矮人一截。 因此,若用相對的尺寸來看世間,就沒有絕對的好壞。以光明和黑暗為例,如果是絕對的黑暗,就不知道有光明,但光明之中有沒有黑暗呢?光明也有不同的程度。在地球上,白天的陽光很亮,若到深遠的太空去,因無任何物體可以反射,不會感到太陽是燦亮的,只有一點光而已。所以,不論我們身處任何層次,應一概認定這是自己的環境、自己的現狀;跟自己的過去不需比較,跟其他人也不需比較。否則有時覺得自己高過他人,過一段時間又可能自覺不如人,永遠受外在環境影響而失去自我的主宰。 自己是什麼就是什麼,自然就好。外面黑,點一盞燈很好,但黑還是黑,一盞燈不能取代黑暗,乾脆吹掉算了。如果能超越於黑暗和光明的對立,才是真正的解脫自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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