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五年級這一代,電腦更像和我們一起長大的朋友,與我們一起經歷過一段爬行學步、以遊戲為探索世界主要方式的時期……
文/何致和
電腦的概念發明甚早,但真正能普及用於日常生活,是電晶體和積體電路誕生之後的事。那是一九六○年代,算起來,電腦和我一樣也是五年級生。
但直到小學三年級,我才第一次見到這位同學。
在那個電視機還有腳有拉門,只有三台可看的年代,有天我隨父親去某位長輩家作客。那位長輩有兩個年紀與我相仿的小孩,他們熱情接待,搬出剛從美國買回來的玩具——電視遊樂器。那台機器外殼是木頭做的,上面只有幾個簡單開關以及兩個旋鈕控制器。兄弟倆七手八腳把機器接上電視,黑白螢幕上便一左一右出現兩根白色的棍子,還有一顆跑來跑去的小方塊。他們說這叫電子乒乓,玩法很容易,只要轉動旋鈕控制棍子把球反彈回去就行了。
那是我這輩子第一次碰到的電動玩具。現在看來當然粗糙原始,可那天我卻從白天玩到黑夜,玩到主人變臉、爸爸發飆,才依依不捨放手。
我不知道這東西是電腦運算技術的產物,也不知道他的成長會像傑克魔豆那樣快速。不到兩年光景,這位同學就長成一個人高,出現在學校對面的文具店門口。先是打磚塊,然後是小精靈和迷魂車,畫面變成彩色的,還有了音樂。我們一學期課本還沒翻完,電玩機台就翻新了好幾款非常好玩的遊戲。好玩歸好玩,但他還沒有改變我們平常遊戲的方式,因為沒幾人有錢餵養那收費昂貴的機器。我們下課後還是照舊玩彈珠、打陀螺或射橡皮筋。
上了國中就不一樣了。放學後要補習,口袋多了點錢吃晚餐,從中自然能擠出娛樂基金。剛開始我們玩的是手足球,班上同學不分功課好壞,愛打的人竟有十幾個之多。我們總是到那個擺在租書店外的手足球檯集合,早到的人通常會先看兩本漫畫,等人差不多到齊了才開始大戰。
某天,班上有個同學突然跟我說今天不玩手足球了,他要帶我去看更好玩的東西。我隨他走進一座市場,踩過濕爛菜葉和腥臭汙水,最後在眾多違章建築矮房中,找到一間鐵門只拉開一半,門外沒掛招牌的店。他左右張望了一下才鑽進鐵門,我也跟著低頭進入——天啊!裡面居然有十幾台大型電玩機台,發出炫耀聲光音響,每台電玩前都圍著穿制服的國中國小學生。在那個有髮禁舞禁報禁黨禁幾乎什麼都禁的年代,這裡簡直是充滿禁忌的電子迪士尼樂園。
從此我們不打手足球了。那間租書店漸漸不再成為學生聚集的地方,不到兩年就歇業倒店了。
我開題談電腦,為什麼說的都是電玩呢?其實電玩就是電腦啊。任天堂第一代紅白遊戲機,機殼上寫的正是Family Computer兩字。在我還不知道電腦是什麼的時候,他早就以電玩的形式進入我的生活中了。
八○年代電腦突然成為時髦字眼,大家隱約感到不懂電腦就像不懂英文,升學就業可能都會吃虧。仗著這集體焦慮,剛上高中的我向父親提出購買電腦的要求。
電腦第一次出現在我家那天,我興奮到睡不著覺。不是因為那十二吋單色螢幕和摸起來冰冰涼涼但插了電後就會變得很燙的機殼,而是因為隨機附贈的遊戲。現在說來連我自己都不太相信,這些遊戲軟體是儲存在錄音帶裡的,想讀取遊戲得自備錄音機,然後輸入「call 151」的指令——這是我唯一知道的程式語言。想當然耳,我的第一台電腦除了拿來玩「直升機救難」外,全沒幹過別的正事。
大學的時候,校方把電腦列為各系必修,所有人都得學計算機原理和程式設計。這讓我們這些英文系學生百思莫解:學英文打字就夠了,幹嘛非要我們用電腦寫程式計算蘋果和橘子總共賣多少錢?
於是我們繼續打電動。
在宿舍玩任天堂「三國志」,出去則打電玩店大型機台。大二那年盛行「快打旋風」,駱以軍的〈降生十二星座〉即以電玩中的春麗為主角。不過這陣旋風很快被另一陣旋風取代,那是「俄羅斯方塊」,剛出來非常熱門,大家得排隊才玩得到。幸好排隊不用太久,因為大部分的人都被那些不停掉下來的小方塊搞得眼花手亂,只能任由高樓築起,沒兩分鐘就死了。
慢慢的,有人練出功夫來了。有回下課,電玩店圍了一大群人。我以為發生刑案,探頭看了半天,才知道原來有俄羅斯方塊高手,已經打到七十萬分了。電腦居然搞不死人腦,那真是歷史性的一刻。最後那位高手破了台,引起交通堵塞的人潮才散去。人走光後,電玩店門口竟多了一架梯子,大概是先前眾人圍觀時後面有人看不到,便搬來梯子站上去,事後就忘記或懶得搬走了。
大學的電腦必修課,靠同學幫忙拿了六十分勉強畢業,原以為此生不必再和電腦打交道,沒想到他也跟著我一起進了職場。
進出版社工作半年,公司要求編輯都得學會中文打字。那時編輯部只有兩台286電腦,能選的輸入法只有注音和倉頡。我選擇了後者,因為聽說倉頡一開始雖會有挫折感,但熟練後的速度會快很多。為保住飯碗,那陣子我拚命苦練倉頡,走在街上映入眼簾的每個字,都在腦中自動被拆解成「人戈日女」、「一口十弓山」之類的倉頡碼,差點走火入魔。所幸果真如人所言,我的打字漸入佳境,姿勢也從一開始笨拙的「兩指神功」,進展到讓所有指頭都在鍵盤上找到了位置。速度快起來,只見十根手指在鍵盤上滿場飛舞,還真有點鋼琴家彈奏的錯覺和陶醉。
後來公司決定添購電腦,讓每位編輯都有電腦可用。趁此機會,我跟著工程師學習組裝電腦。原來電腦就這麼回事,看起來笨笨重重,但鐵殼子打開裡面空空蕩蕩,只有一塊主機板,一個CPU,幾條記憶體和幾個磁碟機。我幫忙組了幾台電腦,灌了幾套軟體,學了幾招基本檢測方法後,竟也可以自己獨立組裝電腦了。為精進技術,我主動幫自己、幫家人、幫朋友裝電腦,自此常跑光華商場購買材料。
說到光華商場,其實我從小學開始幾乎每星期都會往那跑,在舊書攤一逛就是整個下午。那時還跟其中一位老闆娘熟識,記得她嘴邊有顆痣,書攤在最裡面靠近鐵道的出口,每次買書她都算我特別便宜。長大後去光華商場的次數漸漸少了,等到再度頻繁來這個地方,都是直接往樓上跑,買完電腦零件便急急回家,沒時間逛小時候常去的舊書攤。
光華商場拆掉前夕,我又下樓去舊書攤逛了一圈。那位嘴邊有痣的老闆娘還是一樣坐在店門口躺椅上,只是臉皺了一點,白髮多了一點。我故意在她面前走來又走去,但顯然她已經不認識我了。
電腦改變了遊戲的方式,改變了工作的方式,改變了閱讀的方式,然後,他也改變了我們寫作的方式。我剛開始創作時用的是筆和稿紙,寫到快三十歲,才多了電腦寫作的新選項。看起來只是簡單的寫作工具轉換,卻有很多與我同代的寫作者,包括我自己在內,都曾在這個地方卡關。
每回用電腦寫不出名堂,就怪鍵盤機械螢幕冰冷,沒有筆的觸感和紙張的溫度,便棄電腦拾回紙筆寫作;改回紙筆寫作繳了白卷,就又怪紙筆費力、怪自己字醜、怪修改不易,於是再改回電腦寫作。那一兩年就在紙筆和電腦之間改來改去,幾乎沒寫出什麼作品。我個人最後是完全轉成電腦寫作了,但我知道經歷過手寫創作的人,不是人人都向電腦靠攏。有人至今仍堅持用紙筆寫作;有人電腦和手寫並行,但各有區隔,嚴肅文學創作用手寫,應酬遊戲文章才用電腦。
電腦後來的發展,無須多言。我女兒不到兩歲就會觸碰螢幕操控平板電腦,有時甚至想用手指滑動電視、相片或圖畫書,以為這世上的一切都可以用手指去控制。對她來說,電腦就像陽光、空氣和水,是一種自然的存在。
可是對我們五年級這一代,電腦更像和我們一起長大的朋友,與我們一起經歷過一段爬行學步、以遊戲為探索世界主要方式的時期。無論他今天變成何種面貌,我都忘不了他年紀還小的那張臉孔,那個三十多年前以兩根白色短棍和一個小光點出現在黑白電視螢幕上,只會發出「ㄎㄡ、ㄎㄧ、ㄎㄡ」聲音的幼稚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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