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十年前,當周遭的人都在找工作安身,舒國治卻踏上美國,買台舊車上路浪遊。二十年前,已是舒國治書迷的陳德政去到紐約念書,看到的是不一樣的風景,懷的則是一樣的上路精神。從60年代的美國青年反文化到90年代消費主義巔峰的美式流行,兩代台灣人如何在其中探索他方,尋找自己?舒國治、陳德政,繼續上路……(編者)
旅行的「工具」
陳德政:我想先問一個技術性的問題,畢竟,旅行確實是一門「技術」:你在美國公路旅行的那些年,旅行的「工具」,也就是那輛車,是租的還是買的呢?若是租的,當時可有「甲地租、乙地還」這樣的服務?若是買的,你大概花了多少錢買它?而它是一輛什麼樣的車子?(廠牌、出廠年分、顏色款式云云)
舒國治:不是租的。是花了500美金買的一輛舊車。雪佛蘭的1966年Bel Air型。是一輛full size(全型大小),也就是,略大的。倘是稍小些的如Chevy Ⅱ,或Chevelle,這些車的六十年代版,比我的要有價值。我這部Bel Air,如是1957或1958年產的,是那種圓圓胖胖的,便是經典款,便是收藏品了。我這66年版,就比較沒價值。
我1984買時,里程表上只跑了六萬五千英里,也就是18年只跑了那麼少。因為是老太太賣出來的,特別好運。
車買了,才慢慢開始學。在晚上的shopping mall前的空曠停車場,直過來,橫過去的開,一直繞圈圈的開,才稍稍知道油門煞車是怎麼踩的。接著才在社區的馬路上練習開。最後,才去考駕照。
正是為了跑很遠很遠的地方,去看美國,所以才有買車、學車、考駕照等等之舉。但在自己開車之前,也有遊美國,坐的是灰狗。如從東岸到西岸,好像是99元或149元。任何地方都可下,然後玩個幾天,再上。只要這張票在一個月內(或三個月內)都有效。有時,停的城市,有朋友,那麼那幾天朋友就駕車帶著看附近的風光。
陳德政:在一些幅員特別遼闊的國家,往往「開車」這件事本身,就是一個「旅遊景點」了,甚至事後回想起來,關於那趟旅程,印象最深的並不是去看了什麼奇景或風物,而是到達目的地之前那一段自己把雙手放在方向盤上的長路,也就是途中。
也許是因為去到某地前,對那片風景已經攝取過一些粗略的理解或認知了,特別是專程慕名而去的那種大景點。但前往它的那段路,卻是一片空白,留給到時上路的自己去填空,過程也就特別會產生一些趣味與意外,以及某種意想不到。
我在國外沒買過車,租車的經驗倒是有的,最難忘的一次在冰島,我和一個青年旅舍認識的澳洲旅人結伴上路,想探遊一條經典的公路遠足路線,當地人(抑或觀光產業?)給它取了一個金光閃閃的名字Golden Circle,這「金圈」包含了三個主要停靠點:國家公園□ingvellir、地熱谷Haukadalur、大瀑布Gullfoss,三處都位在首都雷克雅維克的東北方,往返路程約三百公里,是半日遊的絕佳選擇。
為了租車,出國前我先到監理站申辦了國際駕照。抵達冰島後,在青旅結識的兩個窮青年想省錢,問也沒問,就跟租車公司指名我倆要租「最便宜」的,只見店員從隔壁的停車場開來一輛渾身塑膠味的銀色五門Kia,與我們想像中那種公路電影裡常出現的鵝黃色烤漆、嬉皮式的骨董福斯金龜車,真是相去甚遠……哎!也不掂掂自己身上有多少錢。
本來說好我開去程,他開回程,另一人在副駕駛座看地圖找路,當時我和他都還沒有智慧型手機呢。
打開門坐進去,才發現竟然是手排車!澳洲朋友一臉驚恐,說他只會開自排,而我雖然當初考的是手排駕照,也好久沒開手排車了,上回可能是大學搬家時租了輛小發財。但旅程已定,就這樣硬著頭皮上路了,起先老熄火、離合器和手排檔配合不好是免不了的。
所幸冰島這個國家,就是人少,車也不多,容許我在路上慢慢找回手感和腳感。如今,我依然記得國家公園的壯美、地熱谷之準時噴發與大瀑布的雄渾氣勢,但最最記得的卻是那三百公里路的其中很長一段時間,車駛在一望無際的凍原上,我和James聽著車裡我倆挑選過的音樂,the moment seizes us.
少時想像與親身遊歷過的美國
陳德政:1969年,美國的太空人登陸月球,美國東岸也沸沸揚揚舉辦了Woodstock音樂節,那年你17歲,應該就是在台灣開始接觸到「熱門音樂」的時代。你在《遙遠的公路》自序裡寫道:「少年翻讀來的美國文學、成百上千部好萊塢電影、少年聽過的美國音樂」構成你對美國的認識。
正是因為深受美國文化薰陶,讓你在1980年代選擇以美國作為「浪跡天涯」的目的地嗎?而當你實際在那國度晃蕩了許久,你少年時想像中的美國,與親身遊歷過的美國,是否仍是同一個國家?
舒國治:美國文化的薰陶,在我那個年代,先是抗日時期大後方美軍盟友留給國人的形象,後來《麥克阿瑟回憶錄》在台灣的廣出譯本,原本就感到不陌生。再就是美國影星的長相,或西部片英雄的模樣,這就是美國人。但主要是「現代人」。
應該說,現代人更引起我的注意。中國的現代人當然也更教我留意。只是中國的現代,當年很多波折,我即使很小,就受不了那種清朝式的遺留之某些氛圍,好像說國家有慶典時隨處聽到的陳腐國樂,另外就是新公園蓋的涼亭,或是太多的雕欄畫棟,甚至像圓山大飯店。這說的是建築。其他方面的不現代,或某種裝神弄鬼的人格塑造,算是我少年時一直想別過頭去、想追索我自己或要嚮往的另一套。
而美國,只是一個探看的例子。我想要去到較空曠、較單調、較新的異地去瞎看一番。倒不是想「浪跡天涯」。
1969年的Woodstock,現在年輕人提它很容易,像是一個里程碑。我們也知道它,但不會說太多。六十年代初期的音樂早就聽成我們「耳朵裡的豐富收藏」了。像Burt Bacharach,像The Ventures,像C.C.R.,太多太多,不只是比較高眉的Dylan,比較藝術搖滾的The Grateful Dead,比較沉淪的Jim Morrison這些而已。
美國電影更是重要。因為美國人的聲口、美國人的生活起居、美國的城鄉長相,全流露在一部又一部的影片裡。我生長的年代,像《亂世佳人》、《日正當中》、《原野奇俠》、《一夜風流》、《熱情如火》、《四海一家》都已是一放再放的名片。我們根本和美國片生活在一起。
但我不會為哪一部片,而奔去美國。我也不會為艾蜜莉.狄金森去麻州的Amherst。雖然我後來去了Amherst,也驚嘆它景致之美,幾乎是流連忘返了,但絕不是因哪個敬佩的人或書或電影去找美國。
所以,所謂「我想像中的美國」,應該不構成這個說法。我一直離這個真實的美國,不太隔膜。
陳德政:我的17歲發生在1996年,如果你青春的原鄉是60年代,我的便是90。
美國評論家Greil Marcus有本書名叫The Old, Weird America: The World Of Bob Dylan's Basement Tapes,是剖析狄倫那套《地下室錄音》的專書。好像特別是在西方文化圈,有些人的名氣是因另一人而起,Greil Marcus是赫赫有名的狄倫學(Dylanology)權威,以鑽研狄倫出名。我在紐約混的那幾年,參加過幾場他的座談會,一次是與Sonic Youth貝斯手Kim Gordon的對談,但我必須說,他和多數作家一樣,文字比人有趣。
切回正題。我特別喜歡那書名勾勒出的意象:一個古老而奇異的美國。我讀你在《遙遠的公路》描述開車的情境:「夜晚,有時提供一種極其簡約、空寂的開車氛圍,車燈投射所及,是為公路,其餘兩旁皆成為想像,你永遠不確知它是什麼。」
我想像你和那輛66年的雪佛蘭行經的國度,就是那個古老而奇異的美國。一個寂寞的旅人隱身在風景中,和他眼前那條蜿蜒的公路融為一體的畫面,也極符合狄倫在歌中唱過的:Like a complete unknown……
時間,是相對的,也許你心中那古老的美國是惠特曼或馬克吐溫或愛倫坡筆下的美國,是比利小子與傑西□詹姆斯那些法外之徒橫行霸道的美國,但60年代對我來說已相當古老了。一個人出生前的時代,某種意義上都是「古」的吧,因他未曾切身經歷,終其一生只能去推想,去尋找,或者去失望。
90年代的美國已經很世故了,夠時髦了,相當全球化了。1992年巴賽隆納奧運會的美國籃球夢幻隊,以及統治了整個90年代NBA的麥可□喬丹與公牛隊;流行音樂的一王一后,麥可□傑克森的《危險之旅》和瑪丹娜的《光芒萬丈》,哦!不只一后呢,還有瑪麗亞□凱莉和惠妮□休斯頓。
MTV頻道的《癟四與大頭蛋》、《名人生死鬥》,淘兒唱片行那句No Music No Life的口號,西雅圖的Grunge搖滾大軍Nirvana、Pearl Jam,西岸的龐克樂隊Green Day、No Doubt,知青氣息的另類樂團R.E.M.。
Quentin Tarantino和Richard Linklater的電影,影集《X檔案》裡的Mulder和Scully探員,《阿甘正傳》和《搶救雷恩大兵》裡的Tom Hanks,還有可口可樂、Levi's牛仔褲、百威啤酒、Calvin Klein的內褲廣告。
以上種種,構築了常駐於我心中的美國性(Americana),甚至構築了我大半個青春期的自我認同。記得你在文章裡說過:「美國有一種連續的時代感,美國的時間裡有一種青春的氣息。」
當我人在「青春中」,好像不會特別這麼覺得,單純以為自己是喜歡那些帶有娛樂性的酷玩意兒。現在漸入中年,就特別可以聞出美國文化裡那股青春的滋味,以及釀出那股滋味的安安穩穩的時代感。
其實不只90年代,麥當勞在80年代即我童年時光就進到台灣,每周六晚上「台視影集,有口皆碑」更是我一星期中最期待的時段,《百戰天龍》、《天龍特攻隊》、《飛狼》、《我的這一班》、《大榔頭》,我現在和同齡人都還能如數家珍。
另有一部叫《霹靂神兵》的越戰影集,記得是在中視播出,時段是周日。既然是美國人自己拍美軍,全片當然是「美軍視角」,想想,有哪一部好萊塢戰爭片不是這樣呢?我們也就習慣鑽入到那樣的視角中,產生一種共情,甚至覺得自己在心理認同上也是某種美國人。
然而,時代畢竟是變動的,是不斷往前的,看看2020年的這個美國,也許美國夢終有賞味期限。
一個人,是否還有可能進行真正的流浪?
陳德政:你在《流浪集》裡就寫過好一些美國旅行的事,譬如公路的風景、路上的嬉皮巴士、跳火車的流浪漢等等。你寫的那些事,都發生在世界上還沒有臉書、智慧型手機與Google Maps的那個科技上(或許也包括人心上)比較單純的年代。
我好奇,在科技幾乎無所不能、年輕人忙著在同儕間尋求關注(即所謂的活在同溫層裡)、而地圖上已不存在未被探勘過的地界的當代,一個人,是否還有可能進行真正的流浪?而美國最教你深愛的,即使是今日,是什麼呢?
舒國治:我最喜愛的旅行中的美國,有三點:一、大學城。二、古代與近代並列。三、風景與風土同存。
大學城是美國的特殊風景,對沒有此種東西的台灣子弟,是極珍貴的經驗。它不但有很香醇的學術氣息(外人未必嗅得到),更多的是青春式的生活文化。東岸的新罕普夏州的Hanover,是Dartmouth College所在,這樣的新英格蘭美城,又寧靜,卻又有學子的活潑歡笑,pizza店、咖啡屋、書店、球鞋背包店布列其間,是很好的遊覽經驗。西岸的柏克萊,更是豐富深宏。看藝術片、買唱片、了解都市規畫、買「合作社」的菜……簡直把一百多年來知識分子的社會主義想法都在生活中實地過進日子裡了。
二所謂古代與近代並列,許多如今的道路,十八世紀的華盛頓(1732~1799)在勘察軍事地理時,就騎馬其上。十九世紀寫《湖濱散記》的梭羅也開步走過。而我們今日開車馳過。這樣的古道,太多太多,於是你知道人是沿著河川的流向、山嶺的切割而逐漸走出來的。這是美國這個年輕國家的妙處,很多近三、五百年來的初次開拓痕跡還歷歷可尋。我們一看,就看到盤古以來的約略模樣。
我在文章中說的Frank Lloyd Wright是1867年生,跟1866生的孫中山,1865生的吳稚暉、黃賓虹同時,但他和同期的美國人能按照自己的生活喜好來設計房子,而中國的有識之士如孫、吳、黃三人,即使已有此見解,看來在中國的環境下,施展不了多少身手。孫中山在自己的翠亨村的老家改了一點洗澡用的熱水器,吳稚暉或已樂意住民國式小樓或上海的石庫門等居所,黃賓虹未必樂意永遠住徽派古宅,但總而言之,太多的中國人所住房子未必能為了居住功能,陽光空氣等而「自主的」設計住家。
便是這種新國的「自主」(有時候說「民主」),與老國的「因循」,造成美國、中國這四、五百年之差異。(上)
●舒國治
散文家。一九五二年生於台北。六十年代薰陶於西洋與日本電影並同搖滾樂而成長的半城半鄉少年。一九七九年以〈村人遇難記〉獲第二屆「時報文學獎」。一九八三至一九九○,七年浪跡美國,居無定所,遊經之州,凡四十四。自此旅行或說飄泊,開始如影隨形。一九九七、九八兩年以〈香港獨遊〉〈遙遠的公路〉陸續拿下華航、長榮旅行文學首獎。
●陳德政
作家,酒吧DJ,城市與山林的步行者。著有《我們告別的時刻》、《在遠方相遇》、《給所有明日的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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