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讀馬華資深作家溫祥英的短篇小說〈與神簽的合同〉,其中有一段敘述是這樣的:「羔丕烏冰、美祿、茶冰。」夥計的喊聲:「粿條收錢、咖哩麵收錢……」「飲勝——」「羔丕,再來一瓶黑狗!」茶酒客的呼喊、行人的腳步聲、飄浮在空中時斷時續的說話聲、汽車摩托輾在路上的沙沙響;油煙味、炒粿條的香味、咖啡的濃香——這一切既熱鬧又熟悉的聲色味,一旦消沉下去,城市的這一角也就死去了,等待明朝的旭日東升,才重新賦予生命。
這段文字狀寫馬來西亞大小城鎮中夜晚咖啡店的活動,生動,傳神而寫實,當地人應該不難心領神會,新馬以外的讀者則未必能夠全然了解。以引文第一句中咖啡店夥計叫喊的「羔丕烏冰」為例,「羔丕」一詞即不見得人人能懂。這是一個逐漸消失的用詞,現在恐怕已難得一見。如今大部分的情況下用的是「咖啡」一詞。「羔丕」應該出於福建話(閩南話)「咖啡」的發音,馬來語作kopi,這個用詞發音的出現福建話和馬來語究竟孰先孰後,大概已經很難考證了。
我小時候常見「羔丕」一詞,但多見於咖啡粉製造廠的商標或零售商的店名招牌,日常書寫則作咖啡,而咖啡店卻不作羔丕店,反而多稱茶室。新馬以外華文流通的地區是否也使用「羔丕」一詞不得而知,至少在台灣我從未見過。至於何以一物會有兩個用詞,這倒是個有趣的語言現象。那個年頭星巴克式的咖啡屋是絕無僅有的,除非上大飯店,一般人呼朋喚友「去喝咖啡」主要就是上那種結合了餐點攤販的街坊咖啡店。——很有生意頭腦的新加坡官方甚至將這種咖啡店納為觀光資源,到國際上大力促銷,還因此杜撰了一個以福建話發音,而以英文字母拼寫的字:kopitiam。
而夥計所謂的「羔丕烏冰」也小有學問。「烏」者,黑也,因此「羔丕烏冰」即冰黑咖啡,也就是未加煉乳的冰咖啡。原來這種咖啡店不時興提供奶精或鮮奶,要加就加煉乳;加了煉乳就得把「烏」字省了,徑直叫「羔丕」。不過現在一般新馬的咖啡店也難得見到「羔丕」這樣的用語了。馬華美食作家林金城有一次走訪檳城市中心有名的南興茶室,專程品嘗茶室又濃又厚的黑咖啡,他在〈五叉路南興茶室〉一文中留下一段令人忘我的文字:「先來一杯稠得足以掛杯的kopi-O,香醇煙漫中,小鐵匙在杯裡輕緩地順時旋轉,把四五個小時的舟車疲憊給催眠般圈進小小的黑色漩渦中。先來個深呼吸,閉目養神片刻,再抿呷一口,近半世紀的澀甘醇美隨即隔世般在味蕾間擴散,潛入神提腦醒的享樂境界。」這樣品嘗黑咖啡,簡直是藝術欣賞了。
至於夥計叫喊聲中所說的「一瓶黑狗」,這黑狗既稱「一瓶」,可知是一種飲料,反而與人類忠實的朋友無關。其實「黑狗」指的是愛爾蘭的國飲Guinness Stout,也就是俗稱的黑啤或健力士黑啤酒。十八世紀中葉愛爾蘭商人阿瑟健力士(Arthur Guinness)在都柏林釀造這種黑啤酒,兩百多年後,這種愛爾蘭黑啤酒不僅行銷全球,據說每年甚至有二十億英鎊的產值。新馬一帶把Guinness Stout稱為「黑狗」或黑狗啤究竟是何起源,我小時候就聽父執輩這麼稱呼,只是至今不得其解。印象中這種黑啤酒的註冊商標並不是黑狗,而是一架豎琴,自英皇亨利八世的時代始,豎琴就是愛爾蘭的象徵,只不過商標用的豎琴面右,愛爾蘭紋章上的豎琴則面左。對愛爾蘭人而言,這一左一右還不至於造成混淆。健力士公司在1930年代將公司總部移設於倫敦,這種黑啤酒暢銷於大英帝國殖民地,顯然又與殖民經驗關係密切,這是個更大的殖民統治的問題了。
這些用詞當然有助於凸顯小說的本土色彩,對當地讀者而言,既貼切、自然,而又親切,很容易融入小說所刻意營造的情境中。只是對外地的讀者卻很可能形成隔閡,這些都是在理解過程中符號與指涉少了對應卻多了斷裂的實例,造成閱讀上的障礙。英譯時如果望文生義,把「黑狗」直譯為black dog,那就不只是謬誤,上下文意可能不得其解。倘若還原為Guinness Stout,那又似乎一本正經,地方風味盡失,看來loss in translation似乎是常見的現象。最近讀到幾本在台灣出版的馬華小說,像賀淑芳的《迷宮毯子》和曾翎龍的《在逃詩人》,敘事中一旦出現屬於新馬兩地特有的用語,就必須加註說明;這是不得不然的做法。對新馬以外的讀者而言,這些用詞所顯現的大抵為洪席耶(Jacques Ranci□re)所說的符號生產與詮釋之間的無關係(non-relationship)狀態,誤解、費解乃至於無解的可能性因此大增。註釋或說明只是在技術上嘗試重建符號生產與詮釋的關係。這種情形不獨見於馬華文學,任何特意凸顯本土素質的文學一旦脫離本土之後,在傳播和流動的過程中可能都必須面對這樣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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