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財務資訊的揭露已逐漸成為顯學,企業從早先的企業社會責任(CSR)報告書,到近期整合性報告(IR)也開始嶄露頭角,都正逐步強化資訊揭露及利害關係人的充分溝通。這幾年CSR的落實已成為主流價值,企業在追求獲利及產業發展的同時,亦會考量環境保護及思考其社會責任,各項公約及相關規範也相繼而生。
企業的價值將重新定義
臺灣近幾年食安、工安等事件頻傳,在在顯示了要求企業提升其社會責任的必要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自2015年開始,要求資本額在新臺幣100 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皆要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以落實企業之社會責任,並重振消費者、供應商及投資者之信心。臺灣證券交易所為配合政策推動,亦制定「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要求上市公司所編製之CSR報告書應揭露所辨認之經濟、社會及環境之重大考量、管理方針,及績效指標與其衡量方式,並依產業別加強揭露利害關係人所重視之議題,希望藉由CSR報告書的編製,促使企業全面檢視其內部治理及風險與挑戰,據以制定相關政策或因應措施來強化永續經營。
CSR的趨勢已勢不可當,在金管會積極推動下,今(2017)年起資本額在新臺幣50億元以上的企業也都將納入編寫規範。面對國際趨勢潮流及利害關係人要求,許多企業已積極以CSR為出發點,揭露其對環境、社會、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ESG)領域的重視和作為等非財務績效資訊,希望藉由資訊的透明化來提升企業形象,進而獲得各方利害關係人的認同與信任。在財務與非財務資訊並重的時代下,企業的價值也重新被定義。
善盡責任,不只是做好事
事實上CSR的具體落實並不單是傳統認為的從事慈善或社會公益活動,而是融入了企業自身經營模式,以符合國際法規政策要求及道德規範,及維護與改善社會整體環境、員工及其家庭與消費者的權益為自我要求。
政治大學國貿系教授蘇威傑強調,CSR絕不等於「做慈善」,從事慈善活動或公益捐款也不會與善盡CSR畫上等號,這只是為其錦上添花的一環; 真正的CSR其實是與組織的運作、產品或服務息息相關的環節,目標是讓企業價值流程中所牽涉到的每個利害關係人及整體社會環境都能受到保障。例如以綠色生產鏈為環保把關、提供員工須超時工作時的加班費, 或確認出售的食品不會危害消費者健康等等,都是善盡CSR責任的表現。
因此,CSR報告書的推動除了維護社會環境及利害關係人權益,更鼓勵企業將其內化為檢視整體營運與內部管理的工具,以更宏觀的角度來擬定長期策略的規劃,協助企業永續經營;企業思考CSR的角度,也應從傳統所認為的參與公益活動或捐款,逐漸轉型為經營策略、公司治理等面向與社會責任的結合。
數量上升有感,但品質呈M型化
全球CSR意識高漲,富比士(Forbes)的網站中提道,今年縱使是全球政治不確定性及動盪極高的一年,但這些因素並不會動搖企業實踐CSR的決心。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執行長Tim Mohin表示,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的政策雖然可能導致許多社會及環保政策遭到削弱,但他認為企業並不會因此打破其實現社會責任的承諾,因為這對於企業的聲譽和品牌形象已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除了消費者與主管機關的觀感和要求,供應鏈廠商的堅持如今也成為了促成企業負起社會責任的重要關鍵,產業鏈上下游開始共同秉持綠色生產的原則,在追求營業利益的同時,避免無形中被冠上危害環境或消費者權益幫兇的惡名。Dell的首席責任官(Chief Responsibility Officer;CRO)Trisa Thompson 就表示,不論全球政治環境如何,公司都會持續秉持永續生產及經營的目標,不只因為其必要性,也因CSR早已成為公司與其合作夥伴或供應鏈廠商間的共同指標。
在全球趨勢崛起及國內主管機關的推動下,可以預見會有越來越多國內企業的CSR報告書誕生。受到政策牽引,臺灣的CSR報告書數量也確實在2015年出現顯著成長,但強制規範下也可能導致報告書品質呈現M型化趨勢,因此報告書的「質」能否隨著其快速成長的「量」同步提升將更顯關鍵,想必未來各方利害關係人會更加關注的,是報告書的品質及可比較性如何?報告書中所揭露的資訊是否可以信賴?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17.5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