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黃金中加上銅,會產生粉紅色的金色,一般常稱為玫瑰金,但也有人稱為「紅金」。奢華珠寶商Solid 21將「紅金」(Red gold)註冊為珠寶與手錶的商標,並對其他使用「紅金」描述手錶錶色的高級錶商陸續提告。2024年3月,第二巡迴法院作出Solid 21 v. Breitling U.S.A.案判決,認為被告百年靈(Breitling)對於紅金一詞的使用,乃單純的描述性使用,且並非出於惡意,故構成描述性合理使用。
紅金與玫瑰金
「紅金」和「玫瑰金」(Rose gold)是用來描述一種將金子賦予粉紅色調的金銅合金的用語。男士手錶的銷售商有時更喜歡使用「紅金」這個用語,因為「玫瑰金」聽起來有點女性化。
Solid 21是由知名珠寶商Chris Aire創立的一家豪華手錶和珠寶企業。2002年,Aire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提交申請「RED GOLD®」作為商標,用於「由金與特定顏色的特殊合金製成的精美珠寶」。該商標於2003年註冊。RED GOLD®目前是Solid 21品牌下的一個珠寶系列,包含「琥珀色金」的相關產品,主要是用來「特別吸引男性客戶」。
被告百年靈對紅金一詞的使用
百年靈是一家生產和銷售豪華手錶的瑞士公司,其在一些廣告文宣中提到,某款手錶有多種顏色可供選擇,包括「紅金」色。
在下圖中,百年靈在其手錶網站上使用「紅金」一詞:
圖1:百年靈手錶網站上對紅金的使用
圖片來源:Solid 21, Inc. v. Breitling U.S.A., Inc., No. 3:19-CV-00514 (MPS), 2021 WL 4430755,
at *2 (D. Conn. Sept. 27, 2021).
圖2、3:百年靈在FB上對「紅金」一詞的使用
圖片來源:Solid 21, Inc. v. Breitling U.S.A., Inc., No. 3:19-CV-00514 (MPS), 2021 WL 4430755,
at *2 (D. Conn. Sept. 27, 2021).
原告Solid 21對百年靈提起商標侵權訴訟,聲稱其使用「紅金」一詞「可能會導致對百年靈手錶的來源產生混淆、逆向混淆、錯誤和/或欺騙」。
百年靈則抗辯,其認為「紅金」此一用語是通用用語,根本不該讓任一廠商註冊為商標,故該商標註冊無效。其次,就算原告的「紅金」有效,其也主張,使用該用語符合描述性合理使用,因為其使用「紅金」這個用語是描述自己的商品,且其使用乃出於善意,並未將之作為商標使用。
地區法院原本判不構成描述性合理使用
本案一審時,最初被告百年靈請求以即決判決駁回原告之訴,但地方法院拒絕百年靈請求的即決判決。
地區法院指出,要成立描述性合理使用,被告必須證明三個要件:(1)使用並非作為商標;(2)使用是做為描述性意義的使用;以及(3)出於善意。地區法院雖然同意,百年靈在文宣中使用紅字的字體很小且未特別凸顯,故符合第一要件,但認為第二和第三要件而言,存在實質的事實爭議。法院認為,百年靈本可以使用像「玫瑰金」這樣的用語來描述其產品,因此未滿足描述性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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