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塗鴉 丹尼斯從未有過課後留校的經驗,所以某種程度上,他還有點期待呢。他來到 教室,向法語老師溫莎小姐報到。丹尼斯注意到,教室裡除了他以外,還有一個學生也被學校處罰,關禁閉一小時。那個學生是麗莎。 麗莎•詹姆斯。 全校最漂亮的女生。 她也超級酷,她總有辦法把制服改得像流行音樂影片裡面的服裝。就算他們從沒交談過,麗莎絕對是丹尼斯暗戀的對象。 不過大概也不會發生什麼事──她比丹尼斯大兩歲,而且身高比他高六吋。實際上她真的超出丹尼斯的範圍。 「嗨!」麗莎說。她的聲音很迷人,乍聽有點沙啞,卻有種溫柔的磁性。 「哦,嗨,嗯……」丹尼斯假裝不記得她的名字。 「我叫麗莎,你的名字是?」 丹尼斯想了一會兒,思考改名的可能性。「布萊德」或「德克」這種名字或許能讓她印象深刻。不過他很快就覺悟到,這樣做很蠢。 「丹尼斯。」 「嗨,丹尼斯。」麗莎說,「你為什麼課後留校?」 「我用頭頂球,球飛進霍崔的辦公室。」 「酷!」麗莎笑著說。 丹尼斯跟著輕笑一下,她顯然以為他是故意把球頂進校長室的,他不打算糾正她。 「那妳呢?」丹尼斯問。 「霍崔說我沒穿學校規定的制服,這次他說我的裙子太短了。」 丹尼斯看了看麗莎的裙子,還真的滿短的。 「我才不在乎。」她繼續說下去,「我寧可穿我想穿的,就算像現在這樣,再被留校也無所謂。」 「抱歉,」溫莎小姐插嘴道,「留校時間不該說話。」 溫莎小姐是學校裡對學生最好的幾位老師之一。她不喜歡指責學生,如果真的非做不可,她也會先說「不好意思」或「抱歉」。她大概快五十歲,不過並沒戴上結婚戒指,好像也沒有小孩。她喜歡展露一絲法式風情,像是看似不經心的將彩色絲巾披上肩頭,然後在休息時間,大口嗑著從特易購城市店買來的四袋一組的可頌麵包。 「對不起,溫莎老師。」麗莎說。 丹尼斯和麗莎相視而笑,然後丹尼斯又埋頭苦寫他的悔過書。 「我不該把球頂入校長的窗戶。 「我不該把球頂入校長的窗戶。 「我不該把球頂入校長的窗戶。」 他偷看麗莎在做什麼,她沒在寫悔過書,而是閒閒的在畫衣服。她畫了一件露背的舞會禮服,看起來和《時尚雜誌》裡的沒兩樣。她把這一頁翻過去,又在新的紙張畫了一件無肩帶上衣和緊身窄裙。然後她又在旁邊畫了一襲垂綴的白色長禮服,禮服的裙襬填滿整個頁面。麗莎確實擁有真正的時尚天賦。 「不好意思,」溫莎小姐說,「你應該專心寫你自己的東西,丹尼斯。」 「抱歉,老師。」丹尼斯說,又開始刻字了: 「我不該把球頂入校長的窗戶。 「我不該把時尚雜誌頂入校長的窗戶。 「我不該把時尚雜誌頂入校長的窗戶。」 丹尼斯嘆了一口氣,把最後兩行擦掉。他分心了。 大概四十五分鐘後,溫莎小姐緊張的看著手錶,似乎有話想對他們說。 「我很抱歉,」她說,「不過我們早十五分鐘結束留校時間好嗎?我想趕回家看澳洲影集《鄰居》。雷斯特的咖啡店,在一場戲劇性的大火之後今天重新開幕。」 「沒問題,老師。」麗莎微笑說道,「別擔心,我們不會告訴任何人!」 「謝謝你。」溫莎老師說,有點糊塗了,他們的身分似乎對調,現在是丹尼斯和麗莎放走了溫莎小姐。 「你想不想陪我走路回家,丹尼斯?」麗莎問。 「啥?」丹尼斯有些驚慌。 「我剛才說:『你想不想陪我走路回家?』」 「呃,嗯,OK。」丹尼斯說,想要表現得酷一點。 丹尼斯和麗莎沿著街道走著,他覺得自己像個名流。他盡可能把腳步放慢,這樣他才能和麗莎相處得久一點。 「我忍不住一直看你畫畫,那些衣服,它們好漂亮。」丹尼斯說。 「哦,謝了。它們沒什麼,真的,我只是塗鴉而已。」 「哦!還有,我喜歡你的模樣。」 「謝謝你。」麗莎忍住笑說。 「我指的是衣服。」丹尼斯連忙更正,「衣服,我喜歡你身上穿的衣服。」 「謝囉。」麗莎說著又笑了。她笑起來的樣子真是迷人到不行,丹尼斯不敢直視她,只能低頭看著她的鞋子,注意到這是一雙圓頭鞋。 「鞋子也好美。」他讚美道。 「唔,謝謝你注意到。」 「顯然今年圓頭鞋當道,尖頭鞋已經過時了。」 「你從哪裡讀到的?」 「《時尚雜誌》。我是說……」 「你讀《時尚雜誌》?」 丹尼斯喘不過氣來。他剛說了什麼?和麗莎在一起的興奮感,害他的舌頭不受控制。 「唔……不……呃,嗯,是啦,就一次。」 「我覺得很酷。」 「你真的這樣覺得?」丹尼斯無法置信的問道。 「是呀,涉足時尚界的男生太少了。」 「我沒有……」丹尼斯住了口。他不確定自己是否「涉足」時尚界,或者只是喜歡看漂亮衣服的照片而已,但他選擇閉上嘴巴。 「你有沒有特別喜歡的服裝設計師?」麗莎問。 丹尼斯不大清楚,不過他記得自己的確喜歡雜誌裡某件衣服,那是一件淡黃色的及地舞會長禮服。由約翰•加利什麼東東設計的。 「約翰•加利什麼東東。」他說。 「約翰•加利亞諾?沒錯,他很厲害,傳奇人物。他也幫迪奧設計許多單品。」 丹尼斯喜歡她說「單品」二字。《時尚雜誌》裡提到一件件服裝時,總出現這個字眼。 「嘿,我家到了。謝啦,丹尼斯,拜。」麗莎說。丹尼斯有些不捨,他們並肩走路的時刻宣告結束。麗莎朝前門走去,忽然又停下腳步,「如果你喜歡,這個週末你可以到我家。」她說,「我有一堆跟時尚有關的雜誌,我們可以一起看。等我長大後,我想成為服裝設計師或造型師,真的。」 「唔,你現在就非常時尚了。」丹尼斯說。這話發自他內心,可是聽起來有點老套。 「謝謝你。」麗莎說。 她知道她是。 每個人都知道她是。 「明天就是星期六,十一點你可以嗎?」 「呃……我想可以。」丹尼斯說。他考慮之久,就像把過去和未來會阻撓他明天出現的事,通通想了一遍。 「到時候見。」她說,對他笑笑,然後離開了。 就這樣,丹尼斯的世界又回到正軌,宛如電影散場時,戲院再度打開的燈光。 文章出處/資料提供:聯經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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