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即將迎來第三次政黨輪替,部分國營/公共媒體高層人事異動的傳聞已經不脛而走。這幾乎已成台灣每次政黨輪替的潛規則。
每次政黨輪替,國有/公營媒體的高層人事難免大風吹,除了造成媒體內部人心浮動,也影響媒體專業表現。是時候了,該有個長遠之計,讓國營/公共媒體真正達到專業自主的理想。
政府控制預算人事,黨意凌駕專業
除了軍方管理的漢聲、復興等廣播電台,教育部的教育廣播電台、內政部警政署經營的警察廣播電台,以及台北市政府為了市政目的而設置的台北廣播電台之外,目前公營媒體中尚未臻於公共化理想的至少還有中央社、中央廣播電台。
而擁有公共電視、宏觀衛視和客家電視的公廣集團,也曾因董事會改組爆發巨大爭議,導致其公共形象嚴重受損。由於政府控制它們的預算和高層人事,在歷次選後國營或公共媒體高層人事變動,選戰酬庸或甚至黨意凌駕專業的可能性無法杜絕。
雖然台灣的國營媒體不像對岸的中央電視台(央視)那樣被要求「姓黨」,但台灣歷次新上台的執政黨往往從政黨自身利益出發,任命自己屬意且具有明顯政治色彩的人士出任,實際上也似乎已讓公營媒體蒙上不應有的黨派色彩。
平心而論,這不應該是台灣在民主化後還被繼續容忍的現象!
現行《廣播電視法》並不禁止「政府為特定目的,以政府名義」設立公營廣播電視事業,因此軍方或警方經營漢聲、復興和警廣等電台並無違法之虞。但人事和預算接受更大程度的公開監督,實有必要。
中央社駐外不足,難抗衡中國媒體
而國家媒體如中央社、央廣和公廣集團的高層人事選任過程,更應符合更高的標準,以更公開公正與符合專業自主精神的方式產生,不應繼續淪為選舉酬庸的工具或是出於政黨利益的考量。
首先是原先做為黨營通訊社、後於一九九六年改制為國家通訊社的中央社。如果要繼續維持國家通訊社的設置,那麼如何讓它成為超越黨派、戮力為國家利益服務的國家通訊社?
現行的制度設計,可能無法確保這一目標的達成。《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規定,中央社的任務在於提供國內外大眾傳播媒體新聞服務,擴大國際新聞報導,促進國際新聞交流,辦理國家新聞通訊業務。然而,中央社近年多次出現新聞處理爭議,被質疑有向執政黨傾斜或因對岸因素而自我限縮、自我審查的表現,未能一貫以公正和專業的立場處理新聞。
(本文作者為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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