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通過「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是否對症下藥?專家直言,近期多起行人死亡事件,原因多為斑馬線太長、沒有庇護島、無行人專用號誌等,但標線、號誌等標準早有規範,卻未見落實,自然難以保護行人。
案例一、24秒要跑完斑馬線 不合「交通工程手冊」步行速率
近來一名網友在台中市福科路與環中路二段、寬度約六十公尺的斑馬線,行人時相卻僅廿四秒,該網友用奔跑的方式才勉強通過,引發網友議論。關注公路發展的團體「公路邦」副邦主邱正智換算後發現,行人步行速率約為每秒二點五公尺,根本難以讓行人從容地在時限內穿越路口。
邱正智解釋,「交通工程手冊」內寫到斑馬線的行人步行速率,一律以每秒一點二公尺計算,反映台灣空有手冊、規範,實際卻並未遵循,也應對銀髮族、身障者有所調降。
案例二、新莊女子送醫不治 斑馬線不見退縮看見規範瑕疵
本報曾在二○一九年報導斑馬線致命設計,由於絕大多數斑馬線緊鄰直行車道,車輛右轉時會不易發現行人導致碰撞。當時學者提出,若斑馬線退縮幾公尺、並搭配路口及道路瘦身,將可改善。交通部當時盤點全台上百處路口,令斑馬線退縮,肇事量雖下滑,卻大多沒有同步將路口及道路瘦身,形同「做半套」。
二○二○年,新北市新莊區捷運幸福站前,一輛小貨車從幸福路左轉至思源路時「切西瓜」,撞上正在過馬路的一對情侶,其中女子送醫後不治。新北市政府雖然陸續改善,但斑馬線依舊緊貼著路口,不見退縮的痕跡。
邱正智帶著記者回到捷運幸福站現場解釋,營建署「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和交通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對於斑馬線必須「對準緩降斜坡」、「位於最短距離處」有所扞格,也使地方政府難以執行。
斑馬線退縮的議題,正反映出台灣設置諸多交通規範,卻難以執行、矛盾的現實。中央強調因地制宜,邱正智則直言,基層公務人員希望有明確規範可遵循,否則一句「因地制宜」,任由中央或地方政府任意畫設標誌、標線,「其實就是擺爛」。
案例三、市區設置人行道「有但書」 上位綱領能有效?
另外,交通部長王國材昨會中表示,地方政府在人行道設置時,常會遇到地方壓力無法執行。
不過,根據現行「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本來就有明文規定「道路應留設人行道」,卻保留但書,若有騎樓「得」視實際需要設置,也讓許多地方政府以「有騎樓」為不設人行道的藉口。行政院再訂出上位綱領,如何落實執行將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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