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歲宋姓縣民認為機車停車格塗銷不完全,卻被開罰機車違停600元罰單,歷時2個月申訴成功。記者劉星君/攝影 | | | 屏東市鬧區公園路人行道因機車停車格塗銷不全,72歲宋姓縣民誤停後收到違停600元罰單,他提行政訴訟後成功撤單,他向縣議員李世斌陳情,基於正義,其他誤停者也要撤罰。警方清查,期間開罰約870張紅單,與監理機關協調簡化撤銷。 72歲宋姓縣民說,今年9月他跟朋友相約到環球百貨公司聚會,停在公園路人行道有畫格線機車停車格,未料卻收到罰單,但機車停車格白線明明很清楚,他很不服,決定提起申訴。 宋姓縣民說,公園路周邊有百貨公司、屏東女中、醫院、公園,本來有停車格,前後雖有立牌子禁停,但機車格子沒畫掉,很多人就進來停車,3個月告發近千件。監理單位、警方也不查,看到白線在還是照罰,「閉著眼睛蓋印章」。 宋姓縣民提告行政訴訟歷時2個月,訴訟過程中,高雄區間監理所函復他「撤銷原處分」,原因是因人行道停車格原本塗銷不完全,本件撤銷處分。他說,該路段期間遭開罰不只他一人,基於正義,應該這段期間遭開罰民眾,都能撤單,向議員李世斌陳情。 李世斌說,塗銷停車格未落實,讓民眾誤以為可以停車,就是「盲停」,停了之後被警察開單違停。陳情人申訴成功後,撤銷原處分,希望相同類似情節,警方統計從今年7月到9月約近千件,希望個案能變通案處理,以人民利益為最大考量,省下申訴浩繁程序。 屏東警分局表示,該路段人行道停車格2023年執行塗銷,並在路段出入口設置「禁止機車停放人行道」牌面,但因格線塗銷僅用黑色漆覆蓋,日曬雨淋後部分白色格線重新顯現,造成民眾誤認該處仍可停機車。 警方表示,針對今年7月22日至9月28日,因停車格線塗銷不完全而開立違規舉發單,清查約870餘件,警方與監理機關協調辦理後續簡化撤銷事宜。警方提醒民眾,請勿將車輛違規停放於人行道,以維護行人通行權益。 警方表示,該路段行人通行量大,警方時常接獲民眾檢舉人行道違停,依規定舉發,並函請相關單位盡速完成塗銷改善,縣府已在9月28日請廠商以強力水刀清除,該路段塗銷作業已完成,10月19日寫上禁止停車字樣。 屏東監理站指出,將依警方來函提供免罰清冊釐清,已繳費案件主動通知民眾退費;未繳費案件,警方通知民眾外,亦通知裁罰單位(監理站或裁決單位)辦理撤銷免罰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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