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明年起將全面周休二日!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勞基法卅條等修正案,將雙周八十四小時工時降為單周四十小時,明年元旦上路,預計有三百四十萬名勞工受惠。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將勞工工時降為單周四十小時,每日工時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確立全面周休二日法源,且雇主不得因為修正工時而變相減薪。
法定工時內彈性上下班一小時
修法也讓勞工比照公務員,在法定工時內可彈性上下班一小時,只需與雇主協調即可。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台灣當職業婦女大不易,七成離職原因為「照顧小孩」,因此她提案希望給勞工彈性工時,方便接送小孩或做其他運用,只要雇主同意,多一小時彈性兼顧家庭與工作。
新版勞基法也將公司出勤紀錄從「小時」改以「分鐘」開始計算,出勤紀錄須保存五年,方便查閱。另雇主若不置備出勤紀錄,罰鍰也從現行二萬到卅萬元提高到九萬到四十五萬元。
沒有包含防A條款、加班條款
昨天通過的版本,未包含行政院提出的半年未補休強制發加班費的「防A條款」,以及單周工時上限延長至五十四小時「加班條款」。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表示,行政院提的修法,之前來不及排入委員會審查,因此希望在第二階段審查將行政院版納入。
民進黨籍衛環委員會召集委員趙天麟說,勞基法修正案明年元旦才上路,若行政院版排下會期審查,希望能與延長加班工時切割處理,保留像是「防A條款」等好的精神,明年元旦一併上路施行。
【經濟日報/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15)日三讀縮短工時、周休二日案,勞工法定工時由目前雙周84小時調降為每周40小時,並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勞動部配合下調勞工國定假日後,明年起勞工可多休六天假;雇主若要勞工維持原有上班時數,估計至少要多付300億元加班費。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勞基法》第30條還明定,雇主不得因工時縮減而減少勞工工資。雇主若違反規定,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院昨天修正《勞基法》第30條,全面實施周休二日,估計目前尚未周休二日約340萬名勞工直接受惠,約占勞工數的四成。相對地,估計有68萬家企業受衝擊,這些企業尚未實施周休二日。
從行業別看,勞動部官員表示,服務業受的衝擊比製造業大,因為服務業實施周休二日的比率比較低,已實施周休二日比率不到五成,占48.93%,而時下流行的住宿餐飲業,周休二日比率只有13.31%,保全業也僅19.64%。
製造業已實施周休二日比率是54.17%,其中,家具製造業和非金屬礦物製造業實施比率明顯偏低。全面周休二日對於資金不足的中小企業衝擊也較大。
此外,《勞基法》第30條修正案亦明訂,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保存五年,並記錄至「分鐘」為止,以及勞工可比照公務員享有彈性上下班權利等,這項新規定讓逾800萬名勞工都受惠。
全面實施周休二日,對雇主將增加人事成本。在全面周休二日後,預計將減少2%的工作時數,雇主須多聘2%的人力來因應。
若不願多聘人手,就得多付加班費。勞工每年可多休六天假,即全年可少工作48小時,根據主計總處今年2月統計,勞工平均每小時加班費為183元,未來雇主若想要填補這段減少的工時缺口,估計必須多付逾300億元加班費。
此外,該條文明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須保存五年。勞工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雇主不得拒絕。其中,針對雇主應保存勞工出勤紀錄五年,昨立院亦修正《勞基法》第79條,加重罰則,處9萬到45萬元罰鍰。
包括民進黨籍立委趙天麟、國民黨立委吳育仁、楊瓊櫻等立委皆表示,台灣公務員早在2001年實施周休二日,勞工隔周休二日卻長達14年之久;台灣去年平均工時更達2,124小時,高過鄰國日本、韓國、香港。而今勞工得以全面周休二日,是遲來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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