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印尼政府要求台灣改善外勞的勞動條件,否則將在2017年停止輸出勞工。根據勞動部2015年統計,全台社福外勞(擔任看護或幫傭)有22萬人,其中印尼籍就佔了八成,若貿然停止印勞輸出,勢必對我國產生重大衝擊。印尼政府之所以會大聲抗議,主因就是目前台灣外籍看護工不適用勞基法及基本工資,薪資仍停在15840元,也已18年未調整。
然而,勞動部不打算改善現行苛刻條件,反而決定先解凍已凍結十年的越南籍社福外勞,還要試辦引進緬甸勞工。想當初之所以凍結越勞,正是因為逃跑率太高,我們的政府不去思考外勞為何要「逃跑」的制度因素,卻短視只想著能填補勞工缺口就好。
移民署資料顯示,行蹤不明外勞在台人數已超過四萬人。當外籍勞工甘願付出高額仲介費來台工作,相信每位勞工都希望能如期完成工作,平安返回家鄉。那為什麼有這麼多外勞寧可放棄合法身份,冒著面臨高額罰款的代價逃跑?
作家褚士瑩曾在《逃/我們的寶島,他們的牢》這本書的推薦序裡寫到,他在申請外傭時,發現仲介公司送來的每位外傭履歷表底下都有一行小字:「願意周末不放假,兩年不拿手機」。他上網查了一些相關規定,看到有雇主這樣寫:
「外勞本來就是不人道的工作,不能認同就不要請,不然只是像我一樣養了一個會帶壞人家外勞的外勞。還有,工作標準要比我們能做的再高一點,不用將心比心,因為她們自然會有摸魚的辦法。手機的部分我覺得是犯罪的根源,不管你是開放或不開放,或是限時開放,最後她們都會有一支貼身的第二生命-手機,然後就是無止境的作怪。」
而在一本外籍移工(移工,外勞的不歧視用語)所拍的攝影集《凝視驛鄉-移工攝影集》裡,其中一張照片是這樣說的:
照片上面顯示一個門,一個傭人房的門,門鎖上插了一把鑰匙,那把鑰匙是一直插在那裡的,拍攝的移工並沒有拿走鑰匙的權利。
事實上「逃跑外勞」這個詞本身就有很大的問題,我們會用逃兵、逃犯來指涉逃跑的軍人、犯人。但是如果今天你身為一個勞工,你不想幹了,你會用「辭職」而不是「逃跑」來離開工作。那為什麼外勞要離職,卻要用逃的?這場景如同當年的美國黑奴制度或納粹集中營,外勞就像是奴隸,根本不被當人看,從人權觀點來看,人不是商品,人有自由意志,人可以有選擇生活方式的自由,不是嗎?
每次我們要跟外國人介紹台灣時,最喜歡講的一句話就是「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真是如此嗎?恐怕對外勞不適用吧。衷心希望有一天,外籍幫傭可以擁有拔下她房門上鑰匙的權利,喔對了,還有他們在假日時可以不用帶著雇主的小孩出門,「因為如果不這樣做,她就沒辦法出門」。別忘了,她只有領你所給的法定最低基本工資,那卻是她在台灣可以領到的最高工資。
註:相較於「外勞」用詞,公民團體比較偏好使用「移工」。「移工」與「外勞」兩者的差別在於外勞一詞是從勞力輸入國的角度來檢視,背後有你/我的分際,卻忽視了勞動者「移動」、想讓生活變美好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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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益中
師大公訓系畢,政大東亞所碩士,海軍陸戰隊預官,現為台北市大直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課堂外的身分是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理事長,「巢運」發起人之一,並擔任公民教師行動聯盟發言人。他心目中的品格教育是公平正義,最害怕學生長大後只會考試賺錢卻對弱勢冷漠,努力在課堂上翻轉錯誤價值,取材時事進行公民思辨,啟迪多元價值觀念。著有《思辨:熱血教師的十堂公民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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