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表演藝術作為我的人生志業,它已是我人生的一大部分;既是我的工作,更是我的日常。我享受作為藝術工作者,完成演出時那種振奮人心之感;也喜歡當觀眾,不但可以從欣賞演出的過程中滋潤心靈,也能透過藝術家的眼睛,以不同角度看世界。所以,我經常因為藝術帶給社會的美好與正能量,而感到喜悅。我總認為,表演藝術的從業者與觀眾兩個角色,雖是不同身分,兩者之間卻能找到共通的道理。例如:「聯手」與「放手」的哲學,便讓我在節目製作過程、人才培養層面,以及欣賞演出之時,都深有所感。
首先,我以一檔全新跨界音樂會的製作過程為例。從一首曲目到一齣完整作品,其實是許多人「聯手」貢獻才華的結果。從作曲家到演奏者的相互合作,乃至由導演主導整合調度,結合音樂和劇場及跨界元素,其出發點都需要有一種「願意相挺」的態度。因為願意相挺,在各司其職的過程中,信任感得以建立,方能將演出的各面向與細節展現得盡善盡美。
因而,每每看見一部作品能集結起各領域的優秀表演藝術工作者,大家既投入各自的專業能力,也傾團隊之力,共同完成一個目標,將演出做到好、做到更好,那種凝聚之力,即是「聯手」的魅力!當能量匯集並迸發而出時,體現出的,便不只是藝術的「美力」,還有團隊的「聯手之力」,而這正是表演藝術最迷人的地方之一。
「聯手」有魅力,而「放手」則需要魄力!舉例來說,在演出製作的過程,尤其是實驗性作品,或是年輕藝術家的培育與發展上,創作的歷程中,經常是充滿想像、未知與不確定的。但我始終相信,年輕藝術家的能量、藝術與創作潛力的發揮,只要有前輩與師長從旁予以陪伴,使他們自主發展,就有機會將自己的能量做大,造就一片天地。
因此,若能在清楚的核心理念與價值上,讓作品創作得以不受設限的發想、嘗試,甚至推翻或挑戰,儘管創作過程中,難免會歷經「試誤」的考驗,最終呈現出的作品,也可能未臻完美與成熟,但,每踏出一步,就會多一點累積。當包容力與彈性愈大,方能創造更多的空間,因為有空間得以伸展,也才能開創更多的機會與可能。
除此之外,我認為「聯手」與「放手」,還適用於表演藝術之外的諸多領域中。像是團隊組織中,不同的部門與工作職位之間,要聯手合作,需要許多溝通和協調工作;而適時的「放手」,在核心價值不變的前提下,則能讓組織的發展,迸發出更多元的刺激、激勵出更不一樣的可能性。當「聯手」與「放手」的經驗不斷累積,相信將能使團隊的力量更穩固、更加乘,而團隊也能在如此的交錯循環中更上一層!
(作者為朱宗慶打擊樂團創辦人暨藝術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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