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門縣報紙出現夾報文宣,質疑縣長楊鎮浯出賣金酒公司,金酒公司總經理楊駕人召開記者會說明。記者蔡家蓁/攝影 | | | 金門縣今早報紙出現夾報文宣,質疑縣長楊鎮浯獨厚特定集團、出賣金酒公司,金酒公司總經理楊駕人駁斥,與天福集團簽約是強強聯手,幾年來確實成績顯著,有心人士不該為選舉抹黑金酒,為以正視聽將適時提告。外界也好奇,合約內無保證金、限制提貨量等,他表示,雙方合意下簽署,一切以公司最大利益為考量。 該文宣中指控楊鎮浯讓金酒公司獨厚天福集團,疑有長達十年密約,且沒有保證金、履約金訂購量等,是出賣金酒、賤賣品牌;楊駕人下午5時許親上火線召開記者會說明,表示是不實指控將提告。 楊駕人說明,金酒專業製酒、賣酒,創造利潤福利縣民;金酒子公司廈門公司108年與天福集團強強聯手,希望藉由該集團在大陸地區有1400多家門市拓展銷售管道,而這幾年確實有顯著成績。 天福集團簽約後於108年提貨金額為人民幣7,684萬餘元(約新台幣3.43億餘元),佔金酒廈門公司108年業績約3成;109年至111年受疫情影響影響銷售,但截至今年6月為止,銷售仍約佔廈門金酒總業績約13%;廈門公司在108年至111年營業收入總額為新台幣40億元,成長2.55倍。 楊駕人指出,夾報文宣所述契約,內容是雙方在謹慎及理性考量下,以追求雙方商業利益最大化之目的而決定,團簽約過程合法合規,契約如有未盡完善的部分,只要對公司有利,金酒公司都願意調整。 楊駕人批評,有心人士為選舉私利,惡意抹黑和操弄金酒議題,不僅影響金酒公司商譽,更抹煞金酒一千多名兢兢業業員工的努力,為維護權益,將適時提告以正視聽。 另外,外界好奇,為何雙方簽約長達10年,且不需繳保證金與履約量,而跟台灣的黑松及味丹簽約,就要履約保證金、限制提貨量等。楊駕人回應,與天福集團合約是雙方合意後簽訂,並非一定要有上述規定。 楊駕人表示,像跟台灣不同廠商簽約內容也不一樣,都要按照客觀因素、有利條件,以公司最大利益為考量,所以不能說怎樣形式才是最好的合約,而外界若想更清楚,只要不違反商業秘密,合約內容都願意公開透明。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