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同伴們還在認識自己家鄉時,我便開始搭著各種長途交通工具跨縣市旅行。我的血液�堙A似乎藏著吉普賽因子,而這個習性,可能來自母親。 經濟因素,使母親在十五歲當了新娘,為了改善娘家和夫家的生活,二十二歲那一年,不識字的母親,跟朋友的父親學了一首歌,便帶著四歲的我,跟著綜藝賣藥團巡迴全省演出。
雖說是綜藝,倒沒有什麼吞劍、跳火圈、變魔術,純粹就是唱歌、賣東西。而賣藥團,其實什麼都賣,團主自創的運功散、印度香、綠豆紅(註)、注水後會浮現美女的神奇杯子……這�堛漲身�大多是缺錢的單身女子,因為團主要求不得攜帶小孩,至於我,則是一個例外。偶爾,演短劇時需要龍套,小孩具親和力,說話也比較真實,可以取信客人,這就是我存在的原因。
四十多年前,唱歌被視為低下的職業,一個拋下丈夫、選擇走唱的女子,更受到非議,但是這個工作薪資高,是一般女工的好幾倍。
母親的基本工資,一天八十元,有演出才有收入,生意好的時候,團主會加一點錢,但是不開工的時候,就要吃自己。我們的演出,大多是下午到傍晚,每到一個新的鄉鎮,團主會替大家找住宿,尋覓一處交通要道附近的空地,在那�媟f舞臺。這一團大概有五、六位阿姨,她們和母親一樣,都是沒讀過書的窮人家子女,拼拼湊湊,勉強學會一首歌曲,靠著這首歌,闖蕩江湖。
團主開場後,歌手輪番上場演唱,每唱完一首,就是廣告時間,團主便開始介紹商品,歌手們也會協助展示、銷售。
以前沒什麼娛樂,這種不用錢的秀,非常受到鄉下地方歡迎,加上團主那張善於推銷的嘴,鄉民們都非常捧場,有些更是掏出老本,產品一箱一箱搬回家,第一次巡迴全省,讓團主賺了不少錢,可是,第二次巡迴時,就沒有這般幸運。
記得那天,一位阿姨在臺上唱著唯一會唱的一百零一條歌〈愛情長跑〉,「你向前跑一步,我也追你一步……」因為太常聽了,連四歲的我都會唱了。臺下滿滿的聽眾,有人站在山丘上、有人爬到樹幹上聆聽,那位阿姨才唱了幾句,忽然間,臺下一位年輕人大吆喝著:「每次都唱這一首,換別首。」阿姨假裝沒聽到,臉上裝滿微笑繼續演唱,卻掩蓋不了年輕人持續的吆喝。
吆喝聲像傳染病一樣散開,接下來,更多人齊聲吶喊:「要求換歌。」阿姨假裝鎮定,不理會的結果,就是許多垃圾從臺下飛到舞臺,阿姨嚇得不敢再唱,只會一首歌的祕密,好像露餡了,團主只好趕緊熄燈,結束當晚的演出。
無論當天生意好不好,有沒有演出,母親都會帶我去夜市吃消夜,為了省錢,每次母親都只點一碗魯肉飯和一碗蘿蔔湯公家吃。記得有一次,我在夜市看見一個流動攤販,上頭擺放許多顆發出紅光的東西,我不知那是什麼,但是我知道我非得擁有一顆,我站在攤子前,央求母親買一個給我,母親上前問了價錢,猶豫了幾秒,終究買了一顆給我。
長大後,我才知道那紅紅的東西叫做「蘋果」,母親說,當時那顆蘋果,要價五十元。
自從「愛情長跑」阿姨被丟垃圾之後,賣藥團的生意就沒有起色,走到哪�堙A都被鄉民吐槽,不過,我們離開賣藥團的真正原因是母親生病了。團主把我們留在臺南,繼續巡迴賣藥演出,而我們,落腳在臺南市一間日式木造旅社,那間旅社不知是老舊還是另有原因,我從來都沒遇過其他客人,後來聽母親說:原來那間旅社不乾淨。
我問母親,既然不乾淨,為什麼還要住那麼久?母親說:因為比較便宜,而且旅社還讓她賒帳。
剛住進去時,母親還可以起床買藥、帶我外出吃飯,到後來,母親幾乎每天都躺在床上昏睡,只有清晨時,才會拿幾塊錢給我,叫我去樓下附近中藥行買羅漢果和香菜回來給她熬藥。因為都沒人買東西給我吃,所以,我總是把剩下的錢偷偷拿去買糖果,三餐都吃糖果。
沒有收入、買藥,加上我亂花錢,母親身邊的錢很快就用完了,後來母親欠了旅社很多房租,病又一直沒有起色,而父親、外公遠在臺北,遠水救不了近火,最後母親只好打電話跟父親住在岡山的妹妹求救。姑姑和母親雖然感情不睦,但還是幫我們付清旅館房租,並買了火車票,讓我們母子倆回家。
本以為,回家後就能和父母過著安定的生活,沒想到,母親接著把我送到臺北市中山北路一間托兒所。這間托兒所藏身於一群老公寓的三樓,幾十坪大的空間,住了幾十位小孩。
托兒所門禁森嚴,鐵窗、陽臺全都用鐵絲包起來,大門是唯一出入口,我們每天都在這間大房間�堿※吽C吃完早飯後,我總會拿一張小板凳,坐在陽臺看樓下來來往往的行人,希望母親會出現在人群中,從清晨望到黃昏,我常幻想自己是一隻麻雀,如此才能鑽出公寓,去尋找母親。托兒所附近有一座泳池,每當晴天時,就發出一大片藍色的光,那時候,我又希望自己是一條魚,可以在泳池�埵菪悁萓b地游泳。
我可以這樣看一整天,周而復始不會膩,太陽下山後,就移位到電視機前,看卡通「科學小飛俠」。
母親大概一個月會來看我一次,每次來看我,會帶我到樓下菜市場吃甜不辣,每次母親都騙我說「這次要帶我回家」,但這張支票,沒有一次兌現。直到有一次母親來看我,托兒所的阿姨說我這幾天很乖,都在床上睡覺。當托兒所的阿姨領著母親來到我的床邊,把我搖醒,我無力地拿起床邊的布偶,告訴母親這是托兒所教我們做的娃娃,要送給母親,說完後,又繼續睡覺。
等我醒來時,已經回到家了。
母親形容,那時我整個眼睛都是眼屎,額頭燒得厲害,整張床都是尿騷味,都病得這麼厲害,托兒所的人,居然還說你很乖、都在睡覺,她一氣之下,就把我帶回家了,真是因禍得福。
回家沒幾天,母親又把我送到外婆家,還幫我辦了幼稚園入學。外婆深受日本教育影響,是個嚴厲又愛乾淨的女人,她教我很多事,例如洗衣、洗碗、拖地、煮飯……從五歲起,我便包辦外婆家的家事。
聽外婆說,母親七歲跟著她,帶著外公寄回來的信,背著兩個籮筐,從彰化北上大龍峒找收破爛為業的外公,從此定居臺北。
七歲的母親,要帶四個弟弟妹妹,還要包辦所有家事,另外,每天還要到垃圾場撿破爛貼補家用。母親十一歲開始,到涼州街茶館當清潔小妹賺錢;十三歲到鳳梨工廠當女工;十四歲就已經是螺絲工廠的熟手;十五歲結婚後,到西樂隊當樂手、一路做到指揮;一直到十八歲生下我,母親已經學會很多技能,外婆要我好好向母親學習。
我在外婆家住了兩年,從一個什麼都不會的兒童,變成一個什麼家事都會做的小孩,外婆的功勞最大。
上小學後,因為父親開始養豬和種菜,需要人收餿水和賣菜,我便搬回家住,而母親,也正式結束巡迴全省的綜藝賣藥團,改到北投走唱,那時,沒讀過書的母親,已經學會一百多首,國、臺、日語歌,替國家賺取大筆外匯。
母親的新工作和日夜顛倒的生活,雖然對我們帶來一些困擾,至少我們全家團聚了。每天夜晚,我喜歡抱著有母親香味的枕頭入睡,期待睡前,耳畔可以傳來開門聲,和剛下班的母親道聲晚安,儘管,期待每次都落空,即使如此,能和母親住在一起,我已心滿意足。
註:「綠豆紅」為臺語發音,將生綠豆裹上炭灰,是 當時團主自創的一種治病偏方。不建議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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