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是明亮潔白的照耀作用,它本身不但不吸光,還能把光直射及反射出去。如同太陽、月亮、星星和火,為自然界帶來光明;而且光明本身就是一種力量,因為光會產生熱,熱生能,能產生力量,有了力量就能為我們帶來所需的事物。 反之,如果是黑色物體,不但不能放光,還會吸光,因此黑暗和光明是相對立的,黑暗顯現之處,光明必被吸走不見或被阻擋。在人類的舞臺,黑暗和光明,一直是此消彼長,彼消此長的變化著。 在我們這個世界上,自古以來,便有許許多多的善人、偉人,都曾發光發熱,把他們的力量,貢獻給當時的社會大眾,使得後代的我們,乃至於未來無盡的年代中,所有的人類眾生,都能因他們的奉獻而得到恩惠。 有一種人是自己能放光,有些人則是可以借光反光,就像我聖嚴自己沒有光,只有借佛法的光折射轉投給大家;所以縱然自己沒有光,只要有心,還是可以借光放光的。但是也有更多的人,吸收別人所發出的光明和熱能,卻永不滿足,煩惱不已。 雖然人們努力和奉獻的光明,常常會被黑暗所抵銷,可是有信心、有願力的人,仍會永不休止地努力放出他們的光和熱,提供給這個世界分享,如同歷代的聖賢豪傑。但也有更多的人,當他們的光發射出來被黑暗所吸收時,便感到失望、無力、挫折,而容易產生退心,這樣的人便是凡夫。 從佛法的觀點看,不論是凡夫或聖賢,基本上都具備相等的光、熱、能、力。尤其是行菩薩道的人,一定具有永遠為眾生受苦受難的悲願,誓願盡形壽將生命付出,將自己的光、熱、能、力,無怨無尤、盡其所有地提供給需要幫助的眾生。正如太陽永遠持續不斷地在放光明,不因烏雲的遮蔽而稍有倦怠,所以我們應效法日、月、星辰乃至於一般的燈火,不因有沒有人存在,有沒有人知道,有沒有障礙,總是始終如一、盡其在我的放出自己的光。 可能有人覺得自己沒有光,事實上,人的光是從內心發出來的,內心有信心、有願心,對人有仁義、有慈悲,就是發了光,而這種光是人人都有的。 ---本文摘自《平安的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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