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將啟動上市櫃公司獨董資格加強查核行動,鎖定全面改選董監事、被抽查內控審查、財報實審及例外管理等四種狀況的上市櫃公司,進行獨董資格查核,初估至少有500家以上企業將被鎖定加強查核。
立法院財委會今(1)日邀金管會針對「強化公司治理,提升獨立董事職能」作專案報告,金管會昨(30)日出爐的書面報告指出,為強化上市櫃公司獨董資格審查,將採取相關措施。
包括第一,將對四種情況的上市櫃公司,加強查核獨董適格性,要求上市櫃公司及獨董出具無虛偽隱匿的聲明書,以強化上市櫃公司自行檢查的責任。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四種情況為全面改選董監事、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抽查內控審查、財報實審、例外管理。對於這四種情況的上市櫃公司,證交所以及櫃買中心會進一步調閱資料,查核獨董是否符合資格。
內控審查每年抽查比率約8%;財報實審抽查比率約23%。例外管理則是,有特別案例要查時,就會一併查獨董資格。
調查時,公司及獨董須出具無虛偽隱匿的聲明書,若有虛偽隱匿,將視違反獨立性而當然解任。
加強查核行動在今年第1季財報出來、抽查內控時,就可啟動;今年股東會旺季,若全面改選的公司,也會加強查核; 以目前約1,700家上市櫃公司來看,被列入加強查核家數,至少有500家以上。
第二,將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進一步強化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資格條件檢查表」申報資料及公告內容。
目前要求獨董選任時應針對獨立性規定等七大項勾選,且出具聲明書,官員表示,以後會要求更多資料,例如規定獨董應選任前二年不能是「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受僱人,以後可能要公司提供員工清冊、關係企業受僱人名單等,以利比對等。
第三,研議修正獨董辦法的相關規範,以強化其獨立性。張振山表示,現行獨立性規定有七款,將要求證交所及櫃買中心針對實務上案例,在5月底前提出如何強化獨立性建議。
獨董辦法修正案預告期間外界若有意見,也會列入參考,金管會預計6月就可發布修正後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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