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市定古蹟大觀義學,今進行文化資產防災演練。記者何定照/攝影 | | | 文資法去年7月修法通過,希望加強文資保存,古蹟、歷史建築「自自燃燃」仍不斷。文資團體指出,古蹟「鬼火」燒不盡,主要是因利益相關人士認為土地開發價值勝於文資保存,呼籲公部門更積極作為,也憂心文資法與內政部「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有如「畸形左手擋、右手開大門」,恐使更多文資自燃。文資法去年修正時,稱是10年來最大幅度修正,但文資團體指出,去年「自燃」的12件文資和具文資潛力的建物,有9件發生在新法公告上路後,顯示文資法即使提高罰則,仍遠比不上土地建設開發價值;且至今依新法裁罰者,只有去年8月台北市定古蹟前南菜園日式宿舍燒毀、施工廠商依新法罰新台幣50萬元一案,顯示新法成效有限。 文資法公民行動陣線發言人林奎妙指出,文資法雖已修法,但公部門有無積極運作、有無獎勵措施避免拆屋,都是問題。她指出,城市開發價值太大,公部門若沒積極遊說所有權人、強調文資的社會形象等價值,所有權人無法感受公部門明確建議,就可能產生「自燃」。 另外,地方政府文資人才有限,民眾要諮詢無人可問,林奎妙認為,中央應更加強與地方合作,並注意給地方的幫助究竟合不合適,不能只依觀光價值等決定。像文化部提出的歷史再造計畫,有些只像錦上添花,給予有知名度、觀光條件佳的建物資源,其他可能更有歷史價值的建物卻被忽略。 林奎妙也指出,文資法子法修訂在文資團體要求下,雖稱要讓公民代表都能參與中央及各縣市文資審議委員會議,但地方行政部門恐仍有很多空間操作。 她說,就是因為文資委員各自意見,使得近百年歷史的北市塔城街台鐵宿舍去年平白燒掉,卻因無文資身分,誰都沒懲處。而各單位不積極,也造成去年文資新法修正後至今仍燒掉去年9件、今年3件文資,都未見完整火災報告。 文資局局長施國隆表示,針對文資委員身分,已要求各縣市政府須納入公民代表,但因文資審議委員有任期制,須到兩年後改選才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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