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orola Mobility( 摩托羅拉手機部門)究竟具備甚麼特性,竟能讓Google於2011年8月時動心砸重金買下後,卻於2014年1月時再將其賣給中國聯想集團(Lenovo)?事實上,Motorola是全球第一家推出商用行動電話的公司,雖然名氣大多被後進之輩Nokia或Sony Ericsson給遮掩,但依舊曾是手機市場上的霸主;當年推出的折疊式手機(貝殼機)更是大受歡迎,實不下今日果粉搶蘋果手機的盛況。其中,Mobility便是Motorola在2011年時被智慧型手機擊垮時,決意部門重整後的產物。經重整後,Google用125億美元重金收購這個部門。然而,Mobility這個行動部門在Google不到3年,便又出售給聯想集團。
當聯想向Google收購Motorola Mobility,宣告後Google股價大漲、聯想股價卻大跌。三年後,2017年2月,聯想公布2016年10至12月的季度財報,相較於2015年,全年淨利大幅下滑,股價也應聲下跌。
聯想收購Motorola Mobility的目標
聯想自2004年以來,希望透過併購現有品牌以拓展事業領域、提升全球市占率。併購對象包括:IBM個人電腦事業、Digibras Participacoes SA消費電子產品生產商、Stoneware雲端運算公司,以及IBM低階x86伺服器硬體相關業務。聯想的電子相關事業版圖橫跨各領域,在智慧型手機領域,2013年聯想是世界第五大智慧型手機生產商,出貨總量為4,550萬臺,市占率約4.5%。聯想承襲過往在各電子產業的發展脈絡,2014年1月30日,宣布以29億美元向Google買下Motorola Mobility。
根據聯想執行長楊元慶對此次收購案的聲明可看出,聯想收購Motorola的主要目的是想複製當初收購IBM的模式。聯想雖為大陸領導品牌,但於其他地區的市占率及品牌經營一直未能有顯著績效,只好不斷透過併購國際知名大牌來向外發展。聯想認為,儘管Motorola在智慧手機製作技術上未必能帶給聯想額外助益,但其歐美品牌認同,將有助於開拓海外市場。
楊元慶亦表示,技術是中國廠商進入歐美成熟市場的主要門檻,而Google與聯想生產領域不同,因此所收購到的兩千個專利,仍有助於強化聯想在通訊生產方面的技術能力,避免競爭對手利用專利權官司對公司帶來負面影響,規避因專利問題而無法拓展歐美市場的困境。此收購案亦讓聯想接手Motorola和全球50多家供應商及通路的合作關係。在歐美市場,手機銷售主要依靠供應商,希望這將有助聯想快速滲透歐美市場。
此外,聯想透過此次收購案強化與Google的關係,收購案的29億美元,包括收購完成時的14.1億美元,分為6.6億美元的現金,以及7.5億美元的聯想普通股股份支付,而餘下15億美元將以三年期本票支付。此支付方式,代表Google願意持有聯想股票。
聯想於2015年8月正式宣告將其原有的手機部門與Motorola Mobility 結合經營,共裁員3,500人,並對外宣告未來聯想將推出兩個品牌名稱的手機,一者為Moto,另一個則為原聯想自有品牌Vibe,2016年1月再度對外宣稱,Moto品牌將主打高階智慧型手機,而Vibe則維持中低階手機策略。
為何Google出售Motorola Mobility ?
Google為何不到三年便將MotorolaMobility出售呢?首先,主要原因還是因為對Google而言,這個行動部門除了專利權以外其實並無亮點, 即便已讓該部門營運好轉,但依舊持續呈現虧損。從2012到2014這兩年期間,Google利用從Motorola併購來的2萬多個專利來迎擊各項專利權官司,儘管效益不大,但那也是因為受限於Google在此併購案前的官司及合約,並非Motorola的專利無效。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1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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