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各校設輔導室,教師會主動調查有5成不合格;教局回應,9成以上符合設置基準。圖/台中市教育局提供 | | |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台中市教師會調查台中市103所高中以下學校,發現校方輔導工作場所相關經費捉襟見肘,不少掛零,有51.5% 末依規定「應設等候室」、26.2%沒有「明顯區隔之獨立作業場所及出入口」,建議教局寬列經費,否則學生輔導恐打折扣。教育局表示,在8月18日完成342校填報,校方自我檢視輔導場所,9成符合規定,與教師職業工會調查103所學校結果迥異。至於少數未符規定學校,教育局持續要求另覓合適空間或爭取經費改善,務求全數符合規定,維護學生權益。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台中市教師會調查台中市103所學校,依教育部2016年公布「學校輔導工作場所設置基準」規定各學校設置的最低要求檢視,發現「應設等候室」項目有51.5%不合格,「應有明顯區隔之獨立作業場所及出入口」有26.2%的不合格;另21.4%的學校沒有冷氣設施;各校對添購「輔導工作場所」器材重視程度為,23.3%重視;48.5%中等;28.2%忽視。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台中市教師會指出,學校對輔導諮商室或晤談室的基本設置仍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教育局指出,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主動調查,與近日高中及國中小342校填報資料結果迥異。教育局調查6項指標,符合規定者達9成以上。針對少數未符規定者,教育局持續改善,務求全數符合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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