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動支付投資理財 風險、利基在哪裡?
李美虹:金管會未來是否會開放以行動支付購買共同基金、台股ETF?
顧立雄:在行動支付可以驗證身分機制的前提下,就能規劃。金融業的內容就是商品或服務,除了技術上可支持,還涉及到特殊情況,譬如說保險就會涉及到保險業務員的告知事項,這部分要如何用網路內容來取代,是一個挑戰。另外,人壽保單要求親自簽名,要如何透過網路技術來取代,也必須有配套措施。
基金方面,必須讓投資人充分理解投資風險與商品內容,透過技術的演進或許可以克服,例如讓理財專員利用手機與客戶直接溝通、驗證身分,越來越具有不可否認性,透過某些方式來取代親筆簽名,也越來越有可能。
李美虹:國內行動支付百家爭鳴,有業者以保證年收益1.2%∼1.8%為號召,但這種「儲值給息」、「保證收益」的作法被金管會緊急喊停,請問這項政策禁令在未來是否會有條件開放,或有容許變通的作法?
顧立雄:我們同意電子支付可以儲值,但若透過儲值來吸收存款,就像開啟一個潘朵拉的盒子。因為吸收存款是銀行的核心業務,金管會對於吸收大眾資金有嚴格的監管,包括要有存款準備金,收益是來自放款、手續費收入等。
為了讓電子支付能夠吸收大眾存款,相關的業務就要一起開放,所以對開放電子支付儲值給息的要求,會跟對所有銀行的要求是一樣的。目前我們對電子支付的要求是,儲值就是儲值,不能等同於吸收存款。
在監理沙盒的實驗過程中,常有人說:「我沒有要玩到像銀行這麼大,只是要玩有限度的一部分,你對我的資本要求不需要這麼高,對監理上的要求也不要那麼高。」對,我可以考慮,只要不涉及到吸收大眾存款這麼核心的部分,其他部分可以有限度地開放,例如匯兌、支付等。「有限度證照」這件事,正透過監理沙盒的實驗思考中。
李美虹:主委有特別想宣導與說明的事項嗎?
顧立雄:就金融科技,我希望科技業者能體認金融業務失敗所造成的社會成本,我也期許金融業者能向科技業者多多取經,若能與科技業者高度合作,我想金融科技發展才有前景。
【全文未完,更多精采內容請看:《Money錢》NO.134 2018年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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