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8日 星期日

聯合報社論/黨政商你儂我儂,綠能通吃一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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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第5702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聯合報黑白集 聯合報黑白集/NCC的「背後靈」
聯合報社論 聯合報社論/黨政商你儂我儂,綠能通吃一條龍
經濟日報社論 經濟日報社論/核三廠機組延役 迫在眉睫
民意論壇 改政黨比例制 NCC除汙名
實質廢死是司法的自我閹割
陸開放示好 台灣消極無策
誰的共識?反核政治話術霸凌科學
顧立雄戰略 是遞延或加速共軍犯台?
炎黃是傳說 蔡賴幹嘛拜媽祖

聯合報黑白集
聯合報黑白集/NCC的「背後靈」
聯合報黑白集/聯合報
新政府改組,國家通傳會(NCC)主委陳耀祥下台,原內定由台經院四所所長劉柏立出任。不料近日逆轉,因一名與英系交好的「媒體大亨」反對,劉柏立的人事遭否決,主委可能由副主委翁柏宗接任。

這種怪事,說是笑話,卻又讓人笑不出來。在台灣,什麼東西一「染綠」,立刻就會變質。就像要促進轉型正義的「促轉會」,卻任命了一個想把它變成「東廠」的副主委張天欽;就像旨在促進傳播發展的NCC,卻任命了「很聽話」且只會「罰藍」的陳耀祥。可笑的是,這些都號稱是「獨立機關」,但它們背後都站著一個「背後靈」。

以劉柏立人事遭否決為例,如果這位「媒體大亨」的手能伸那麼長,長到讓賴清德和卓榮泰改變決定;那麼,未來誰擔任NCC主委,還有什麼差別嗎?這位「背後靈」,只要在賴清德、卓榮泰或其親信耳邊隨便說上幾句,就能左右NCC的決定;如此,NCC還有臉自稱是「獨立機關」嗎?

劉柏立遭到杯葛,據稱是他曾主張「黨政軍條款」已經過時,應該檢討或廢除,引發綠營不滿。但民進黨的手早就伸入媒體和校園,還緊抱神主牌不放,才更矛盾!

至於另一被提名的委員羅慧雯,曾力挺NCC關中天,還說出「新聞自由能吃嗎」的話。這種人,民進黨倒覺得很合其胃口吧!

   
聯合報社論
聯合報社論/黨政商你儂我儂,綠能通吃一條龍
聯合報社論/聯合報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七股光電弊案,查出力暘集團總裁古盛煇勾結台南市府和能源局官員偽造文書,非法取得大量農地設置太陽能光電板,圖利業者逾九十一億元。檢方起訴十五名官商,卻放過決策高層,不無遺憾。人們看到,黨、政、商三方穿梭共謀,造就了綠能企業的龐大利益,卻也逼走良民,留下國土環境的巨大傷疤,證明綠能政策落到執行層次的變形走調。

這件起訴案,真實呈現了台灣在畸形的能源政策下,如何侵蝕行政廉潔,如何傷害國土正義,卻成就了少數綠電財團的快速致富。力暘能源二○一六年才成立,原資本額才十萬元,短短六年,即擴展成擁有九家子公司的能源集團,在全台包攬各色能源業務。這些子公司原本資本額也僅十萬元,都短短幾年即膨脹為資本額五至十億的大企業。其發展軌跡,正好與蔡總統推動綠能的時間吻合。

能源集團短期暴富的故事,人們並不陌生。擁有十八家子公司的「雲豹能源」,同樣成立於二○一六年,由名不見經傳的新人創辦,初始資本額僅一千萬元。但在請到新潮流系大老賴勁麟出任董事長後,人脈、金脈打通,市值一路飆漲到一六○億元。別忘了,賴清德的子弟兵李退之也在雲豹擔任獨董,直到去年選舉期間引發議論,因唯恐影響選情,才和賴勁麟雙雙辭職。不同的是,雲豹「圈地種電」的地點在雲林口湖,甚至不惜買通口湖鄉長林哲凌,請他擺平當地農漁民的抗議,結果導致林哲凌因此被判刑十年。

七股光電弊案中,黨政商的身影交纏,商界人士不只是「綠友友」,更擁有政府賞賜的職位。例如,力暘總裁古盛煇曾任新竹市「小英之友會」副秘書長,並進而獲聘為行政院顧問,顯示蔡政府不吝運用職位為友綠企業「加持」。再如,檢方查出,古盛煇曾透過民進黨中執委兼台南市政府顧問的郭再欽居間安排,拜會台南市長黃偉哲及經發局長陳凱凌。郭再欽本人,則因學甲爐碴案不法獲利廿一億元,遭到起訴。這些黨、政、商間的你儂我儂關係,對地方土地剝削及圈地種電推波助瀾,能說「純屬巧合」嗎?

這次南檢起訴的公職,都是中低階官員,黃偉哲逃過一劫,遭外界質疑有選擇性辦案之嫌。尤其,力暘卡在「小二甲禁令」無法取得土地,三名卡關的跨局處科長湊巧均遭調職,使力暘得以「偽造日期」的手段輕騎過關。其間,究竟誰在伸出「無影手」暗助力暘,疑竇未解。再說,這已是經發局長陳凱凌所涉之第二案,先前他涉及「七股工業區開發」的貪汙、洗錢及性招待案,去年八月遭到判刑八年。如此心性奸邪之人,把鄉里土地當成個人金錢和權力交易籌碼的貪官,為何一路受到重用?那些一路提拔他的綠營高官,到底看中他什麼能力?

發展綠能固然是必要的選擇,但人們絕對無法苟同,政府把綠電捧為至高無上的價值,卻縱容綠電業者用黑道威脅或不正當的欺騙賄賂手法,巧取豪奪農漁民賴以維生的良田、漁塭,或用金錢色誘來腐敗官箴。更可議的是,綠能廠商藉政治力掩護以不正當手段發展光電,卻讓台電以高價收購再轉售給一般用戶;如此一來,綠能財團賺得荷包飽滿,剝削的卻是全體民眾。而且,目前綠電成本均未計入未來光電板回收處理費用,其代價恐怕最後都會變成社會成本,丟給國家收拾。

檢視七股光電弊案的來龍去脈,讓人驚心的不只是官員的墮落,還有綠能政策理想被黨政商掏空、腐蝕的不堪。

   
經濟日報社論
經濟日報社論/核三廠機組延役 迫在眉睫
經濟日報社論/經濟日報
國內近來頻傳停電事件,國民黨因而於4月24日召開「核子反應器設施延役條例草案」記者會,期望透過修法使核三廠機組延役。另一方面,準總統賴清德重要幕僚和碩董事長童子賢在同一天表示,現代電力供應為求取效率、環保的平衡,需要包含核電、綠能和燃煤的「黃金組合」,因而台灣可以比照歐美先進國家,把核電比率提升到20%或25%。從現況來看,核三廠機組延役屬立即可行,而核電比率大幅提升則仍有賴各界折衝樽俎。

核三廠有兩部機組,其運轉執照將分別於今年7月及明年5月到期。此兩部機組去年發電154億度,占台電發購電量的6.3%。台電雖擬以增加天然氣發電來補足核三廠機組除役後的缺口,但會導致虧損擴大及碳排增加。首先,截至去年底台電累積虧損3,826億元。即使4月台電調漲電價,再加上政府今年擬撥補1,000億元,也會導致台電今年再增加94億元的虧損。目前台電的每度發電成本,核能及天然氣分別為1.1元及3.19元,因此,一旦由天然氣取代核三廠機組的發電,則未來台電每年發電成本將增加322億元。

其次,依據「電業法」第28條第2項規定,2025年我國的電力排碳係數基準為0.424,也就是每度電產生0.424公斤二氧化碳當量。雖然我國2022年電力排碳係數0.495,為2005年有統計以來的最低,但要在三年內再降低14.7%始能符合電業法的規定。2023年時,台電自行發電產生碳排9,289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由於天然氣發電每度電產生0.38公斤二氧化碳當量,而核電則為零碳排,因此,以天然氣取代核三廠機組的發電,將使台電碳排量每年增加6.3%,距離電業法的規定愈來愈遠。

蔡英文總統2016年上任後,除推動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外,也推動再生能源占比20%的目標。一旦核三廠機組於明年除役,則可達成前一目標,不過,後一目標在2025年顯然無法達成;在蔡總統上任前的2015年以及上任後的2023年,再生能源占比分別為4.2%及9.9%。因此,即便蔡總統在其八年任期內,窮盡洪荒之力推動諸如屋頂種電及離岸風電等政策,但再生能源占比也僅增加不到6個百分點。這導致兩個問題:第一,由於較早開發的太陽能光電使用較便宜的土地,而離岸風電則是先開發較易施工的海洋場域。因此,愈晚開發的太陽能光電及離岸風電場域,每度發電成本會較之前增加。第二,非核家園的用電缺口無法用再生能源補足,只好增加火力發電,導致碳排量不降反升。

童子賢所提出核電占比20%或25%的建議兼具環保與經濟效率考量,且類似於日本近來採行的政策。在2011年的福島核災發生前,日本有54座反應爐、三成供電來自核電,而福島核災發生後,所有反應爐全部暫停營運,且報廢除役21座,並以天然氣替代核能供電。從2012年7月開始,日本雖重啟核電,不過到去年底只運轉12組反應爐。在俄烏戰爭導致天然氣價格高漲後,日本於去年3月通過修法,大幅延長核電廠運轉年限,並擬將核電占比從5%,提高到2030年的20~22%。

核二、三廠發電量約各占台電發購電量的6%,而核四廠每年可發電210億度,約占台電發購電量的8.6%。因此,核二、三廠機組延役及重啟核四已符合童子賢的核電黃金占比。國民黨所提「核子反應器設施延役條例草案」,除可使迫在眉睫的核三廠機組延役外,也可使已除役的核二廠機組獲得延役,先解決夏日供電警報,可謂替賴政府解套,不必再受「非核家園」神主牌束縛,短時間可先通過實施,至於重啟核四則牽連甚廣,仍有待社會凝聚共識。

   
民意論壇
改政黨比例制 NCC除汙名
林清汶/世新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聯合報
國家通傳會NCC爭議不斷,現任委員一片綠。近日立法院國民黨團提出NCC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將NCC委員依國會政黨席次比例任命入法,立法院司法法制、交通委員會將聯席審查,民眾黨也表態樂觀其成。但卻有綠委提出司法院釋字第六一三號解釋,略謂:「立法院對行政院有關通傳會委員之人事決定權,固非不能施以一定限制,以為制衡,惟制衡仍有其界限,除不能牴觸憲法明白規定外,亦不能將人事決定權予以實質剝奪或逕行取而代之」,從而認為此舉有違憲之虞。

事實上,該解釋公布於二○○六年七月,迄今已十八年。這漫長的時空背景下,台灣民主巨變,經歷了政黨輪替、言論百家爭鳴、自由思潮驚濤駭浪,這也是台灣民主的可貴與重要。再者,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或憲法法庭的判決,亦並非一成不變鐵板一塊。如早期大法官對於同性婚姻持反對意見,後來不也變更解釋,之後並正式立法允許同性婚姻?過去認為死刑並不違憲,現在憲法法庭正在議決廢死與否。此乃法律必須隨時空背景不斷調整與變動,所謂「法與時轉則治」也。

二○二○年十二月中天新聞台遭停播,各界譁然,其後中天提行政訴訟救濟,請求法院撤銷處分並准予換照,並向NCC求償七十九億餘元,高等行政法院已於二○二三年撤銷處分。當年陳水扁吞下批判擋住TVBS關台,乃認為任何違法處分須遵循比例原則,關掉媒體應非常慎重,因為台灣已是民主法治國家。然而此際,NCC的公信力已經蕩然無存,早淪為政黨御用之鷹犬,如之前鏡電視上架、三立入股中嘉案等,及前主秘離職後轉當詐團顧問遭起訴、前主委被院長施壓等,均成為非議之焦點;最近更傳出「媒體大亨」透過民進黨人士關切介入NCC新人事。這就是黨政獨大的下場,完全違背獨立機關之立場。

沒有言論自由就沒有民主,關閉新聞台是何等大事,不啻挑戰言論自由,剝奪憲法第十一條賦予人民之言論自由權,讓台灣解嚴以來的民主化蒙羞受汙。因此,要重振NCC獨立機關的形象,洗刷過去的汙名,只有依國會政黨比例產生委員一途,才能提升NCC形象並昭信於國人。

   
實質廢死是司法的自我閹割
張宗隆/律師(高雄市)/聯合報
無論憲法法庭對死刑合憲與否作出什麼決定,台灣早已「實質廢死」。最高法院近年只有一件案件死刑定讞,除此幾乎沒有「情節屬最嚴厲程度」的重大刑案;偶爾出現嚴重的犯行,加害人事後也都「幡然悔悟、可以教化」。同時參照呼籲廢死的相關主張,死刑是國家暴力,而且之所以會出現犯罪,是社會安全網沒有把犯罪加害人接住,你我都有責任,不能只苛責加害人,科處加害者死刑,並沒有從源頭解決問題。如果加害人有意願和解,被害人家屬就應該考量修復式司法精神,共同積極參與解決犯罪造成的問題,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

法院就判處死刑的標準,首先必須是「情節最重大」之罪,但是目前絕大多數的判決,是限縮犯行凶殘的認定。舉例而言,某甲持菜刀抵住尊親屬,其後砍殺到場的員警頸部,並引爆瓦斯,員警不幸殉職,另外有八人受傷。經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認定某甲「原係意圖自戕,因見員警突然攻堅,方才持菜刀砍殺被害人及引爆瓦斯,企圖使其他警察與住戶同歸於盡,察其情狀尚非窮凶惡極」,改判為無期徒刑。

又例如某乙長期施用安非他命,已有兩次放火犯行。因與友人有所怨隙,以預先購買之汽油放火燒燬友人隔間出租套房,造成九人死亡。結果最高法院發回後,高等法院認定某乙殺人是「基於間接故意,而非程度上更為蓄意、嚴重之直接故意」,並非情節最重大之罪,不應判處死刑。

再例如某丙因對被害人提出傷害告訴,經法院判決該被害人無罪後,某丙在某日子夜三時至該被害人住宅騎樓縱火燒機車,火勢延燒住宅造成六人死亡。而這次最高法院認為某丙燒燬機車是直接故意,但是燒燬住宅以及殺人只是間接故意,將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

此外,甚至有出現判決認定被告開槍殺害員警致死,目的並非殺人,而是為了避免逮捕,處於被追捕的環境而「一時緊張」。

但是最高法院也承認量刑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不可「違反國民法律感情」。刑罰本就存有應報刑的想法,對犯罪不處以對應的刑罰,請問還有正義可言嗎?以菜刀砍殺員警致死,竟然還不是「窮凶惡極」;開槍殺害員警竟然是「一時緊張」;在人口稠密之住宅區,於凌晨三時放火燒騎樓內機車,延燒到住宅,讓人不及逃生而死,卻只是「間接故意」,所以上述犯行都罪不致死。如果法院的見解成立,那麼罪無可逭、萬惡不赦等類的成語,只能存在於課本,現實生活根本不會發生。試問,法院的判決到底有沒有一絲貼近國民的法律感情?

當掌握話語權的法院,將廢死視為進步的價值,超過八成民眾發出的反廢死民意,就只是叨言絮語,毫無作用。縱使大法官對死刑作出合憲的解釋,但法院實質不作出死刑判決,受害者家屬及仍然認為犯罪必有果報的普羅大眾,又能如何?我的結論是,不要認為司法一定會實現正義,要轉換心境,這是共業,這樣心裡才會好過一點。

   
陸開放示好 台灣消極無策
鄭紹成/中國文化大學國貿系副教授/聯合報
準總統賴清德五月上任,新政府人事布局堪稱底定,主掌大陸事務的陸委會由邱垂正擔綱,白手套海基會由鄭文燦主事,媒體認為這是賴政府對陸放軟的人事布局。惟兩岸關係是否真能如鄭所說「春暖花開比較重要」,關鍵實為賴的幕後核心基調調整。

兩岸關係發展,「民先官後」或說「國民黨先、民進黨後」將為常態。賴若無法徹底摒除台灣一隅南島民族說法,對陸步調繼續裹足不前;掌握立法院多數民意基礎的國民黨,勢必會積極走在執政黨之前訪陸交流。就如同馬習二會、傅□萁率立委團赴北京,若陸方持續對台灣民間維持安排企業參訪行程、大陸高層接見,並有後續惠台和開放政策,兩岸關係發展將使賴淪於一路挨打的局面一籌莫展,喪失台灣絕大多數「經濟利益優先」的民心。

大陸對台政策從上至下如臂使指,一以貫之。馬習二會時,習明確指出「將採取更有力措施積極推動兩岸交流交往交融」、「熱誠邀請廣大台灣同胞多來大陸走一走,也樂見大陸民眾多去祖國寶島看一看」。半個月後,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接續表示「將採取積極措施推動包含旅遊在內的兩岸各領域合作」。從陸方最高層到對台單位的發言,已可預期實際開放就在近期。

傅□萁此行係由中共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接待。王是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少見的學者出身者,尤其他的文膽身分,是三代中共總書記(江澤民、胡錦濤、習近平)主要理論撰稿人。從一九九五年調入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後的近卅年政治歷練,加上學者的好記性,王不看稿能夠明確說出習會見馬時的四點聲明「堅定守護中華民族共同家園、堅定共創中華民族綿長福祉、堅定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堅定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不筆記而能記住傅□萁參訪團的卅三項口頭建議,可見王的政治歷練與學者特質。

傅□萁一行最關切「開放陸客赴台旅遊」,現台灣仍以陸方未展現善意,不解除六月後的台團赴陸禁令。但大陸文旅部廿八日「部分開放」的宣示已經表示實際善意,「開放大陸福建民眾赴馬祖旅遊,並將在平潭與台灣海上客運直航恢復後,恢復福建民眾來台團客旅遊」;此項部分開放也符合去年底陸方將福建設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之政策方向。大陸對台政策積極,步步進逼,環環相扣,台灣相關部門絕不能再以鴕鳥心態漠視。

古語有云: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兩岸從二○○一年小三通到大三通走了八年之久。在對岸習近平拍板、王滬寧主導,國台辦與基層單位積極對台融合下,台灣唯有制敵機先、先著一鞭,才能主導情勢發展。賴欲有效接招,不能延宕至五二○就職後了。

   
誰的共識?反核政治話術霸凌科學
林基興/大學教授(新北市)/聯合報
日前「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示威反對危險老舊核電廠延役,又威脅立委勿修法延役核電,否則聚眾包圍立法院。但發言者無一具有科學素養,遑論核電專業,且發言不堪檢驗。

首先,反對危險老舊核電,則不反對安全新核電?

第二,美國九成核電延役,或甚延役兩次,比利時等國也多延役,先進國家怎不嫌危險老舊?

第三,台灣無能力處理核廢料,把災難留給子孫?低階核廢劑量很低,容易處理;高階核廢可用加速器驅動次臨界核反應爐而轉變核種,既可消除全部放射性又可發電。然而核廢量少而處理成本一直下降中,實在不急著現在處理。

其實火力發電因空汙之故才是災難,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去年報告指出,若不續用核能,將造成全美每年五千兩百人死亡,而美式核電廠輻射至今無致一人於死。另外,火電重傷環境,如聯合國世界氣象組織指出,亞洲去年氣溫比一九六一年至一九九○年的均溫高攝氏兩度,是全球蒙受乾旱、熱浪、洪水和風暴影響最嚴重的地區。

第四,台灣處於地震帶而延役核電是不負責?但台灣地震從無損傷核電廠,因建築規格最嚴;反核者怎不擔心規格相對寬鬆的煉油廠、儲氣槽、水壩等?

第五,蒸氣產生器汙泥難處理?其實,核電廠常用化學除汙技術清除,只在其熱交換管破損過多而致塞管率偏高時,才考慮更換。

第六,諸如二○一三年反核立委的嚇人名言「核電廠用過的燃料棒讓台灣人坐在一萬顆原子彈上」,現在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澄清「核彈鈾濃度七十%、核電鈾十五%,因此核電廠不會有核爆」。事實上,核彈鈾濃度為九十%,核電廠鈾濃度僅僅五%。

第七,諸如準經長郭智輝等,喜歡說核電延役要有全民認同,但反核者荒腔走板的認知卻堅持反對,則可能有共識嗎?反核者示威是誰的共識?建設光電風電遭遇抗爭或用愛發電,也是全民共識嗎?

總之,反核者徒具愛心而缺知識,以己意為民意的話術,實在害己害國家。

   
顧立雄戰略 是遞延或加速共軍犯台?
戴世瑛/律師(台北市)/聯合報
據中央社報導,即將上任國防部長的顧立雄在記者會上表示,其職責在參與「印太區域的協同性嚇阻具體作為」、「複雜化對岸算計,讓中國可能的軍事冒進作為時間表不斷往後遞延」。此想法的可行性與後果,均值得商榷。

首先,就法制面言,顧的發言涉及外交、兩岸、國防事務,逾越了國防法規定的國防部長權限,有侵犯總統、國安會議、行政院職權之嫌(第十至十二條)。

而且顧立雄所指的「印太區域協同性」,從北到南來看,除美韓、美日、美菲分別訂有共同防禦條約,英、美、澳間也互有雖不成熟,但至少存在AUKUS聯合聲明架構的夥伴關係。反觀我方,與上列國家之間既無邦交,也未簽署任何軍事攻守同盟條約,試問,所謂「參與印太區域協同嚇阻」的政策依據與法源基礎何在?律師出身的顧,不管是否「斜槓」,難道忘了應該「依法行政」?

再則,甫公布的新國安團隊,可謂「新瓶裝舊酒」。既坐實了「蔡規賴隨」,也不禁讓人懷疑未來兩岸關係改善的可能性。倘加上顧立雄這番堅定加入對中圍堵、充滿敵意與針對性的言論,我想不用等到五二○就職演說,或已足讓賴清德準總統上任前所謂「承諾不變,善意不變」、「負責任展開良性對話」等宣示淪為口號,提前破功。

鑑往知來,過去國家間為求自保而拉幫結派,不僅多無法避戰止戰,甚至可能升高對立,在敵意螺旋下招致更大災難。古希臘的「提洛同盟」vs.「伯羅奔尼撒聯盟」、一戰前夕的「三國同盟」vs.「三國協約」、二戰初期的「德義日三國軸心」等歷史,均為殷鑑。

再說大陸「反分裂法」關於對台「採取非和平方式」之條件,原定義模糊。故無論是按美方與我國防部年度發布之「中國大陸軍力報告」或「中共軍力報告書」的分析,台灣對外締結軍事同盟的相關部署,例如外國兵力駐防台灣、外國軍事干預台灣,都有可能觸及解放軍的動武紅線。類似烏克蘭欲入北約導致俄烏衝突的風險,吾人身處緊鄰大陸的第一島鏈最前沿,不可不防。

其實,現階段最需「複雜化算計」的恐怕是賴政府本身。其一方面應吸取蔡政府堅持「聯美抗中」路線,造成今日台海兵凶戰危的教訓;另方面要亟思如何恢復兩岸官方溝通交流,兌現競選時的和平承諾。若接手後還放任顧部長這套欠缺合法性、可操作性與效應評估的戰略構想付諸執行,屆時對岸的「軍事冒進作為時間表」將因此「往後遞延」,抑或「提前加速」?

   
炎黃是傳說 蔡賴幹嘛拜媽祖
宋磊/博士候選人(台中市)/聯合報
最近,馬前總統訪陸一席兩岸同屬「中華民族」、都是「炎黃子孫」的話,意外引起波瀾,被陸委會斥為只是「古代傳說」與不必要的「陷阱」。不過,陸委會這樣的批評根本搞錯了重點。

炎帝、黃帝當然是個古代傳說,幾千年前的遠古時代,本來就很難留下扎實確鑿的完整事證;既然是古代的傳說,本來就多少帶著神秘與宗教色彩,怎麼能用科學實證來要求?

只是,古代傳說又如何?媽祖羽化成仙、顯靈救難也是古代傳說,南鯤鯓五府千歲代天巡狩更是古代傳說,賴清德、蔡英文幹嘛還一直去參香、遶境,一再往「陷阱」裡跳?

從這些民間信仰活動更不難看出,兩岸人民間的歷史、血緣、文化聯繫,根本就不用上溯三皇五帝,也不證自明。四百年來漢人來台開墾,就是鐵一樣的事實,不然謝長廷當年回閩祭祖落淚,是在哭哪樁?

面對這些「難堪」的事實,無怪乎許多激進的獨派人士,會無所不用其極去「發明」各種說法來論證兩岸不是同一民族,例如混入平埔族血緣、屬南島語系等等,不及備載。就不講來台四百年連一句原住民語都不會,卻還敢與原住民攀親帶故的臉皮究竟有多厚了!即使從明天開始台灣不只滅香封爐,還變成英語國家,把一切屬於中國的文化全部清除,也無濟於事。就算兩岸不同屬中華民族,台獨一樣「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說到底,民族相不相同跟是不是同一國,本來就沒有絕對關聯,就算民族不同仍同屬一國的例子比比皆是,反之亦然。如今一中「各表」就已體現了政治分歧,真的不必為了政治再去扭曲文化。

其實,就連賴清德都曾講出反共不反中、親中愛台、兩岸要當朋友。既然要當朋友,就算不是親兄弟,都要設法稱兄道弟了;馬前總統說兩岸同屬「中華民族」、都是「炎黃子孫」,又有什麼不對呢?

在賴清德即將就任的當下,陸委會這回對馬前總統開嗆,究竟是揣摩上意,還是幫賴清德吃了「誠實豆沙包」,說出了反共更反中、仇中才愛台的真心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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