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逢選舉,大街小巷掛滿競選廣告,最大高達5層樓面積,令人眼花撩亂,北市依自治條例明訂廣告尺寸及設置時程,新北多年來卻無法可管,亂象叢生。本月初,新北市府研議「取締違規競選招牌廣告及樹立式廣告設置執行方式」,將從其他法令著手管理。 只是目前新北建物外牆無支架競選廣告管理機關為環保局,依現行法規僅能以《廢棄物清理法》取締「髒汙或破損」的廣告物,對完好的競選帆布廣告無法可管;工務局主要管理建物附掛或鷹架搭建的廣告物,對完好廣告看板也難規範。 新北市環保局表示,將加強認定是否有髒汙或破損狀況;工務局則說,一定規模以下之招牌廣告物雖然不用申請雜項執照,但仍應申請設置許可否則可依建築法處4萬至20萬元罰鍰。 對鶯歌市區出現高達5層樓競選廣告,路過民眾說「簡直是總統級看板!」王姓市民表示,地方上許多大型競選帆布,雖然房東願意提供外牆懸掛,但是日久風大吹落,易造成公安危險,市府應重視類似廣告物懸掛問題,而且「每到選舉廣告掛得到處都是,市容破壞殆盡。」 一橋之隔的台北市,早在20年前就已經訂定《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明確列出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期間競選廣告物的管理細則,包括設置時間、地點、尺寸等,例如投票日前2個月才可設置競選廣告、正面式招牌廣告下緣不得低於建築物二樓梁底下方,縱長不得超過3公尺,寬度不得超過5公尺等。 新北工務局於今年初則訂定「新北市政府取締違規競選招牌廣告及樹立式廣告設置執行方式」,規範參選人未經許可設置競選廣告,將依建築法規定處4萬至20萬元罰鍰,呼籲各參選人務必配合。 工務局表示,市府已發文至中選會及各政黨黨部,說明競選廣告設置規定,也請廣告公會通知會員,隨函檢送新北市對競選招牌的設置規範。 市議員參選人李宇翔則說,新北市應該比照台北市設置競選廣告自治條例,否則競選廣告可以隨意懸掛,造成市容都是選舉味道,「新北市已經升格十多年,需有所突破成為進步的城市。」 市議員林國春表示,市府的確應該加速推動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但訂定自治條例程序複雜,耗時也久,環保局可訂定相關管理辦法,讓外界有標準可循,違規者也能依法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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