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滿彰化風場航道侵害漁權,上百名漁民決定提出行政救濟並到行政院抗議。記者邱德祥/攝影 | | | 政府近年拚再生能源,離岸風機四處插旗,卻始終缺乏海域空間規畫,導致全台從南到北風場、航道和漁民爭議不斷。昨上百位漁民到行政院前,抗議彰化風場航道航行指南,為設置風場、畫設航道而犧牲漁民,要求還海於民。交通部航港局表示,將持續與漁民溝通,預計3月初開會討論航道中漁業安全管理作法。 交通部航港局去年公告彰化風場航道並於10月實施,其中「彰化風場航道航行指南」,包含漁船不得逾風場航道南、北巷道及分隔區進行漁業行為,以及漁船應由東、西側緩衝區、彰化外海近岸航行區通行等,違者可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專職律師黃馨雯表示,交通部假藉畫設航道名義,限制漁民權利,逾越法律授權規範。 彰化漁民李聖全說,航港局規畫航道時,未與漁民溝通就強制執行,有如土匪、違反民意,讓漁民無處捕魚,「政府當初講得很好聽,說風電與漁民共存,結果卻是財團圖利、漁民滅亡」。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研究員吳斐竣說,配合第三階段離岸風電開發,航港局又向經濟部提出「南北通行航道」,從彰化風場航道一路往北到新北、基隆外海,彰化風場航道惡例一開,等於強迫西部沿近海,甚至澎湖漁民都無法作業。 吳斐竣說,正本溯源,應制定「海洋空間規畫及管理法」,「台灣能源轉型不能以犧牲漁民權益為代價」。 對於漁民團體抗議,航港局表示,彰化風場航道經公告程序,各場說明會均清楚說明,並請相關漁會持續宣導。至於部分漁民團體提出風場航道仍可從事漁業活動的主張,航港局表示,已會同漁業署與能源局成立「風場航道航行安全推動小組」,就漁民所提訴求及可能作業型態,檢討航行指南管理規範,預計3月初開會討論航道中漁業安全管理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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