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書,對我格外有充電效用。奈及利亞兼美國籍作家泰朱.寇的新書《盲點》,便是這樣。而且,是本「專為我」寫的書。當一本書裡所寫種種都契合我心,身為讀者不免生出這種知己感……
●1
最近重看琦君的《三更有夢書當枕》和《留予他年說夢痕》,發現還是好看,不能不說有些意外。
琦君散文親切易讀,年輕時一本在手總很快看完,卻似乎沒留什麼印象,也很少想要再看。大約深處覺得太過平凡家常,沒什麼神祕或挑戰(不像翻譯書總有難懂的地方,譬如存在的困惑),再加上少了種眩目文采(如張愛玲的冶豔或維吉尼亞.吳爾芙的剔透),雖然好看,只能算「普通的」好看,不夠迷人。
現在看,相距幾十年,感覺不同了。不錯,沒有耀眼的東西,只有平易自然溫厚多情的敘述,而機智暗藏恰到好處。我不斷看到好句拿筆劃線,邊讚好邊笑,不然是嘆息。有的簡直無可劃,除非從頭劃到尾,像〈浮生半日閒〉那篇。
是的,必須承認,我對琦君的鍾情帶了點輕視,是秉著男性眼光的性別歧視,「看不起」女性作者筆下的小哀樂小天地。因此著迷的作家多是男性,而自己寫作(除了起步摸索那些年)也一意追求剛性冷調的風格,覺得那才是好。為什麼呢?
只因年輕無知,喜歡新,喜歡光燦,以為鋒芒就是才氣,搶眼就是好。不知溫柔敦厚,靜水流深,真正好的文字是沒有身段沒有腔的。琦君樸素的文字正像我喜歡的石頭,不閃爍奪目,而光華內斂。她兩本書我還捨不得擺回架上,放在書桌旁小几上,想要親近隨手便可以打開。
●2
美國作家李.史密斯回憶錄《一角錢小店》這是第三次看了。裡面有篇〈魯的陽台〉,寫和魯的友情,深刻生動,是全書最驚人的一篇,我看完立刻又回頭重看,好再度進入魯的宇宙。
魯是個堅強奇特的南方女性,史詩似的平常人,才氣非凡的詩人和小說家。我從沒聽說過她。她屬於南方作家,像李.史密斯。
〈魯的陽台〉裡面引了一段她的話:
「你必須走一條孤獨的路。自己一人走下去,如果能夠,沿路交一個朋友,遇見一個愛的人……那你非常非常幸運。不過那是一條孤獨的路,就算有你愛到勝過自己生命的兒子女兒——你甘願為他們付出生命。有一天你得讓他們走,讓他們統統都走。噢,真的,那是條孤獨的路。」
孤獨孤獨孤獨。是的,每一字一句都讓我點頭又點頭。
魯這段話,相信我逝去的父母會同意,他們的父母,以及世世代代,所有人的父母,也都會同意。
●3
美國老牌編輯羅伯特.哥特里勃回憶錄《狂熱讀者》,寫到他當年任職賽門與舒斯特出版社,為編喬塞夫.海勒的長篇小說《第二十二條軍規》花了許多心力,出版後獲得作家評家和讀者普遍熱評,其中一個讀者回應出版社的讀後感明信片寫:
「起先我不願到隔壁房間而不帶在身邊。然後出門也得帶著。到哪裡都看——公車上,地鐵上,買菜排隊付帳時。如果離開視線一下下就發慌……終於昨晚讀完哭了。我覺得永遠沒法恢復了……可是在死於《第二十二條軍規》以前,我要竭盡全力保它活命。我會把地鐵上的廣告改成『她要什麼什麼都答應,可是給她《第二十二條軍規》。』我會在所有找得到的平面上寫《第二十二條軍規》。我會劫下一輛巴士改成《第二十二條軍規》自由巴士……《第二十二條軍規》讓我今天比較快樂。比較悲傷,比較瘋狂,比較理智,比較好,比較有智慧,比較勇敢。就因為知道有它在。謝謝你。」
沒看過比這更動人更恭維的書評了。唯一可比的,應是讀者喜歡到百看不厭。哥特里勃寫到自己從小熱愛看書,喜歡的童書一看再看,有的看了五十遍。愛到這程度,再怎麼好的書評也比不上了。
《第二十二條軍規》書名背後故事也頗為有趣。原本叫《第十八條軍規》,出版前夕他們發現另一家出版社即將出版的新書目裡有本長篇小說書名用了十八,不得不臨時更改,哥特里勃和海勒試了幾個不同數目,譬如十一和十四都不成,再想不出更好的。一晚他睡不著靈感突來,隔天打電話給海勒:「我想到了,二十二,比十八更好笑。」
●4
洪素麗《十年散記》自序裡有這一段話:
「然後,某日,一個響晴的好周末,把被單一一抖開來洗,洗呵,洗呵,突然悟到——這是生命。樓上,有約翰.藍儂的歌聲,擲地作金石響,天花板因此震動不已,街上來往卡車悶重的喇叭聲;隔壁臨街的小酒吧,波多黎各憂悒的吉他聲;床上,孩子午睡的鼻息。洗衣機咯吱咯吱地轉磨,簡單又真實,不能投身進去鑑賞的話,則自己活活給煩死。這就是生命。」
生命是怎麼回事?怎麼活最好?這是個亙古大疑,尋求解答之道,往往是枯坐樹下或走入沙漠,總之不外某種形式的出家離世。讓人納悶:是什麼邏輯讓這些男人(總是總是男人)相信思考是解決生命的途徑?這樣離開生活的作法,能夠教人生命什麼?沒有生兒育女,怎知做父母是怎麼回事?沒有面對無米之炊,怎知養家活口是什麼樣?沒有筋疲力盡仍必須對付一家老小,怎知什麼是勉為其難無可奈何?生命裡充滿了張牙舞爪的時刻,空想無法解決,老天也無法解決。當嬰兒啼哭,需要餵奶便餵,需要換尿布便換,別無選擇。生活真相便是「簡單又真實」,入山面壁或坐在菩提樹下有什麼用?而正是那些自命優越「不能投身進去鑑賞」的男人,鄙視「洗衣機咯吱咯吱地轉磨」這種女人世界的卑微瑣屑無足於道(歷史並不徵詢她們的看法),而必須逃得遠遠的去尋找或建構「另一種真實」來取代。
洪素麗文字精巧犀利處有張愛玲味,像〈看《小城故事》〉裡這句:「不易受感動了,也因此生出寬容的喜悅。」可是節奏斬截明快,紐約式的急促跳脫,還有那大剌剌的灑脫之氣是她自己的,屬於現代女性的自覺和剛強。
許久沒看,拿起《十年散記》一下就看了一篇又一篇,喜歡之餘,生出了濃濃的鄉愁。
●5
有的書,對我格外有充電效用。
奈及利亞兼美國籍作家泰朱.寇的新書《盲點》,便是這樣。
而且,是本「專為我」寫的書。當一本書裡所寫種種都契合我心,身為讀者不免生出這種知己感。不用說,他不認識我,不知道有我這個人存在,不可能為我而寫了這本書。然而他拍的是我可能會拍的照片(只是高明許多),寫的是我可能會寫的精簡文字,有我追求的深廣空間,連他拍照時相機出問題的重複噩夢都像我的(我是老夢見面對景物而找不到相機)。
他比我年輕許多,種族膚色性別經歷也都不同,但有些相似處。我們都是跨文化跨空間的寫作人,都在一種腳踏雙船兩不著地的狀況下追尋原鄉追尋依歸追尋意義。換句話說,我們都是生活在異國,跨越語言和文化以複眼觀看的國際人。
《盲點》是本少見的書,耐人尋味的照片加上沖淡內斂的散文,自成一類。可說是搭配文字說明的攝影集,或者是搭配照片的散文集。那些散文都不長,一兩段,或者一兩頁,略微記述場景點出題旨而已,帶了詩意或哲學味。沒有這些文字點睛,你看不出照片蘊藏的深意,因為沒他那麼充沛而且獨特的聯想。
有些句子我格外會心,譬如寫他所以喜歡拍攝某些城市:「在想要看見當地人的所見。」以及他想要捕捉的,是景象構成元素相互激盪而生的「詩意」,如果一張照片每個方面都成功,獨獨在詩意這點上失敗,便是失敗之作。後記結尾說:「去看便是錯失絕大部分。」也正是我多年一再的體會。
讓我想到德國導演溫德斯兩本攝影集,《一次》和《地方,奇特又且安靜》,照的也是平常無奇的景物,獨獨他覺得「內中有物」。換成寇的說法:「事物在說話邊緣。」
溫德斯這兩本攝影集,類似《盲點》,也是圖文對照。或者是短文,或者是幾句話,說明拍照的時地場合,甚至感覺。在《一次》自序裡他寫後來才體會到那些照片的意義:原來一次就是一次,只此一回。此外提到照片的作用既往前也往後,像槍擊的後座力,照片捕捉對象,也捕捉到攝影者當時的用心。兩書我都看了好幾次。
《盲點》看完,便又斷斷續續看第二次,可惜還是在手機或iPad上看的。電子書無論如何沒紙本書的質感和美感,而且文字和照片不能並排對照更惱人。想另外買冊紙本來補足,正好藉機上書店晃晃,只是十之八九書店沒這本書。
●6
「你問我生命是什麼,就好像問紅蘿蔔是什麼。紅蘿蔔就是紅蘿蔔,此外不可知。」
這是契訶夫一封信裡的話,英國作家朱利安.巴恩斯早期長篇《直視太陽》引做卷首語。
這小說記得當初滿喜歡,可是沒再看過。寫二十到二十一世紀,一個平凡女性從小到老,怎麼一步步發現了自己,幾乎是替女性說話。多少年後重看,還是覺得內中光芒閃爍,但少了什麼。也許是人物不夠逼真,意念多過血肉,整部作品知性趣味超過感性。接近書尾一個人物考慮自殺,追究上帝到底存不存在這個終極疑問,羅列了十四條(竟有這麼多!)可能答案的組合,探討不能說不透徹。但小說畢竟不是散文,想得太深,動人度反而降低。然這些未必是真正理由。
散文感強過小說感,巴恩斯的小說都有這個特色。當初讀《福樓拜的鸚鵡》立即愛上他犀利詼諧的敘述,最近重看他拿到布克獎的長篇小說《將盡的感覺》,也有同感。看他的書,不管小說還是散文,為的就是那獨樹一格清冽雋永的散文風味,如品好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