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聽過兩個手上都有幾棟房子的人。這種人真的令人羨慕,他們雖然都仍有正職工作,但基本上單單靠房屋的租金收入就很足夠之外,房價一漲,他們一脫手入帳的金額是別人十年賺不到的。不過,這兩位,稱A小姐和B先生,處理房地產的方式卻大為不同。
先講A小姐。
A小姐手上有三棟房子,三棟都出租給其他人,而她自己,你相信嗎?竟然住在他們公司所提供的「宿舍」,那六十年的老宿舍,螞蟻蟑螂老鼠應有盡有,鄰居牛鬼神蛇雜處,她在裡面住得簡簡單單,吃得簡簡單單,躺著收租金,以她的三棟房子為榮。
我們曾經參觀她其中一棟,新大樓、新裝潢,公設超讚,美不勝收,我們問:「你為什麼自己不住這裡?」
她的回答,倒也不拐彎抹角,直接告訴我們:「我不懂享受啦。」
享受留給別人吧。A小姐賺錢就好了。
這是一種選擇。
另一種選擇,是B先生,他也同樣有三棟房子,但他就像「遊牧民族」,買了一棟新房,就自己搬進去住。
然後,將他上一次住過的房,出租給其他人。
B先生得意的和我說過他的「哲學」:每搬到一個新地方,買最好的家具,用了一年以後,將這套家具和這個家一起租給別人。
然後,再將最久的那間房子,看看是否增值了(要過兩年以上),直接賣掉,再換一棟新的房子、新的家具,搬進去住。
這樣,永遠都在使用最新的家具,住最新的房子,買最大的電視,使用最先進的衛浴!
真令人羨慕,是不是?
有趣的是,有一次我們介紹這兩位黃金的單身貴族見面一下,看看能不能擦出火花?
結果,見過面後。
男的說:「她索然無趣。」
女的說:「他不懂得存錢。」
兩人仍是擁著三棟房子,過著各的生活。
我想說的是,你不一定擁有房子,但A小姐和B先生的差異,可以發生在很多層面。
你的選擇,比較像A小姐,還是B先生?
我是認為,大部份的有錢人,只會賺錢,不會花錢。
當然,很多沒錢的人,不會存錢,只會花錢。
不過,若想想,一生之後,無論你是流浪漢還是王永慶,一毛錢也帶不走。因此所有的錢都要在去世之前完成你的「享受」。不知道怎麼享受。不懂得花錢的人,賺再多錢也沒有用的!
這樣來看,說不定,一個小小的上班族的「享受」,很有可能不會亞於億萬富翁了。
別羨慕有錢的人,可以花自己一點點小錢,得到實實在在的享受,便是更大的幸福!
(本文為舊文分享,圖片來源:ontarioyouthc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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