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商務部啟動調查,被美國課徵反傾銷稅的中國大陸太陽能電池模組,經由東南亞迂迴出口到美國,透過「洗產地」方式來逃避美國反傾銷稅。雖然還在期初調查階段,但是已經對在東南亞企業造成影響;對於不在制裁範圍的台灣廠商,反而可能會產生轉單商機。
過去歐盟也曾質疑台灣廠商協助被歐盟課徵反傾銷稅的中國大陸太陽能業者,將在大陸生產的產品轉運到台灣後再出口至歐盟。雖然最終調查結果還台灣廠商清白,判定在台灣還是有進行深層加工,並沒有利用台灣洗產地,但冗長調查程序已對台灣業者造成損害。
最近也有質疑由越南進口到台灣的洋蔥大幅成長,占台灣進口比重激增,影響到國內業者。由於越南以往並非台灣洋蔥主要進口國,再加上洋蔥為管制進口的中國大陸農產品;所以可能有將中國大陸洋蔥先轉運到越南洗產地,再輸入到台灣的行為。
另外美國對中國大陸發起貿易戰,對多項中國大陸輸美產品課徵懲罰性關稅,美國也針對中國大陸特定產品實施貿易管制,均必須切斷中國大陸產品由第三地迂迴進口的管道。最近俄烏戰爭爆發,不少國家制裁俄羅斯,禁止俄羅斯產品進口,也必須有效防止俄羅斯產品經由第三地迂迴進口。
除了規避貿易制裁的洗產地行為外,也有企業為了取得自由貿易協定(FTA)優惠關稅資格,也會將FTA區域外產品轉運到FTA區域內,以享受優惠關稅,形成另類搭便車的洗產地行為。
無論是何種動機的洗產地,都必須藉由縝密原產地規定來預防,原產地主要是由產品的原材料來源及加工層次來認定。事實上,在國際分工更加複雜與多元下,認定原產地與追蹤產品的碳足跡同等重要;目前歐美等先進國家針對不同形式的洗產地,均訂有認定標準及調查機制,形成完整的防護網。
目前台灣防制洗產地主要是在2019年修訂「貿易法」中,規定不得以虛偽不實方式,申請或使用相關貿易許可或證明文件,以防止產地標示的不實行為。另外在貿易法中也大幅提高違規洗產地的罰款,並增列所謂吹哨條款,鼓勵民眾檢舉洗產地的不法行為。
而台灣目前是以「進口貨品原產地認定標準」,做為判定虛偽不實標示的準則,主要目的是防止將中國大陸產品轉運到台灣再銷往美國,以規避美國的懲罰性關稅。不過由於台美之間原產地規定不盡相同,過去也曾發生由中國大陸進口到台灣加工,取得台灣原產地資格產品,但美國仍認定是中國製而繼續加徵關稅的情形,有待加強與美方溝通解決。
另外對於台灣禁止中國大陸進口的產品,但卻經由第三地轉運到台灣的洗產地行為,目前調查機制仍未完善,也有必要結合國內及政府海外駐點單位協力防堵。
政府也應防止被台灣課徵反傾銷稅或平衡稅的外國產品,利用第三國迂迴傾銷至台灣的情形。在目前「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並未觸及迂迴傾銷的問題,所以在認定上容易發生爭議,也是未來必須強化之處。
最後在當台灣被外國視為迂迴傾銷轉運站,則必須全力因應調查。歐美調查迂迴傾銷,除了嚴格查核產品原產地之相關證明外,也會要求企業詳細填答問卷,交待產品原料來源及成本。歐美調查單位更有可能進行實地調查,以了解台灣是否確實有生產活動,還是只是純粹轉運基地。相關流程冗長複雜,目前企業普遍並沒有因應能力,政府應該提供必要協助。
在國際分工更多元,貿易限制措施更普遍,洗產地手段更複雜下,台灣也應與時俱進,多管齊下健全防制洗產地機制,以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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